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相同商品(服务)和类似商品(服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4:33:19 168 人看过

1、相同商品,是指名称、用途、功能、原料或者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的商品。相同服务,是指在服务的名称、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的服务。

2、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务。

(注:上述第2条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十一条”)

3、商品与服务类似,是指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

4、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应当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注:上述第3、4条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注册相关文章
  • 什么是商品商标?什么是服务商标?
    1.什么是商品商标?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商品商标可以是具有某种含义或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如同其它商标一样,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用条款,不损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标的显著性,均可成为商品商标。2.什么是服务商标?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了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服务标志通常也可称为劳务标志。如:中国民航的CAAC、建设银行及其图形、大地律师事务所、扬声剧院等。凡用于区别提供服务的标志均可视为服务商标。但服务商标与商号又有不同,商号是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的,商号并不象商标那样具有显著性。商号登记后的效力仅以某一地域为限,防止在某一特定地区范围内重复,而商号一旦被作为商标注册则在全国范围内受到法律保护。
    2023-04-23
    429人看过
  •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说明(四)
    0106化学试剂回页首生物化学催化剂010122,科学用化学制剂(非医用和兽医用)010177,化学试剂(非医用或兽医用)010178,非医用或非兽医用化学试剂010178,非医用或非兽医用的实验室分析用化学制剂010181,实验室分析用化学物质(非医用或兽医用)010181,低温实验制剂010221,非医用和兽医用诊断制剂010243,试纸010259,化学试纸010278,橄榄石(化学制剂)010408,硝酸盐纸010416,石蕊试纸010419,非医用或非兽医用生物制剂010579,非医用、非兽医用细菌制剂010594,非医用、非兽医用细菌学研究制剂010595,非医用或兽医用微生物培养基010596,非医用、非兽医用微生物培养体010596,非医用、非兽医用微生物制剂010596,非医用或兽医用电泳凝胶010650注:生物化学催化剂与0102第(十七)部分工业用酶制剂,工业淀粉酶,
    2023-06-08
    241人看过
  • 关于调整《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第三十类“方便粉丝”商品类似群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第三十类“方便粉丝”商品类似群组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行的第九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没有“方便粉丝”商品名称,我局在受理商标申请时将“方便粉丝”商品划分在第30类第12商品群组。在实际商标审查及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局发现第30类第09商品群组的“方便面”与第30类第12商品群组的“方便粉丝”商品虽分属不同类似商品群组,但两者的食用方式、消费对象、销售渠道基本相同,根据类似商品的划分原则,“方便面”与“方便粉丝”商品应当确定为类似商品。经研究决定:(一)此前已经注册和申请受理的商标,其包含核准使用或申请指定的方便粉丝商品由第30类第12商品群组统一调整到第30类第09商品群组,与第30类第09商品群组的商品判为类似商品,与第30类第12商品群组的商品因食用方式、消费对象、销售渠道不同,不判为类似商
    2023-06-05
    461人看过
  • 商标是如何进行分类的?什么是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规定,商标划分为42个类别。其中,1-34类为商品商标,35-42类为服务商标。书中有些商品和服务项目是否类似,还要结合商品的功能、用途、交易方式和具体的服务行业、服务实施场所、服务的对象等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而使用的标记。服务商标:指服务的提供者为了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记。
    2023-06-08
    474人看过
  •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之间存在近似关系,是否构成侵权?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之间存在近似关系时,如果符合商标法有关商标侵权行为规定的条件,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在商品与服务相关联的情况下,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误认为该服务的来源与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这种行为也构成商标侵权。同时,在下列两种情形下,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近似,构成商标侵权:(1)在相同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服务商标或者商品商标与他人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混淆的;(2)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服务商标或者商品商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商标法》第52条。
    2023-04-23
    94人看过
  • 商品商标以及服务商标的含义是什么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商品商标可以是具有某种含义或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如同其它商标一样,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用条款,不损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标的显著性,均可成为商品商标。过去的商标法只保护商品商标,根据商标所有人所处的位置不同,可以将商品商标进一步区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商品商标以及服务商标的含义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亦称服务标记。与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构成。在经济活动中,有些企业的“产品”不是作为有形的商品提供给消费者,而是作为某种商业性质的服务项目用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如旅游服务、修理服务、保险服务、娱乐服
    2023-06-01
    198人看过
  • “类似商品”和“近似商标”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在新颖性审查中,类似商品和近似商标这两个概念不仅影响商标的注册程序中的审查、异议、驳回复审、争议等一系列活动,而且也是判断侵权与否的关键性概念。可以这样说,在一定意义上商标注册和管理,基本上是在解决这两个概念的确切判断。判断正确与否,就会直接影响到商标授权和商标案件处理的正确与否。类似商品是指由于商品生产工艺、主要原材料、或者商品的功能用途及销售等具有某些相同之处。消费者会认为它们是可能相同的来源,这些商品互相称为类似商品。如墨水与墨汁;毛巾、毛巾被与枕巾等,它们每组中的两商品互相为类似商品。判断商品是否类似,也应当考虑多种因素,不仅要看类似商品所具有的相对性,也要看其可变性。判断类似商品的主要标准主要考虑四点:(1)生产制造部门是否一致;(2)原料、质量是否一致;(3)销售部门是否一致;(4)用途是否一致。近似商标是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如果其音、形、意近
    2023-04-23
    442人看过
  • 商品检验与测试服务
    商品检测服务是为客户量身制定的服务项目。测试和检查服务包括:商品检验-发货前在供货商所在地进行的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检查;首批样品检查:在正式生产前的初期阶段,随机选择第一批样品进行检查,以尽早确保产品达到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中检验: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执行检验工作,以确定产品的制造绝对符合客户的要求。装运前最终检验:产品出货前,会依据允收品质水准(AcceptableQalityLevel,AQL)取样检验,检查各产品是否符合所有要求。
    2023-04-24
    74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
    依据消费者树龄保护法的规定,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是指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会对消费者利益构成侵害的情形。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三十三条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2023-06-14
    167人看过
  • 了解商品和服务缺陷的原因
    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是指商品或者服务存在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经营者一旦发现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以上的缺陷,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告、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等措施生产或服务。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召回商品所需的费用。我国单一来源采购监督机制存在三大缺陷来源:作者:单一来源采购煟樱椋睿纾欤澹P牐是指采购人需要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在符合法律所限定的条件下,经过国家指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后,依照一定的程序可以直接向特定的供应商采购。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以下简称《示范法》)第22条、第51条分别规定了这一采购方法。从我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39条所规定的内容来看,基本上也是移植了《示范法》所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法,但只规范货物和服务方面的采购。根据财政部的统计,2
    2023-07-01
    167人看过
  • 商品房陪购法律服务
    近年来,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引致的诉讼和仲裁案件不断增加,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定金纠纷、房屋面积纠纷、房屋质量纠纷、迟延交房纠纷、延期办证纠纷、一房两卖纠纷等方面。导致上述纠纷的发生,除了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后续资金不足、管理不当等情况外,更多的原因是因为购买商品房的业主欠缺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对房地产交易过程的法律风险估计不足、重视不够。也正如此,业主在与开发商进行商品房买卖交易中,往往出现没有取得有效证据,或在开发商的引导下放弃了一些重要权利,又或者在受到损害时不及时主张权利而超过了法定的期限等等情况,一旦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或仲裁,业主很可能因为上述原因而导致败诉,实际上,有很多的纠纷是完全可以避免,又或者在诉讼或仲裁中会胜诉而得到赔偿。律师介入商品房购买活动,用法律专业知识来保障商品房买受人的合法利益,既能为业主节约时间,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又能在出现纠纷时使买受
    2023-06-10
    474人看过
  •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发展与现状
    尼斯协定是一个有多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其全称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该协定于1957年6月15日在法国南部城市尼斯签订,1961年4月8日生效。尼斯协定的成员国目前已发展到65个。我国于1994年8月9日加入了尼斯联盟。尼斯协定的宗旨是建立一个共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体系,并保证其实施。目前,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说来都在其中了。不仅所有尼斯联盟成员国都使用此分类表,而且,非尼斯联盟成员国也可以使用该分类表。所不同的是,尼斯联盟成员可以参与分类表的修订,而非成员国则无权参与。目前世界上已有一百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此分类表。我国自1988年11月1日起采用国际分类,大大方便了商标申请人,更加规范了商标主管机关的管理,密切了国际间商标事务的联系。尤其是1994年我国加入尼斯
    2023-06-08
    286人看过
  • 怎样判断商品相同或者类似?
    商品相同或者类似所谓商品相同是指商品的名称、性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例如,甲企业使用某个商标的商品是打印机,乙企业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商品也是打印机。商品是否相同的判断非常简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标法》第52条第(一)项规定的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关,或者存在着特定联系的商品。商品是否类似的具体判断参见本章中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的判断要点”。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修正)第十三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023-06-05
    422人看过
  • 商品及服务名称的填写
    商品名称是整个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决定了注册商标保护的范围。因此,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指明具体的商品和服务名称。并且,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一个类别之内。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每个类别有注释,并将商品或服务项目分为不同群组,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不能填写注释部分和群组名,如2907奶及奶制品,4301提供餐饮,住宿服务。一般说来,一个商品在商品分类表中有正规名称时,应使用分类表中的规范名称。某些人们日常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商品称谓,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是不允许使用的。如家用电器,因为它包括的范围过大,涉及商品分类表中至少五个类别的商品。例如第七类的洗衣机、家用电动碾磨机;第八类的电动刮胡刀;第九类的电熨斗、电热卷发器;第十类的电动按摩器;第十一类的电冰箱、电热水器等。诸如此类的情况还有塑料制品、皮制品等。使
    2023-06-08
    397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更多>

    #商标注册
    相关咨询
    • 相同商品、类似服务、相同服务、类似服务产品的区别与联系商标分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1、相同商品,是指名称、用途、功能、原料或者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的商品。相同服务,是指在服务的名称、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的服务。 2、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务。 上述第2条来源于“最高人民
    • 何为“类似商品”?什么是“类似服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关,或者存在着特定联系的商品。如网球、网球拍与网球鞋,毛巾、毛巾被与枕巾等,它们互相称为类似商品。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关,或者存在着特定联系的服务。如果在某一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那么,该商品与服务应当认定为类似商品或类似服务。
    • 商品和服务分为多少类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
      现行商品和服务分类为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11类。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著名商标是否可对先在先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或服务主张权利?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29
      根据民法权利生效的基本原则,经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自认定驰名之日起保护范围及于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其效力并不能当然溯及既往。但是,权利人对于此前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主张权利,对方当事人不持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是否构成驰名商标不再审查。
    • 服务类商品退货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3
      消费权益保障法没有15天无条件退货的规定。对于普通途径的销售商品,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可以在收货后7日内要求退货。对于网络等途径销售商品的,消费者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