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纠纷类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11:33:59 301 人看过

(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国土资源部公布新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高铁征收补偿标准

永久性征用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建设用地被征收如何补偿标准

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依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用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征地补偿纠纷相关文章
  • 征收土地补偿的类型
    征地补偿费
    征收土地,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土地承包农户进行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不一致。各地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具体补偿标准为:1.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二。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多年生经济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将参考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地上其他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三.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以上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最高可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一、潍坊市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
    2023-06-20
    411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纠纷申请裁决程序,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款纠纷申请裁决程序征地补偿款纠纷申请裁决的程序主要包括了:1.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认为补偿太低的事实依据。2.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3.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二、征地补偿款有哪些征地补偿的款项主要包括了以下的内容:依据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
    2022-06-04
    197人看过
  • 征用土地的类型有哪些,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用土地在实践中是常见的现象。征用土地实践中,相关的人员最关注的就是征用土地怎么补偿?那么,征用土地的类型有哪些?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用土地要遵守哪些规定?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二)国土资源部公布新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2023-06-03
    383人看过
  • 土地纠纷哪个部门可以调解,土地纠纷类型有哪些
    土地纠纷哪个部门可以调解1、土管所。2、政府国土局。3、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纠纷类型: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以及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近几年,涉及农村土地的纠纷和案件有上升趋势。农村土地纠纷,常常涉及多人利益,处理稍有不慎,很容易引发群体事件。有的案件即使当事人不多,但是处理结果涉及村民利益的改变,如果处理不当,矛盾就易激化,有可能引发刑事案件,影响农村社会稳定。解决大量的土地矛盾纠纷成为目前乡村两级工作的重头戏。造成这些土地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2023-12-09
    345人看过
  • 征地纠纷有几类
    行政诉讼时效
    一、征地纠纷有几类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二、征地纠纷处理办法1、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方式解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2、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公民、法人对于行政行为有异议或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3、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有异议,或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起诉撤销该协议、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4、通过补偿协调裁决方式解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
    2023-06-08
    424人看过
  • 征地保险属于什么纠纷类型
    涉诉之征地补偿款项纷争实为一起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件,而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征用补偿金的合理分配,无疑正是其合法行使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及收益权的直接体现,是一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所谓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之纠纷,主要是指在村民委员会或者由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过程中,未能在全体村民之间实现公平分配,导致部分村民无法获得应有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从而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和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24-05-08
    500人看过
  • 工伤赔偿引发的纠纷有哪些类型?
    工伤赔偿属于劳动纠纷,因为工伤赔偿纠纷是发生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财产纠纷。因此,工伤赔偿纠纷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不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从更为广义的角度来说,属于民事纠纷,所以在劳动仲裁后,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和物业纠纷属于什么诉讼和物业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具体情况有:1、物业管理费纠纷。解决方法:在收费方面,物业公司应该在给予业主的相关物业管理费用缴费收据上,将相关的收费目录名称和费用全部罗列清楚,不能简单地以一个“物业管理费”的名称来取代其中各类的费用名称。2、物业合同签订的纠纷。解决方法: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性质应该为服务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其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物业合同的名称,如果是服务合同,一般这个合同的名称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不是“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同时,在合同的条款中,如果是委托合同,一般会表现为“甲方委托乙方”,而服
    2023-07-11
    290人看过
  • 劳动纠纷主要类型有哪些种类
    一、劳动纠纷主要类型有哪些种类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足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山的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1)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2)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我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我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我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我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
    2023-06-21
    488人看过
  •  补偿方式有哪些类型?
    我国国家赔偿主要是通过金钱赔偿来解决,但除特定情况外,大部分的赔偿通常是通过支付货币来实现的。只有在财产返还和恢复原状的情况下,才可以选择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的赔偿方式。此外,我国国家赔偿法还规定了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赔偿方式。在我国,国家赔偿主要是通过金钱赔偿来解决。然而,除了特定情况外,大部分的赔偿通常是通过支付货币来实现的。只有在财产返还和恢复原状的情况下,才可以选择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的赔偿方式。除金钱赔偿、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几种方式外,我国国家赔偿法还规定了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赔偿方式。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补 偿 方 式 在 法 律 中 的 地 位 如 何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该问题涉及到补偿方式在法律中的地位。经过分析,我们得知补偿方式在法律中属于一种司法救济手段,主要用于实现司法公正。具体来说,补偿方式是指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当一方当事人受
    2023-09-02
    285人看过
  • 产品责任纠纷有哪些类型
    在实践中,产品责任纠纷主要有:(1)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害,产品的生产者(即为流通目的而加工、制作产品的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引发的纠纷。(2)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害,产品的销售者(实施使产品流通的行为的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引发的纠纷。(3)产品运输者责任纠纷,是指因产品的运输者的过错导致产品存在缺陷而致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时,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所引发的纠纷。(4)产品仓储者责任纠纷,是指因产品的仓储者的过错导致产品存在缺陷而至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时,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所引发的纠纷。一、产品质量不过关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
    2023-06-20
    413人看过
  • 安置补偿有哪些类型
    安置补偿的种类有哪些?有两类:一类是安置房补偿;另一类是安置补助。有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交换。货币补偿适用于非公益性住房附属物的拆迁和被拆迁人有选择的场合。被拆迁人不选择货币补偿或者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就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进行产权交易。安置补助是指被拆迁人因拆迁原房屋而支付的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和经济损失补助。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称为拆迁补偿。此外,还包括住房补偿。
    2023-05-02
    272人看过
  • 商品房都有哪些纠纷类型
    一、商品房都有哪些纠纷类型购房中常出现的纠纷包括:商品房预售矛盾、单位集资房和已参与房改的公有住房销售矛盾、私有及二手房交易冲突,商品房销售争议,房地产产权争执、房屋捐赠、互换与继承方面的问题,以及物业管理纷争、邻里关系问题等。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怎么判断开发商严重违约判定开发商有无逾期交付房屋应审视其是否逾越了合同设定的交房日期。经过催告后仍无法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交货,买方有权提出向开发商索赔未按期交付房屋造成的损失;若开发商于催告后仍未能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交付且未能提供
    2024-03-22
    64人看过
  • 征地补偿标准创新类型存在哪些问题
    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由于我国没有明确的征地补偿标准原则,学者们往往认为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范围狭窄,属于不完全补偿。这种不完全补偿导致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损害。要解决这一问题,比较流行的办法是根据项目的目的是否为盈利,将项目划分为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然后通过实施不同的补偿标准,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不同的差别化补偿标准方案,包括差别化补偿原则方案和差别化社会保障方案。土地价格补偿标准和综合区统一年产值。制度创新的积极意义,除了解决“同地不同价”问题外,还在于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相对利益,促进区域间补偿公平,增加政策透明度,抑制地方政府的寻租行为。地价与综合区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是其他因素在年产值倍数基础上叠加的结果。分享项目收益的征地补偿标准。这些补偿方式的创新,主要目的是让被征地农民共享工程利益,缓解征地矛盾,促进工程顺利实施。制度创新的
    2023-05-31
    27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
    1、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主要分为两种类型:(1):税改前,农民种田要交统筹款、提留款,农民的收效甚微,一些农民外出打工有了稳定的收入后,将原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税费等也就由新的承包人承担。可税改后,不仅税费大大减轻,而且种地农民还可拿到良种田和水稻田两种补贴,种地带来的显著利润让原承包户纷纷要求退还土地,受让人由于在土地上的投入和自己的经营计划不能实现等原因,不愿退还,或转包后看到转承包人的收益丰厚,以转包金过低或转包期限过长要求悔约,而原来的承包合同没有到期,从而引发纠纷(2):进入小城镇打工或落户的农民,见种地无益,有的将承包地抛荒,村组将其收回后重新发包,收益用于交纳统筹和提留款。2、历史与现状的冲突引起的纠纷。主要分为两种类型:(1):过去因兴办学校、乡镇企业、林场、农场而使用村组土地,这些学校或经济组织不复存在后,土地由有关部门经营,村组要求收回原被占用的土地,而这些土地因所
    2023-06-18
    176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一般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虽可提起诉讼,但所主张的权利可以不受法律保护。... 更多>

    #征地补偿纠纷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类型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6
      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经济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
    • 土地合同纠纷主要有什么类型,土地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投拓人在拿地过程中,签署土地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而土地项目合作中有许多不确定性,需要对合作中可能发生的事项进行约定。合同最根本的作用就是变“不确定”为“确定”,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那么土地合同纠纷主要有什么类型,土地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 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有哪些类型的诉讼主体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2
      一、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组织的自治权 对于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诉讼主体,人民法院处理农村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时,不能轻易否定农村集体组织的分配方案,更不能直接代替农村集体组织作出分配决定。因为,农村集体组织是依法成立的村民自治组织,代表村民管理集体的财产,是村民集体意志的体现。所以,农村集体组织按照民主议定的原则,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而作出的分配决定或方案,只要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
    • 2022年被征用的土地补偿费有哪些类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6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 征地补偿款种类有哪些征地补偿款的种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6
      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经济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