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占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8:33:07 469 人看过

村委占用征地补偿款的,可以向上一级部门进行反映,也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工伤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书不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收到该决议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违建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包括

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自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需要书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而国对行政复议的机关和具体行政复议的期限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超过规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此时不会再受理案件,不过此时没有超过行政诉讼期限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何推翻已经生效的工伤认定书?

推翻已经生效的工伤认定书的方式是应当在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行政复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指控村委会扣压征地补偿款的案件
    原告:江西省余干县梅岗乡梅岗村委会镇山第三村民组。被告:江西省余干县梅岗乡梅岗村委会。1992年11月,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余干县梅岗粮管所征用梅岗村委会镇山第四村民组、于家村民组、镇山第三村民组的土地建设粮食仓库,总面积16666平方米,其中镇山第三村民小组8591.4平方米。上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每个村组。1974年,梅岗村委会利用这块地办了一个种植桔树的园艺场。经营由村委会负责,利润按比例分成三个村民小组。1991年,由于严重的寒灾,园地里种植的橘子树全部冻死,只剩下几棵桃树和其他果树。1992年12月15日,梅岗村委会代表三个村民小组与梅岗粮食管理所签订了征地协议。根据协议,征地补偿费为每平方米2.85元(含土地附着物补偿费),共计478.10元。梅岗村村委会在支付梅岗粮食管理处征地款后,扣除了附着补偿费等费用,剩余土地补偿费为3.75万元。梅岗村委会以经营土地多年,在征地过程
    2023-05-02
    391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是否应该由村委会发放?
    1、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村委会有权签署征地协议吗征地要确保农民知情并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有关规定,征地过程中,要确保农民知情并通过有效渠道表达自己的意愿。征地涉及征地报批前期工作和批后实施工作。在征地报批前期工作中,要求当地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收土地方案听取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的意见,确认方案有关内容。征地告知要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征收土地方
    2023-07-02
    271人看过
  • 村委会有权利将征地补偿款提留吗
    一、村委会有权利将征地补偿款提留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是没有权直接提留征地补偿款的,村委会提留征地补偿款的,要经全体村民表决同意后才能提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
    2023-04-27
    407人看过
  • 村委会开的征地补偿款证明有效吗
    村集体是属于被征收的主体,而征地补偿款证明应该由征收方出具,所以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是无效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6-15
    121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征收补偿款都是由村委会来给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
    2023-03-16
    126人看过
  • 诉村委会克扣征地补偿费案
    「案情」原告:江西省余干县梅港乡梅港村委会镇山第三村民小组。被告:江西省余干县梅港乡梅港村民委员会。1992年11月,余干县梅港粮管所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征用梅港村委会下属的镇山第四村民小组、虞家村民小组和镇山第三村民小组在湖家边的土地建粮食仓库,总面积16666平方米,其中征用镇山第三村民小组土地面积8591.4平方米。上述被征土地的所有权分属各该村民小组所有。1974年,梅港村委会曾利用该地兴办园艺场栽种桔树,由村委会负责经营,利润按比例与三个村民小组分成。1991年因特大寒灾,园艺场种的桔树全部被冻死,仅存少量的桃树和其他果树。1992年12月15日,梅港村委会代表该三个村民小组与梅港粮管所签订了《土地征用协议》。协议规定,征用土地的补偿费为每平方米2.85元(含土地附着物补偿费),共计47478.10元。梅港粮管所征地付款后,梅港村委会扣除附着物补偿费用及其他开支,剩余37500元
    2023-04-27
    120人看过
  • 村委征地怎么处理补偿纠纷?
    一、村委征地怎么处理补偿纠纷?村委征地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补偿纠纷。实在不行再诉讼。1、发布拟征地通告。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5、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登记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9、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包括社保金)。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二、征地补偿范围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如果国家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或者是因为
    2023-06-16
    309人看过
  • 村里的地被征用了,征地补偿款有哪些?钱都是由村委会来发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
    2023-06-03
    486人看过
  • 征地安置补偿费被侵占孤寡老人告赢村委会
    被寄养在敬老院的孤寡老人能否享受征地安置补偿费?江苏镇江一八旬孤寡老人袁复如为此和村民小组、敬老院对簿公堂。6月1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京口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即敬老院返还袁复如人民币17000元,村民小组返还袁复如人民币24779.21元,并给付相应的利息。八旬孤寡老人终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2003年10月,谏壁镇某村民小组部分土地被征用,敬老院和村民小组协商,经村民大会同意,将无儿无女、生活在敬老院的袁复如确定为被安置对象。2005年5月26日,袁复如委托敬老院会计领取生活安置费。此后,有关单位及人员在委托书上签署意见,并另行添加了被委托人袁某。2005年5月30日,侯某代表敬老院、袁某代表村民小组分别从镇江新区征地保障办公室领取了袁复如征地安置补偿费17000元及24779.23元。2006年7月,袁复如诉至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要求侯某、敬老
    2023-04-23
    239人看过
  • 村委会强行征地用什么办法
    村委会强行征地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可以起诉或者报警处理。未经依法批准强行占用他人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一、少批多占土地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之前,征收方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制订征收方案确定征收范围,征收的土地超出范围的,对多占的土地要退回,恢复原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2023-06-24
    280人看过
  • 你的征地补偿款被村委会动了,你应该怎么维权?
    近日,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一起村主任私自挪用村民征地款的案件,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责令被告人肖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所得赃款1037879.06元人民币,发还给被害单位。实践中这样的案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我们经常会见到村委会活跃在征地拆迁的第一线。那么村委会是怎样的一个组织,法律在拆迁中对它作了怎样的规定,我们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在明拆迁律师就给您一些分析和建议:关键问题一:村委会是否有权征地?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此可见,村委会并非行政机关,更不是一级政府,征地拆迁的实施主体应该是市、县人民政府
    2023-05-22
    349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款打给村委会,村委会却不给我们,这合法吗
    一、土地征收补偿款打给村委会,村委会却不给我们,这合法吗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所以征地补偿款打给村委会后,不分配给村民是不合法的,村民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
    2023-06-17
    280人看过
  • 征用土地人被挪用怎么办,征地补偿款怎么补办
    可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检察院的反贪部门(已经设立监察委员会的地区可以到监察委员会)举报。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强占土地损害赔偿补偿标准强占土地怎么赔偿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占人可以要求侵占人赔偿损失,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2023-02-23
    365人看过
  • 村委会有权截留征地补偿款用于日常开支吗?
    对于村委会能否截留征地补偿款,我国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不过,事实上,确实需要一笔资金用于村集体公共建设或其他公益用途,比如修建学校、建身设备、村办企业等等是可以截留的。但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就不能截留,且安置补助费要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
    2023-03-04
    42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村干部征地补偿款被村支书占用怎么办?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8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如果村支书对征地补偿款有侵占行为,可以到当地乡镇政府进行举报。
    • 90年的村委会占用学校占用土地怎么补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9
      向国土资源局反映,或直接向县里人民法院起诉,不过要有相关证据,最好请个律师。
    • 村委私自卖给村委会的地,村委会能否主张征地补偿款,要求怎么补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3
      依照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应归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 政府征地行为,当地政府征地是否有省级政府或者是国务院的批准征地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征地就是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 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的征地活动。如果当地政府不符合上列三项标
    • 占地补偿款村委会有权提留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4
      可以提留一部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可见,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是由省级政府制定政策,一般来说,全部征地补偿款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外计算,各地一般规定村委会可以提留土地补偿费的20-30
    • 村委会有权卖地, 土地征收补偿款怎么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6
      村委会无权卖地土地需要经过国家征收之后才能出让给开发商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