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听取辩护人尤其是辩护律师的意见是确保司法公正的要求,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辩护人行使辩护权、提高公诉水平、推进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有着重要意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代表国家依法指控犯罪、证明犯罪、提起公诉、惩罚犯罪分子的重要职责。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人,承担着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以减轻或者免除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的任务。二者在参与刑事诉讼中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能,以追求案件的公正处理、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因此,在刑事诉讼中,能否做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辩护权,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加强对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制约检察官的公权力,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重要体现。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手中,就处于审查起诉阶段,这个时候,被告的辩护律师可以提出律师意见,检察院也应该认真对待听取,对律师意见书中提出的证据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看律师提出的量刑意见是否合理,对是否采纳律师意见也要写入卷宗中。
审查起诉阶段提审的意义
审查起诉阶段提审居于承上启下的作用,这一段主要是对对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决定性步骤。可以鉴别证据的真伪,去伪存真,以保证采用的证据具有客观真实性;可以确定证据的相关性及其证明力的大小,排除无关的证据,充分发挥与案件有关的证据的证明作用;可以根据确实、充分的证据,来决定案件是否起诉和不诉,从而做到不枉不纵,顺利地实现刑事诉讼任务。主要有以下三点意义:
1、对卷宗审查的补充,对证据的全面复核
在对卷宗材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围绕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进行全面的证据复核。要通过提讯,发现供述与其它证据或已证事实间的矛盾,再通过审查手段,对发现的矛盾加以排除。
2、对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进行亲历检验
审查起诉以书面审查为主,提讯犯罪嫌疑人给我们提供了当面审核供述真实性的机会。与书面审查相比,提讯可以更为直观的对供述进行审查,不仅可以通过供述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同时可以通过嫌疑人做供过程中的各种表现考量其供述的真实性。
3、接触、了解、熟悉犯罪嫌疑人,为庭审做准备
提讯可以被看作是庭审讯问前的一次预演,承办人要通过提讯,充分接触犯罪嫌疑人,了解嫌疑人对指控的心理态度、对被控事实和罪名的辩解理由、语言特征与习惯,更主要的是要通过提讯,探知案件可能存在的争议焦点,从而为出庭支持公诉做好全面的准备。
刑事案件是非常的复杂的,对于案件的审判也应该是严肃公正的。这个关乎了嫌疑人以及被害人的利益,所以需要经过一些列的证据搜集,提交给检察院之后,检察院进行审查,是否证据是充分的,案件符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一切都完整了之后才可以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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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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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审查阶段律师意见书什么时候出具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30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将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和数据,决定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应以什么罪名提起公诉。在这个阶段,律师可以出具律师意见,就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起诉,或者以轻罪起诉发表意见,供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参考,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