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票不退不换是否为霸王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5 12:58:51 171 人看过

一、门票不退不换是否为霸王条款

门票不得退票或更换被视为是一种不合理的强制性规定。

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有关“不允许退票也不能更换门票”的规则,实际上是通过将带有格式条款的条件,强加给消费者,使得他们无法得到公允且合理的待遇,这种行为构成了非法的“霸王条款”。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的规定,经营者在其商业运作过程中使用格式条款时,应当采取显著的措施提醒消费者关注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格或费用、履行时间和方式、安全防范及警示以及售后服务等与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信息,同时还需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求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二、门票不退不换是否为霸王条款

门票不退不换是霸王条款。经营者单方规定的“门票不退不换”,是以格式条款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面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门票不退不换是否为霸王条款”,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n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流量清零是否为霸王条款
    手机流量清零是日前消费者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流量自动清零这样一个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流量清零”之所以说是霸王条款,就是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经营者事先拟定的、消费者被迫同意的、未经过听证会听证过的违背公平交易权的格式条款,同时也是企业单方签订的、单方面排除了消费者的条款,所以这是一种违法的契约。“流量清零”貌似自愿、公平,实际是经营者把自己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塞到消费者手里要消费者签字,或张贴在经营场所让消费
    2023-05-01
    247人看过
  • 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不退费怎么办?
    一、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不退费怎么办?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不退不换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即“霸王条款”,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或者去法院起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
    2023-06-19
    314人看过
  • 霸王条款不管用了
    设置包厢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商家保留最终解释权一直以来,服务行业的种种霸王条款,饱受诟病,屡禁不止。新《消法》的实施,明确叫停此类霸王条款。今年3月15日开始施行的新《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一是节假日不打折没明示则无效。一些商家会员卡、会员优惠券往常都能正常用,但遇到节假日,顾客多了,商家会以种种理由取消打折优惠、兑换优惠。如果这些条款约定未事先告知会员并获得消费者同意,则涉嫌限制会员正常权利。如5月31日,南平市实验小学六年级12名学生为迎接六一国际儿童节,到当地一家自助烧烤城欢聚。结账时,一名学生出
    2023-06-07
    334人看过
  • 北京工商首晒售出概不退换等27条霸王条款
    商品售出概不退换、停车场车辆损坏由车主承担市民经常见到此类霸王条款。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公布首批27种涉嫌违法的霸王条款,进入黑名单的霸王条款经营者如逾期不改正,将予以行政处罚,最高罚款3万。这是北京工商首次披露27种霸王条款,此前市消协在5月23日点评5类典型霸王条款。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表示,即日起全市工商开始对这些违法条款开展行政指导,经营者顽固不改的将予以行政处罚。下一步将继续收集不公平消费条款,对涉嫌违法的案例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最高罚款3万。去年11月,市工商局要求商家在今年2月14日前对违法条款自查自纠,今年3月,全市工商对现存的霸王条款开始全面收集,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3929家,收集格式合同3115份,并通过市消协征集279条,主要涉及房产中介、装修、美容美发等。问题集中在经营者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等。首批霸王条款黑名单(部分)浴场内追逐打闹发生伤亡事故,后果自负。
    2023-04-24
    129人看过
  • 健身合同写明不退款是霸王条款吗
    一般健身场所会和顾客签订健身服务合同,合同会约定服务的门店以及能否转店,转让他人等。如果合同约定了不能转让他人使用,或者转让时需要转让费等,因为顾客在合同上签字了,就得依据合同履行。如果消费者认为其中存在霸王条款的内容,依然可以向消协投诉维护自己权益。一、如何确定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
    2023-06-27
    134人看过
  • 怎么知道是不是霸王条款
    一、怎么知道是不是霸王条款在实践中广泛地侵犯了合同签署方即相对人的权益,通过减缓或排除制定者应负有的责任和义务来实现,并且这种行为常常违抗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通常被判断为“霸王”性质的合同。在此前提下,合同中确实存在一些关键条款因以下几种情况而被判定失效:首先,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采用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达成缔约,从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其次,存在当事人之间的恶意串通行为,给国家、集体或第三方造成重大损失;再者,以合法名义掩盖不可告人的非法意图;此外,此类合同还会直接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威胁;最后,如果这些霸王合同违反了现行立法以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必须通过合法途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024-07-16
    491人看过
  • 什么是“霸王条款”和“霸王合同”
    “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主要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一些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沿袭旧体制下的规定,或仅从行业自身利益出发制定惯例,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
    2023-04-21
    206人看过
  • 什么是霸王条款,如何认定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具有五大共性: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因此,一般来说,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增加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常见的霸王条款有: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2、“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3、“特价商品,概不退换”。4、本寄物柜仅作物品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5、超市购物付款后,出门须验票盖章,否则不予放行。律师补充:《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
    2023-05-07
    405人看过
  • 不可取消酒店是不是霸王条款
    一、不可取消酒店是不是霸王条款酒店的不可取消政策确实有可能被视为霸王条款。1.霸王条款通常指的是在消费合同中,对消费者极为不利,而且是单方面由商家规定的、消费者无法更改的条款。2.消费者通过网络订房,而后进行取消的行为虽然是一种违约,但酒店不能单纯以此为由拒绝退款。3.因为酒店仍有能力将房间提供给其他客人,不会对酒店的正常经营造成实质性的影响。4.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应保留相应的证据,如短时间内取消订房的记录,并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委员会或类似消费保的平台进行投诉处理。5.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消费者还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二、取消预订该怎么赔偿当酒店预订合同被取消时,违约方应支付违约赔偿,通常包括双倍返还押金,并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如果因此给消费者造成额外的损失,酒店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霸王条款索赔途径面对霸王条款,消费者有多种索赔途径可供选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024-03-01
    484人看过
  • 公交“概不找零”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案情:目前,很多城市公交都实行刷卡制。当然也有投币箱,而且投币箱外会写着“自觉投币,概不找零”的字样。有乘客质疑,这就像一条霸王条款。如果碰巧没有公交卡,或者卡里没钱,就只能投币,没有零钱的话,投多了的钱就拿不回来了。而无论到超市还是哪里买东西,都会找零钱。公交上这么做合理吗?律师说法: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是一方合同当事人向另一方合同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条件。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公交车上的投币口标明“自觉投币,概不找零”以及投币金额的提示,应当视为要约。乘车人在上车投币时,已经清楚地看到车上标明“自觉投币,不设找零”以及投币金额的提示,其上车并向投币箱投币,视为乘车人以实际行动作出了承诺——承诺了公交公司的要
    2022-10-16
    182人看过
  • 购房协议霸王条款能否退房
    一、购房协议霸王条款能否退房购房协议中的霸王条款是否能成为退房的理由,关键在于这些条款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是否违背了公序良俗。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如果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是无效的。当购房协议中的霸王条款存在上述情形时,购房者完全有权利要求退房。3.为了避免与开发商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特别是对于霸王条款的部分,更要仔细甄别。4.如果发现合同中存在可能损害自身权益的霸王条款,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解释或修改。如果开发商拒绝修改,购房者可以选择不签订该合同,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二、签订霸王条款合同的退房条件当购房者发现购房协议中存在霸王条款,并且这些条款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了公序良俗时,购房
    2024-07-18
    497人看过
  • 中消协称特价机票不准改签是霸王条款
    民航服务的体验被认为是最舒适的交通体验,然而仍有不少消费者有意见,今年8、9月由河南省消协与其他10省联合组织消费者进行民航服务消费体察(本报9月20日曾经报道),昨日中消协公布了体察结果,消费者对民航服务总体满意,但认为在票务、机场服务、客舱服务、航班延误后服务以及有关补偿赔偿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退票规定属霸王条款对退票手续费收取额度进行评价时,仅有16%的消费者认为“合理”。消费者认为民航票务服务问题主要反映在退票麻烦、手续费收取比例过高上。而个别航空公司规定“特价机票不得签转、不得变更、不得退票”的规定,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是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机场餐饮商品价格高当问及消费者对机场餐饮价格的评价时,超过四成的消费者认为“不合理”,消费者普遍反映机场的商品价格要远远高出市场的同类商品价格,甚至出售过期变质食品,让消费者难以接受。航班延误后续服务跟不上消费者
    2023-06-07
    78人看过
  • 霸王餐是不是违法行为
    法律综合知识
    吃霸王餐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1)长期吃霸王餐或是吃饭后采取暴力的手段拒绝付款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2)商家对食物有充分的占有,并有意识地进行处置,消费者依靠生活惯例,使商家误以为消费者会付账;从而获得了财产性利益,商家遭受损失,因此如果明知自己没有钱,消费很贵的食物后不给钱的,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5-14
    484人看过
  • 霸王条款找哪个部门投诉
    一、霸王条款合同怎么投诉遇到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去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合同霸王条款是否合法合同霸王条款违反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霸王条款有效。
    2023-03-29
    3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退票是霸王条款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
      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 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不退不换是霸王条款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9
      不退不换是霸王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该规定无效。
    • 不退不换是霸王条款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9-30
      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 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你好,问一下针对于不退不换是霸王条款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9-18
      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 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维权协议中约定不退款是否就是霸王条款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5
      1、协议约定不退款是霸王条款。对于霸王条款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协调和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撤销合同中的有关欺诈性的霸王条款以及直接主张有关霸王条款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