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非住宅用途的处罚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5 17:40:09 143 人看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批准用途。若未经批准或擅自改变用途,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对于已经审批建设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或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通常情况下,如果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可以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因此,针对上述土地违法行为,可以依法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对于已经审批建设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一种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其目的是为了惩戒违法行为,防止违法所得的继续扩大,同时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

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上缴国库,用于公益事业或者公共利益。

如果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或者明显不属于违法所得,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公告,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在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超过法定期限的行政处罚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行政机关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时,应当依法公正、公开地进行,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如果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可以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于已经审批建设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上缴国库,用于公益事业或者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1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住宅补贴措施
    住房公积金
    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是单位售房资金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2、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3、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4、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住房补贴是什么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是,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
    2023-07-18
    99人看过
  • 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拆迁有什么区别,土地用途商住和住宅用地区别
    一、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拆迁有什么区别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拆迁的区别主要是拆迁补偿的标准不一样。区别就是商业用地赔偿比例低一些,住宅用地赔偿比例会高一些。二、土地用途商住和住宅用地区别土地用途商住和住宅用地的区别:1.用途不同商住类型是指同一块宗地上即有商业用途又有住宅用途。而土地使用年限是由开发商是用什么名义去申请这块土地而得的,商业用地一般指拆迁时评估房产是对房产所在地的定性,比如被计划拆迁的房屋原先是商店或饭店,就属于商业用地。2.征收的费用不同如果房产证上使用类型为住宅,则按住宅收取,同理商住的也是分商业与住宅的征收费用,40年使用年限到了之后,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出让自动变为划拨,拆迁一样有补偿,但肯定没有出让土地多。3.价值不同商住用地指商业经营场所与住宅连在一起的。在房产评估时评估价值有区别,一般商业用地比较高,因为经营用地创造的价值高。三、商住楼住宅产权多少年商住楼产权年限为:居住
    2022-07-04
    168人看过
  • 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用途
    1、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一户村民只能通过申请拥有一处宅基地。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照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2、在自己建好的房屋里做点小本买卖。这方面就看你自
    2023-03-01
    403人看过
  • 非法征收土地的惩戒措施
    非法征收土地罪的处罚规定如下:1、非法征收土地,情节严重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对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非法征地罪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不严重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措施处理。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征收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有:(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征用土地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3-07-08
    298人看过
  • 改变住宅用途的处罚方法有哪些
    一、改变住宅用途的处罚方法有哪些改变住宅用途的处罚方法有:1.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一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2.承租人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二、公寓和住宅房有什么区别公寓和住宅房有的区别如下:1.产权年限:公寓:40年/50年产权。住宅:70年产权。产权年限通常是购房者在选购公寓最为关注的问题,毕竟产权到期后咋整这件事,领导们至今还在开会,万一好不容易刚还完房贷,又来了一笔巨额的土地出让金,着实是件不怎么开心的事,但是别急,上文已经告诉你,房屋性质和土地年限未必完全一成不变。2.生活成本:公寓:商业用电用水费用高、停车费和物管费高、不通燃气。住宅:民用水电成本低、停车费和物管费低。生活成本的问题见仁见智,取决于购房者的购房目的和个人生活需求。3.建筑
    2023-08-29
    476人看过
  • 什么是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要买房子首先要看两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有你所购买房屋的土地分摊面积和性质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如果你看到的国土证年限只有20年,那么应该不是住宅用地,住宅用地的年限应该是70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某些地区管理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缴纳足够的土地出让金。建议你如果《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注明的不是住宅用地,那么你不要购买这样的房子。因为国家法律规定,没有按用地规划修建的建筑属于违章建筑,不论开发商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在法律意义上说都是个隐患。一.使用年限: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
    2023-08-26
    317人看过
  • 土地用途可以既是商业又是住宅吗
    一、土地用途可以既是商业又是住宅吗土地用途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允许同时设定为商业和住宅。根据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每块土地在规划时即被明确规定了其使用性质,如商业、住宅、工业等。这是因为不同的土地用途对基础设施、交通、环境等的要求各不相同,混合使用可能导致资源分配不合理或管理上的混乱。因此,土地用途通常是单一的,不能同时作为商业和住宅使用。二、商业用地上是否能建住宅商业用地上一般不允许直接建设住宅。1.对于经过公开招拍挂的土地,商业用地的性质是固定的,不能随意变更为住宅用地。2.即使对于通过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城市低效存量土地项目,要变更土地性质也需按程序报请市政府研究,并非易事。这是因为土地用途的变更涉及到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的调整等多方面的问题,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三、土地性质变更的法律规定关于土地性质变更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
    2024-08-02
    261人看过
  •  工地施工受阻的处罚措施
    本文介绍了工地无法施工的处罚规定。如果发包人导致施工中途停止或延期,发包人应采取措施来弥补或减少损失,并承担由于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积压等造成的损失和实际费用。如果承包人停工,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终止条件满足,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不可抗力无法施工的情况,双方通常不追究责任。工地无法施工的处罚规定如下:1.如果发包人导致施工中途停止或延期,发包人应采取措施来弥补或减少损失,并承担由于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积压等造成的损失和实际费用。2.如果承包人停工,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终止条件满足,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不可抗力无法施工的情况,双方通常不追究责任。抱歉,我需要更多的上下文和明确的法律问题,才能为您提供一段150字的法律分析。根据工地无法施工的处罚规定,如果发包人导
    2023-09-14
    173人看过
  • 农村住宅保障措施
    农村宅基地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使用宅基地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项目组织农民易地建房使用宅基地。第二种是1999年之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城镇居民和华侨)合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宅基地流转是指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但只限定于转给本集体的人。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
    2023-07-18
    344人看过
  • 处理宅基地分配超标的措施
    1.自愿退出并给予适当补偿对于合法存在的一户多宅情况,国家出台了相关的宅基地制度改革举措,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退出多余的宅基地,还能获得一笔几万元不等的退出费用。2.拆除处理如果农民在村内建了新房,但是没有将以前的老房子及时拆除的,或者以强制或是欺骗手段占有宅基地建房的,依法继承但是在后期却未经批准新建或是改建房屋的,多占宅基地上的房屋都会面临被责令限期拆除的结果。“拆旧建新”是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基本逻辑,一些村民寄希望于搬进新居后老房子能够继续保留,这是难以实现的。3.缴费后有偿使用宅基地目前部分地区已经试行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如果一户多宅的农户不想拆除多余的房屋,可以通过向村集体缴纳一定的费用对宅基地继续进行有偿使用。4.结合实施村庄规划、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对多占、超占、乱占宅基地等按照规划进行逐步调整,同时积极引导村级通过民主协商和村民自治化解一部分遗
    2023-07-07
    175人看过
  • 对违规买卖宅基地行为的法律处罚措施
    一、对违规买卖宅基地行为的法律处罚措施对违规买卖宅基地行为的法律处罚措施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可能涉及的犯罪罪名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侵占宅基地怎么办宅基地被他人侵占,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请求人民政府处理。根据《土地管
    2023-09-18
    451人看过
  • 杭州市推行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的措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杭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的《杭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二九年二月十日杭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国土资源局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为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体系,保障房屋拆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提出如下意见:一、凡在本市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城乡建设需要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对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进行拆迁并实行货币化安置的,适用本意见。二、关于货币化安置的价格结算:住宅房屋货币化安置是指由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提供货币化安置
    2023-07-02
    498人看过
  • 土地违规征收的处理措施
    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违规征收土地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如果造成损失的,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违规征收土地责任怎么认定违规征收土地的,法律责任由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
    2023-07-03
    420人看过
  • 2022年宅基地纠纷处理措施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一)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二)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三)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
    2023-07-02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土地性质的用途住宅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8
      按所有权性质,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是讲城市或城镇上的土地)和集体土地(农村的住房肯定是集体土地使用权)。 按获得途径,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是未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其流通一般需审批并补交出让金)和划拨土地(国有出让土地转让缴纳规定税费即可,可正常流通)。 土地性质综合用途住宅按利用现状三大类分类,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利用现状八大类分类,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
    • 2022年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7
      1、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2、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非法经营罪的处罚措施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1
      犯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非住宅有土地使用权的多久年限?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09
      非住宅房的使用年限是40年,使用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
    • 土地性质综合用途住宅是什么意思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1
      国家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不同土地用途分为: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通常商住就定为综合类的,年限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