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规定的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仅限于记载明确的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的票据,如此规定主要是为防止失票人将风险转稼到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为: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上述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通知付款人和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失票人申请挂失止付的,必须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是银行给挂失人的受理回单,第二联银行凭以登记登记薄,第三联银行凭以拍发电报。失票人可以向付款人申请挂失止付,也可以向代理付款人申请挂失止付,也可以同时向双方申请挂失止付。失票人委托付款人向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的,付款人应当立即向代理付款人发出挂失通知。
请注意,这里所讲的失票人是指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该失票人只能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而不能是不享有票据权利的人,或票据的代保管人等。
失票人应当认真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详细填明挂失止付人名称、票据丧失时间、票据丧失事由、票据种类、票据号码、票据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以及挂失止付人联系地址或电话等事项,并由失票人签章。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挂失。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查明票据确未付款时,应当立即暂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收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挂失止付的效力只是暂时的,挂失止付的行为本身只能起到暂时让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停止付款,暂时起到防止票款被冒领、骗取,还不能从根本上产生确定的阻止付款作用,也不能解决失票人实现票据权利的问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当人民法院向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出具止付通知书后,才真正起到阻止付款作用和解决失票人实现票据权利的问题。票据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收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票据法》规定的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仅限于记载明确的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的票据,如此规定主要是为防止失票人将风险转稼到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为: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上述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通知付款人和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失票人申请挂失止付的,必须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是银行给挂失人的受理回单,第二联银行凭以登记登记薄,第三联银行凭以拍发电报。失票人可以向付款人申请挂失止付,也可以向代理付款人申请挂失止付,也可以同时向双方申请挂失止付。失票人委托付款人向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的,付款人应当立即向代理付款人发出挂失通知。
请注意,这里所讲的失票人是指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该失票人只能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而不能是不享有票据权利的人,或票据的代保管人等。
失票人应当认真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详细填明挂失止付人名称、票据丧失时间、票据丧失事由、票据种类、票据号码、票据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以及挂失止付人联系地址或电话等事项,并由失票人签章。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挂失。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查明票据确未付款时,应当立即暂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收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挂失止付的效力只是暂时的,挂失止付的行为本身只能起到暂时让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停止付款,暂时起到防止票款被冒领、骗取,还不能从根本上产生确定的阻止付款作用,也不能解决失票人实现票据权利的问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当人民法院向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出具止付通知书后,才真正起到阻止付款作用和解决失票人实现票据权利的问题。票据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收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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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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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丧失后应当怎么进行补救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101、挂失止付。根据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支票。 2、公示催告。《民事诉讼法》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3、诉讼。而在票据丧失的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被告或者无法确定被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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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丧失后的救济手段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241、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收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2、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失票人在失票后向法院申请宣告票据无效,是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的一种制度。 3、普通诉讼 《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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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丧失是指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5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全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票据持票人或权利人没有抛弃票据的意思,而丧失票据的占有。 风险提示:票据丧失的注意事项: 1、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2、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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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失后应怎样处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宅基地是不会灭失的,在当事人是指地上的建筑物已经自然损坏,不能利用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在一定的时限(如:两年)内重新提出申请使用该宅基地,经过申、批的,就可以在原址上建房;否则超过一定的时限的,该宅基地使用权是会由原集体收回的,但是当事人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并且是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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