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逮捕的性质是什么
逮捕的三个条件中,刑罚条件和社会危险条件与原刑诉法相比,未作实质性变动,并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表述均带有或然性。唯独逮捕的证据条件,由原来的“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修改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适当地放宽了逮捕条件。但逮捕的证据条件适当放宽,是为了适应取消收容审查后惩罚犯罪的需要。逮捕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其功能是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防止其自杀、逃跑、串供、毁灭罪证或继续犯罪,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因为逮捕是强制措施,不是终结处理,所以逮捕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有被进一步查证属实或变化后被推翻的两种可能,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能否定罪判刑尚未确定。但逮捕又是限制人身自由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必须保证被捕后的犯罪嫌凝人中的绝大多数能定罪判刑。
2、逮捕的地位是什么
逮捕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但又不是必经程序。因此,逮捕证据的条件应当高于立案条件“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和刑拘条件“重大嫌疑”;又应当接近但略低于起诉条件“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和审判条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为逮捕只是刑事诉讼中阶段性的评判,所以必然要受阶段性的限制。因此,我们不能一概将捕后没有被起诉判刑的都视为错捕。
一、检察院二次批捕可以吗
只要满足批准逮捕条件的,就可以批捕。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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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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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转逮捕是什么性质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4逮捕和拘留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 1、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2、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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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逮捕,逮捕的批准程序是怎样的,逮捕的审批程序是怎样进行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5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的批准程序具体如下:一、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批准程序: 1、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 2、检察机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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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和刑事拘留性质是否一样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3逮捕和拘留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 1、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2、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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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侦查逮捕有哪些不同性质是不都是一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1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没有立案侦查就谈不上逮捕,虽然逮捕这是在刑事案件当中常用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但普通的治安案件也有立案侦查的这一程序。司法部门都有立案侦查的权力,但执行逮捕的权力属于公安机关。整体而言,执法部门不会无缘无故的对普通民众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