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08:41:17 475 人看过

合同承诺的生效要件具体如下:

1、要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除可以以行为的方式作出承诺的以外,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一、承诺的内容能与要约不一样吗?

承诺的内容与要约不能不一样。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二、承诺迟延是什么意思

承诺迟延又称迟到的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的承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但因其符合要约的条件,故可视为新要约;承诺因意外原因而迟延者,并非一概无效。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三、要约撤回后终止要约怎么办

如果要约撤回晚于要约到达,该要约撤回行为无效,当事人可以在对方作出承诺之前撤销要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前或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对方。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为受要约人所知;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到达受要约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保险人的承诺是合同的生效条件
    一、案例简介××年4月9日,A电瓷厂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综合保险,同年6月,该厂遇洪灾,保险公司理赔后应向其支付水灾赔款计296900元,在兑现赔款时,保险公司提出先汇29万元给A电瓷厂,余款6900元作为来年续保保费留在保险公司,A电瓷厂表示同意于次年保险期满时到该保险公司续保。于是,保险公司遂将6900元赔款扣留于公司应付赔款帐上,拟于续保签单后转入保费收入帐目。同年9月30日,A电瓷厂更名为B电瓷厂,同时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次年4月工商部门批准注销。同时,A电瓷厂保险到期,更名后的B电瓷厂负责人冯某来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保险公司到B电瓷厂进行了现场验标,缮制了投保平面图,填写了投保单和投保清单。在办理剩余手续时,保险公司发现原赔款被扣留的单位是A电瓷厂,而现在投保的是B电瓷厂,为防止发生纠纷,要求B电瓷厂提供盖有A电瓷厂印章的债权转让文书,方可将扣留的赔款作为B电瓷厂的保费入
    2023-04-05
    415人看过
  • 法律上有合同口头承诺有效吗,承诺的有效时间有哪些
    一、法律上有合同口头承诺有效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有合同的情况下口头承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承诺满足了民事法律行为相应的有效要件并且没有无效的事由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二、承诺的有效时间有哪些规定1、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要约在其存续期间内才有效力,一旦受约人承诺便可成立合同,因此承诺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如果要约未规定存续期间,在对话人之间,承诺应立即作出;在非对话人之间,承诺应在合理的期间作出。2、凡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届满后承诺的,是迟到的承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但是
    2024-01-13
    260人看过
  • 承诺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那么,承诺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本文就为大家介绍承诺生效的有关知识,仅供参考。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要约在其存续期间内才有效力,一旦受约人承诺便可成立合同,因此承诺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如果要约未规定存续期间,在对话人之间,承诺应立即作出;在非对话
    2023-05-22
    280人看过
  • 承诺的有效条件包括哪些
    承诺的涵义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承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承诺的有效条件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二、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要约在其存续期间内才有效力,一旦受约人承诺便可成立合同,因此承诺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如果要约未规定存续期间,在对话人之间,承诺应立即作出;在非对话
    2023-06-18
    219人看过
  • 承诺书盖合同专用章有效吗,承诺的方式有哪些
    一、承诺书盖合同专用章有效吗如果承诺书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盖的合同专用章,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二、承诺的方式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的方式通常是以通知的形式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
    2024-02-01
    41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合同外的承诺书有效吗,承诺的迟延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合同外的承诺书有效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主合同外的承诺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满足了有效要件且没有无效事由的情况下,自成立时就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二、承诺的迟延有哪些情况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由于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发出承诺通知,依通常情形可于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而迟
    2024-01-23
    98人看过
  • 诺成性合同成立生效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一、诺成性合同成立生效的法定条件有哪些诺成性合同正式缔结所需遵循的法律规定包括以下四点:首先,要求合同需牵涉到两个或多个权利和义务主体;其次,这些合同在所有签署者达成共识并表达明确的意向之后,便可视为正式成立。而要使其发生效力,则必须满足如下几点额外的法定条件:当事人需要具备与其签订合同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他们表达出来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另外,合同签订过程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章;最后,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区别包含什么?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有:1、成立条件不同,诺成合同只需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而实践合同需要以一定的行为为成立条件;2、生效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是
    2024-04-15
    56人看过
  •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生效的地点
    一、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生效的地点是到达当事人开始生效。《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诺为意思表示,所以意思表示效力发生之时也就是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合同因对于要约的承诺而成立,所以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就是合同成立之时。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最大量、最普遍的。但合同成立还有其他方式。传统上还有三种形式,一种交要约,二是同时表示,三是意思实现。有的同志认为,交要约,同时表示属于要约、承诺的特例,是互为要约人,互为承诺人。意思实现慢属于承诺的表述方式,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来表明承诺。(一)交要约。交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作出了为订立同一内容合同的要约。如甲对乙作出为订立合同的要约,而乙对甲也作出了同样内容的要约。此时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内容完全一致,而且双方均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发出要约的时间也几
    2023-06-04
    475人看过
  • 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效力有哪些
    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违法性;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并指出了无效合同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应不属于合同的范畴。另外有的学者认为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即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并据此认为其存在以下三个特征或要件: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
    2023-02-24
    68人看过
  • 合同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意。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合意是指当事人对合同必备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合议的过程,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过程,就是经过要约、承诺完成的。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作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称为“要约”,而另一方如果表示接受就称为“承诺”。一般而言,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有时要约和承诺往往难以区分。许多合同是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讨价还价、反复协商才得以达成。(一)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1、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1)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
    2023-04-13
    339人看过
  • 承诺生效有哪些法律效果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为意思表示,所以意思表示效力发生之时也就是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合同因对于要约的承诺而成立,所以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就是合同成立之时。1、交要约交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作出了为订立同一内容合同的要约。如甲对乙作出为订立合同的要约,而乙对甲也作出了同样内容的要约。此时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内容完全一致,而且双方均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发出要约的时间也几乎在同时。既然双方有相同的意思表示,法律即可推定其必互有承诺的结果,所以认定合同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后一个要约到达对方当事人时为准。由于此种情况下难以认定谁是要约人谁是承诺人,因此将此种特别方式作为合同成立的方式之一。2、同时表示同时表示与交*要约本质上相同,交*要约是在非直接对话的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而同时表示是在对话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指对话的当事人双方毫无先后之别,同时向对方为同一内容的要约的意思表示。
    2023-06-27
    116人看过
  • 诺成合同生效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一)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因此,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二)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
    2023-04-13
    60人看过
  • 不签合同的承诺有效吗,个人承诺在合同中有效吗
    一、不签合同的承诺有效吗不签合同的承诺,签订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意思真实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个人承诺在合同中有效吗如果个人承诺明确表达了意思表示,对方也表示接受了,那该个人承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的订立,需要有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方的承诺无法成立合同,必须要有另一方的承诺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
    2023-03-10
    310人看过
  • 有效的承诺条件
    一、有效的承诺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要约在其存续期间内才有效力,一旦受约人承诺便可成立合同,因此承诺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如果要约未规定存续期间,在对话人之间,承诺应立即作出;在非对话人之间,承诺应在合理的期间作出。凡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届满后承诺的,是迟到的承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但是,受约人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承诺,依通常情形在相当期间内可到达要约人,但因电报故障、信函误投等传达故障致使承诺迟到的,为特殊的迟到。在这种特殊迟到的情况下,承诺人原可期待合同因适时承诺而成立,依诚实信用原则,要约人
    2023-04-30
    28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合同责任有哪些承诺的生效时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8
      合同承诺的生效时间的规定如下: 1、如果承诺人以对话方式作出承诺的,合同承诺的生效时间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 2、如果承诺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承诺的,合同承诺的生效时间为到达相对人时。
    • 承诺中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3
      有效的承诺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承诺在要约确定的有效期限内到达邀约人。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邀约人无异议的,承诺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
    • 合同的承诺是否作为合同的生效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8
      1、承诺生效不代表合同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 承诺生效的原则都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1、承诺依法生效的法律原则是:承诺的主体适格。即只有受要约人做出的承诺才有效;承诺人作出的承诺为同意要约;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
    • 订立合同时承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9
      订立合同时承诺的构成要件有: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反复的要约邀请、要约与承诺的过程。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