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丧失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0 08:42:39 389 人看过

失去股东资格的原因:

1、股东转让所持出资额;

2、股东行使股权买回请求权并被接受的;

3、股东章程约定履行股东义务而被除名;

4、股东因违法被没收财产,依法剥夺出资额或者股权;

5、股东因所欠债务强制执行所持出资额或股权的;

6、公司依法完成解散或者破产程序的;

7、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解散、撤销、破产等。

股东资格丧失有哪些情形

从我国目前《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投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同曾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原因说明主要包括哪几种原因
    1、协议转让股权。经中外各投资者协商同意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前提下,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也可以将一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既可以转让部分股权,也可以转让全部股权,转让部分股权给第三方。2、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94年11月3日,国家工商局、外贸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外商企业在经营期间,如确有正当理由,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且不侵犯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缩小生产规模、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的申请。95年5月25日,外经贸部和国家工商局又下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和程序的通知》,规定外商企业出现以下情形,不能申请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1)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宝资金限额的(2)外商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
    2023-04-16
    213人看过
  • 行政行为效力的丧失有哪原因
    (1)行政行为违法;(2)行政行为不合理,有失公正;(3)行政行为不再适应变化了的情势;(4)附附件的行政行为条件消失或附期限的行政行为期限届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
    2023-06-14
    430人看过
  • 原告败诉主要有哪些原因
    原告败诉,主要有下列原因:一.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原告所诉事项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或者应以甲的名义起诉而以乙的名义进行(如应以分公司名义起诉,却由总公司名义出现或者应以总公司名义起诉,却由分公司名义进行)。二.告错了对象。有的案件,涉及了众多对象,各对象的法律地位并不相同,有的可能只作第三人处理,有的可能与案件并无实际利害关系。三.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有些单位或由于缺乏法律意识或由于疏忽管理,本应在诉讼时效之内行使诉权,却寄希望通过协商,且久拖不决,而忘记了固定协商过程中的证据,诉诸法院后,被告矢口否认曾经协商过,结果因原告举证不能,当然败诉无疑。四.管辖不清。明明约定了仲裁,原告却提起诉讼;或者应提起诉讼,却要“诉诸”仲裁。有的案件,原、被告双方事先虽约定了仲裁但由于双方未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或约定不明,仲裁机构无法受理。有的案件明明是刑事案件,原告却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明明是民事诉讼
    2023-12-15
    326人看过
  • 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而取得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2、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1)依委托合同取得著作权。“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如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委托人即成为作者之外的“其他著作权人”。(2)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可将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的受让人也是著作权的主体。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国家因以下原因而成为特殊权利主体:(1)购买著作权。即国家出于某种特殊的需要,从著作权人那里购买著作权,从而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2)接受赠送。即作者将其受保护的作品赠送给国家,国家接受其赠送而成为。(3)依法律规定。即法律规定某一作品在受保护有效期限内,著作权由国家行使。
    2023-06-13
    418人看过
  • 监护权被侵犯主要有哪些原因
    监护权纠纷是指因行使监护权而发生的民事争议,主要是监护权人认为其依法行使的监护权被他人侵害时所引发的纠纷。监护是指民法上规定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法律制度。其中,设定的监督保护人叫监护人,被保护的人叫被监护人。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一、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被监护人受到不法侵害。2、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必须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监护人擅自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对被监护
    2023-03-06
    63人看过
  • 继承权丧失是什么原因
    法律综合知识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2024-08-10
    166人看过
  • 导致继承权丧失的原因探究
    以下原因会导致继承权丧失,具体为: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则丧失受遗赠权。怎样会丧失继承权法律有明确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具体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2023-07-07
    137人看过
  • 探望权纠纷的引起主要有哪些原因
    探望权纠纷的引起主要有如下原因:1、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而拒不协助,或阻碍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2、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不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相关探望义务;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4、引起探望权纠纷的其他主要原因。一、离婚后探视权有哪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视儿童的权利可以被剥夺吗探视儿童的权利可以被剥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探望一方子女犯罪;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3、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子女健康;4、探望方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直接威胁到子女的健康或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2023-03-26
    251人看过
  • 造成股东出资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是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一、股东到期未实缴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应该承担以下责任: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1)股东以货币(现金)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该补足其差额。出资不足股东的相关股东权利应受到限制。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不足,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行驶股东权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
    2023-02-10
    89人看过
  • 匈牙利移民申请失败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匈牙利移民申请失败的主要原因:申请人及配偶或其父母有政治背景,主申请人或配偶有刑事犯罪,如需携带配偶,要有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其他申请材料无作假即可。匈牙利移民项目10大优势:审批快:最快8个工作日获五年非永久居留;周期短:持五年非永久居留签证6个月即可换永久居留;投资少:仅需25万欧元,全家同时获批永久居留;零风险:购买匈牙利国家特别债券,五年无息返还,政府担保;门槛低:无资产、语言、学历、面试、体检要求,无需商业背景和资金来源解释;高福利:子女享受匈牙利免费教育,全家享受匈牙利公民医疗等大部分福利;无移民监: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地,不影响国内的工作和生活;畅游欧洲:匈牙利为申根国,持五年非永久居留即可畅游26个申根国;税收低:不对海外资产进行全球征税;成功率高:政府项目,成功率近100%
    2023-05-09
    427人看过
  • 医院漏诊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漏诊,即对同一患者同时存在不同疾病,医生遗漏某种疾病的诊断;延误诊断,即在应当对疾病作出判断的时间内,没有及时作出判断。医院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从我国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规定来看,医疗过错是指医院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规范,对患者造成不应有损害的一种行为。医疗事故需要损害后果的出现,且这种损害后果要和医院的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换句话说,只有漏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为构成的,才属于医疗事故。比如患者病情演变所致,与医院的误诊无直接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就不具备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即使存在过失行为,但只要此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承担
    2023-07-25
    380人看过
  • 债务的终止有哪些主要原因
    债的消灭,也称债的终止,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的法律现象。债的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一)清偿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二)抵销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三)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四)免除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解除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的单方行为。(五)混同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六)债务更新债务更新,又称为债务更改,债务更替,是指当事人双方以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一、代物清偿性质及效力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其所负担的
    2023-04-01
    472人看过
  • 股东退股有哪些原因
    一、股东退股有哪些原因1、股东退股原因包括: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股东死亡;公司陷入僵局;小股东对《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公司解散;其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有股东退股要怎么清算企业公司的股东是不可以直接撤资的,如果股东想退股,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解散公司进行清算等等方式加以实现。清算是公
    2023-06-12
    192人看过
  • 还有其他哪些原因可能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1、婚姻关系的非自然解除,包括婚姻被宣告无效、婚姻被撤销以及离婚等情形。婚姻关系以上述方式解除,当事人双方不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相互之间也就丧失了继承权。但是,因一方死亡导致婚姻关系自然解除的,生存一方当然的享有继承权。2、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当事人之间可以按法定程序确定收养或者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当事人之间拟制的血亲关系不复存在,相互之间也当然的丧失继承权。3、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继承权也当然的丧失。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方式有哪些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有: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无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都丧失了继承权;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成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主观上故意杀害其他继承
    2023-08-17
    45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2022年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是什么,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人作为公司的股东并把自己的股权委托他人代管并不显见。但实践中自然人股东将股权委托代管后就实际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之后自然人股东以公司侵犯其股东知情权、损害其利益为由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那么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是什么,有哪些?
    • 有哪些原因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原因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其他继承人因争夺遗产而被继承人杀害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的; 4、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他原因。
    • 公司股权转让的主要原因和条件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28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公司因为下列原因进行股权转让: 1.当股东有其他的资金需要时,可能会将自己的股权转让,从而获得一定的资金去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 2.其次如果股东觉得企业运营的不好,想要减少自己的亏损,也可能进行股权转让。
    • 软件著作权申请失败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4
      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最有可能是申请不规范。材料按下面要求准备,一般都不会出现失败。 1,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注册,填写,提交,生成打印纸质申请表,在第三页申请人签章处盖公章或者签字。 2,提供身份证明:公司是执照副本,个人是正反两面身份证 3,源代码:注意事项 1,60页WORD文档,每页50行,无空行 2,页眉与申请名称一致,并标注页数 3,注意代码开头和结尾,一定要有开头语和结尾
    • 丧失劳动能力的客观原因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2
      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依据有: 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1.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2.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3.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者; 4.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5.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6.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