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的监督的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35:41 184 人看过

一、产品质量的监督的范围是

1、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这类产品直接涉及人身安全,往往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例如:家用电器、热水器、电梯、电工设备、饮料、食品等。

2、影响国计民生的主要工业产品

这类产品虽然不直接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但对社会经济影响较大,如种子、化肥、钢材、水泥等各种重要的原材料。

3、用户、消费者或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这部分产品既不属于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也不属于影响国计民生的主要工业品。但是,这类产品往往比较受社会的关注,关系到全社会的质量信誉问题。某一种产品一旦社会反映质量问题较多,就会成为质量问题的热点和焦点,因此,应当也是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的重点。

二、产品质量监督的类型

1、国家监督

国家监督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特定的国家机关,以国家名义代表人民政府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是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进行的监督,是行使国家权力的监督,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受国家强制力保护,不受部门和行业的限制。

2、行业监督

行业监督是指产品的主管部门和企业的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产品质量的监督;也是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行业监督与国家监督的主要区别是,行业监督的主管部门不能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

3、社会(群众)监督

社会(群众)监督应当包括: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检举。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产品质量法》第十条)。

(2)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

(3)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三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产品质量监督的机构是谁
    一、产品质量监督的机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产品质量法》的组织、实施部门。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指县级以上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部门。此外,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本行业内进行产品质量方面的行业监督和生产经营性管理工作二、产品质量监督的范围1、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这类产品直接涉及人身安全,往往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例如:家用电器、热水器、电梯、电工设备、饮料、食品等。2、影响国计民生的主要工业产品这类产品虽然不直接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但对社会经济影响较大,如种子、化肥、钢材、水泥等各种重要的原材
    2023-06-06
    281人看过
  • 产品质量怎样进行监督
    一、产品质量怎样进行监督做好产品质量监督及问题处理:1、危机公共安全或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该种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已出厂的应采取主动召回措施,并按《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2、查明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查清质量责任,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理;3、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清理,不合格产品不得继续出厂;4、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整改要求,在管理、技术、工艺设备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5、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向后处理实施部门提出延期复查检验申请后处理实施部门应在接到企业延期复查检验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并书面告知企业;6、首次检验综合判定结论为严重不合格、较严重(一般)不合格的,还应向后处理实施部门提交《不合格产品企业
    2023-06-06
    160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
    产品质量监督
    1.产品质量抽查制度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
    2023-06-06
    349人看过
  •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
    法律咨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是什么?律师答辩:我国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城市供水、滩涂围垦等工程(以下简称水利工程)及其技术改造,包括配套工程、附属工程,必须新建、扩建,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建加固。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相关法律知识:建设工程开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建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二)已取得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除的,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
    2023-05-07
    199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职权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释义】本条款是产品质量法关于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在产品生产、销售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检查和采取必要的行
    2023-06-05
    378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特点
    对于因产品适用性和安全性带来的不同后果并未区分,至少是并未作出明确的区分,这导致了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模糊,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后果。1、现行体制影响市场主体的必要自由,微观层面影响产品质量的提高,宏观层面则在相当程度上阻碍经济的发展。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的各种主体在不妨碍他人的前提下都享有充分的自由,包括生产的、买卖的自由,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之一。生产者生产什么样的产品是他的自由,正如毁坏自己的财物而未影响到他人时,法律不得追究;对于公开宣称自己的产品质量不是很好的人,只要不涉及公共安全,法律就不应过问。而从消费者的角度,在质量没有安全危险而对销售产生影响的几种情形中,除了质次价高是非理性的之外,质次价低,质优价低,质优价高,正可以满足不同的需求,如果消费者愿意选择质量较差的产品,那也是其自由,他人无权干涉。在自由竞争的框架中,生产者的自由与消费者的自由经过博弈会达到恰当的平衡。政府强
    2023-06-06
    275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监督的范围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8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 产品质量监督的范围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25
      产品质量监督的范围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这类产品直接涉及人身安全,往往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例如:家用电器、热水器、电梯、电工设备、饮料、食品等。 影响国计民生的主要工业产品 这类产品虽然不直接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但对社会经济影响较大,如种子、化肥、钢材、水泥等各种重要的原材料。 用户、消费者或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这部分产品既
    • 产品质量监督的作用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25
      质量监督工作大体上有如下几方面作用: 1)质量监督是向损害国家和人民权益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手段。 2)质量监督是保证实现国民经济计划质量目标的重要措施。 3)质量监督是贯彻质量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监察措施。 4)质量监督是促进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健全质量体系的重要手段。 5)质量监督是发展对外贸易、提高我国产品竞争能力、保障我国经济权益的重要措施。 6)质量监督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人民权益的需要。 7
    • 产品质量问题追讨的时效范围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5
      产品质量问题退换的时效限制,1995年8月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印发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包括外国人)均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所谓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二、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