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服务期,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什么不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57:16 284 人看过

据新民晚报的调查,在劳动争议中,“白领”劳动纠纷数量急剧增加,其中主要的起因是服务期问题。争议标的额平均为2万元,最高的达到25万元。标的数量平均为3个,最高的达到7个以上。据分析,这种状况的成因在于:现阶段企业注重人才的培养和留用,高薪,解决户口,分配住房、轿车,出资培训都是实施这一战略手段;对此类中高级管理人员,企业一般会同时约定服务期,并明确违约时的经济补偿问题。一些中高级管理人员在达到一定的目标后,往往对现状产生不满足感,便又跳槽了,并由此产生服务期违约赔偿的争议。那么法律上对服务期是怎么规定的呢?在面对这一条款中时,员工如何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由此可知:

第一、服务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项内容,是规定在劳动合同内的。这一点前面我们也谈到过,服务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是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适用的,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决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服务期条款,需注意的是这一条款的适用还有条件限制,不是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可以约定服务期条款,只有在条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即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或者提供了其他特殊待遇。

第三、服务期不一定与劳动合同期一致,也不必然在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约定。有时,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出资培训或其他特殊待遇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在此之前或之后与员工作出服务期约定。因此服务期可能小于合同期,也可能等于或长于劳动合同期。

第四、如果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以哪一个期限为准呢?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作为企业出资的对价,服务期是员工的义务,同时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因此员工无权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员工不能拒绝履行。但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决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再与员工续约,则员工的服务期义务因用人单位的弃权而免除。因此在服务期问题上,可以说用人单位是享有主动权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纠纷案
    问:我公司与下属的某职业经理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出钱让其参加了某名牌大学的EMBA班的培训学习,学习完成之后,公司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服务协议,期限自培训结束之日起算。但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有1年零3个月就到期。请问:服务期比劳动合同期限长,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可否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答:签订劳动合同后,又签订了服务期协议,且服务期协议中关于服务年限的约定超出了劳动合同的期限,视为双方关于服务年限的重新约定,不需要再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若没有及时的续订劳动合同,因为有服务期协议的存在,直接视为劳动合同的顺延,顺延的期限为尚未履行的服务期。但是,因为服务期约定,主要是基于用人单位在员工身上支出了相应的培训成本后,附加给员工的一件服务年限的单方义务,属于对员工的一种单方的约束。若劳动合同期满,服务期未满,用人单位根据员工
    2023-06-05
    247人看过
  •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的关系是怎样的
    服务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内容之一,在劳动合同中服务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和适用,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合同期与服务期性质是不同的,合同期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具有鲜明的法定性,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选择劳动合同的期限。而服务期是当事人以劳动合同或者专门协议的形式特别约定的,带有任意性的特征。劳动合同期限的利益主要归属于劳动者,用人单位非法定理由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服务期的利益则完全归属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不能随意解约。并不是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一、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该怎么办?按照服务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主要是劳动者应当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其
    2023-03-17
    486人看过
  •  服务期与合同期是否相同?
    原文中提到了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以及服务期是劳动者接受专项培训后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时间期限。根据此,可以改写为:在合同中,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期限是有所不同的。服务期是劳动者在接受专项培训后,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时间期限。如果劳动合同期限长于服务期,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合同,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在这个问题中,我们需要将原文中的内容进行改写,同时保持其意义不变。原文中提到了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期期限的不同,以及服务期是劳动者接受专项培训后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时间期限。因此,我们可以将原文改写为:在合同中,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期限是有所不同的。服务期是劳动者在接受专项培训后,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时间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服 务 期 与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有 区
    2023-09-09
    96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不合法服务期限还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不合法服务期限还有效吗劳动合同不合法服务期限无效,因为劳动合同就无效,服务期限怎么还会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不一样怎么办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时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对此,应当视情况而定。(一)在服务期短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服务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服务期的影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二)在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又可以分作两种情况: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同时终
    2023-04-30
    2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是否能够延长服务期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服务期可以延长。若服务期协议的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通常以服务期协议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依据劳动合同期限,服务期可以延长。若服务期协议的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通常以服务期协议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 服 务 期 能 否 超 过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 法 律 如 何 规 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服务期。服务期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长度,最长不超过四年。超过服务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说明即使
    2023-09-13
    20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重叠时,如何处理?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当劳动合同的期限超过服务期时,可以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直到服务期结束。同时,双方之间也可以有另外的约定。需要注意的是,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的特殊待遇如专项培训等,而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当劳动合同的期限超过服务期时,可以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直到服务期结束。如果双方之间有另外的约定,可以按照这个约定进行操作。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的特殊待遇如专项培训等,而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 当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超 过 服 务 期 , 怎 么 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
    2023-09-28
    25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不同应该怎样处理
    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不同的处理方法如下:(一)在服务期短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服务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服务期的影响,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二)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同时中止。一、劳动合同内包含试用期吗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一)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二)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签订
    2023-03-16
    134人看过
  • 如何规定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
    如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约定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首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签订本合同。第二,试用期是用来确定合同期限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在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为完成某项任务或劳动合同期限少于三个月,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试用期不予约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只规定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为劳动合同的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劳动合同没有终止,就必须履行到工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于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缺乏正确认识,许多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个“铁饭碗”和“终身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
    2023-05-07
    334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与服务期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与服务期违约金规定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关于违约金的标准,首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其次,劳动者违反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劳动者同法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金的
    2023-03-02
    221人看过
  • 如果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是否变更合同期限
    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您需要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吗?劳动合同签订后,服务期协议签订后,且服务期协议中的服务年限协议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重新约定使用年限,无需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劳动合同因有服务期协议而未及时续签,则直接视为劳动合同的延长,延长期为未完成的服务期但是,由于服务期协议,它主要是基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培训费用后,对劳动者附加使用年限的单方面义务,属于对劳动者的单方面约束。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且服务期未到期,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本单位的用工需要,如需继续用工,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您不想雇佣,您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并终止双方的雇佣关系
    2023-05-07
    439人看过
  • 服务器和劳动合同期是一样的么
    一、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一样吗?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存续的期限。而所谓的服务期主要是用人单位出资给劳动者提供专项的培训,而要求劳动者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保证在用人单位服务几年。因此,两者不一样。一般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有一下几点区别:1、服务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项内容,是规定在劳动合同内的。服务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是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适用的,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决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服务期条款,需注意的是这一条款的适用还有条件限制,不是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可以约定服务期条款,只有在条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即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或者提供了其他特殊待遇。3、服务期不一定与劳动合同期一致,也不必然在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约定。有时,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出资培训或其他特殊待遇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在此之前或之后与员工作出服
    2023-02-11
    185人看过
  •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冲突问题如何解决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冲突的,双方可以协商调整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一、个人违约劳动合同会怎样签劳动合同个人违约的情况有两种,约定服务期及竞业限制,违反这两种情况个人构成合同违约,应当给公司赔偿损失,其中公司提供培训服务的,个人赔偿数额不超过培训费用。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劳动合同中不得对员工违约责任作出更多限制。用人单位只能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即: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违反协议规定的;除这两种情形以外,不得约定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2023-06-27
    158人看过
  • 如何处理超出劳动合同期限的服务期?
    如果服务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则服务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同时终止,劳动者无需承担违约金。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直至服务期满时,双方应续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原合同期限,使其与服务期限一致。在服务期内,如果工人要求终止劳动合同,他应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期限是否与服务期限相同?所谓服务期主要是指雇主为工人提供特殊培训的供款,要求工人确保培训后在雇主服务数年。因此,两者是不同的。一般劳动合同的期限和服务期限之间有几个区别:1。服务期限是劳动合同的一项内容,由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是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它适用于工人和雇主的选择。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如果雇主和雇员决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服务期条款,则应注意,该条款的适用受条件限制。在任何情况下,雇主都不能就服务期条款达成一致,但只能在条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达成一致,
    2023-05-07
    402人看过
  • 服务期限算不算合同的履行期
    一、服务期限算不算合同的履行期在劳动合同中,算合同的履行期。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服务期可以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通过合同固定下来,则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中服务期条款主要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一为服务期限,即劳动者应为用人单位提供的服务时间;二为用人单位就服务期限应对劳动者提供的培训及其他额外福利待遇;三为劳动者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二、有名民法典律服务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内容不同、以及适用范围不同,对于法律服务合同在一定程序上也是有名合同中的一种形式,有名合同是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统一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以转化为有名合同。尽管民法典
    2023-06-05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服务期有什么区别,是否是无效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19
      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
    • 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的条件是什么,与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有何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30
      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同时,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主要是考虑各地区、各企业之间情况不一样,很难划出一个统一的尺度。由各地方细化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比较好操作。
    • 劳动合同服务期为什么是以期限到期为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3
      劳动合同的期限先于服务期到期的,则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到期为止;服务期先于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劳动合同续签后; 服务期到期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有权行使预告解除权。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此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 劳动合同服务期和劳务期限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3
      一般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有签订期限、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或终止条件)等。自劳动合同的生效期限开始,双方均应当开始履行自己的义务,终止期限到来或终止条件成就时,劳动合同失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因合同履行完毕而消灭。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期的作用是明确员工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一经订立立即生效(除非双方约定的生效时间或生效条件的除外)。生效
    • 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满的到期日一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5
      1.劳动合同的期限先于服务期到期的,则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到期为止; 2.服务期先于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劳动合同续签后; 3.服务期到期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有权行使预告解除权。 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此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