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当事人违反抵押合同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1:10:43 358 人看过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1)抵押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抵押权人可以提前收回抵押贷款,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罚息。

(2)抵押人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时,其行为无效。抵押权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3)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4)由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5)抵押物的受赠人、继承人拒绝偿还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6)抵押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民法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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