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醋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6:44:56 222 人看过

style="margin-bottom:6px;">

为提高我国食醋产品质量,规范其生产过程,切实从源头加强食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醋产品申证单元为1个。食醋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生产许可证上须注明食醋品种(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二、环境条件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消毒、更衣、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的设施;企业的设备、管道、厂房及周边环境必须定期清理检查,防止滞留物料霉变,液体溢漏,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三、生产设备条件。企业必须具备食醋生产工艺要求的原料加工设备,如筛选、破碎、蒸料等设备;企业必须具备生产食醋工艺要求的生产设备和相关辅助设施,必须具有种曲制造(或外协提供)、发酵、淋醋、储存、灭菌、灌装等设备;企业必须具备与食醋产量相适应的厂房、原料库、成品库及运输工具。

四、原料要求。企业生产食醋所用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企业生产食醋所用的生产用水必须符合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制食醋必须使用食用级冰醋酸,并要有合格证明。

五、产品要求。企业生产的食醋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性行业标准以及食醋产品上的明示指标。

六、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企业必须具有足够的保证产品质量和严格按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计量、检验人员;从事食醋生产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七、储运要求。贮存食醋的容器、设备必须安全无毒,保持清洁;清洗设备、容器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运输用的车辆、工具必须清洁,不得将成品与污染物同车运输。

成品必须存放在专用成品库房内。成品库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检验要求。企业必须具备与食醋产品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和检验设备;企业应具备食醋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委托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出厂产品检验。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销售。

九、质量管理要求。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应根据企业情况持续改进,使之现行有效。

十、包装要求。用于存装食醋的容器材料(玻璃瓶、塑料瓶、塑料袋等)均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的国家标准;食醋产品标签必须符合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2719-1996《食醋卫生标准》、GB18187-2000《酿造食醋》、SB10337-2000《配制食醋》标准中规定的标签要求。

十一、分装企业要求。对分装加工食醋的企业,应具有同产品相适应的加工分装设备。其他各项按照《食醋企业生产必备条件审查内容及要求》(附件5-1)进行审查。其分装的产品(半成品)来源于国内的,必须具有产品供应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证明;产品来源于境外的,必须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十二、现场审查。企业所在省、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于审查前10个工作日通知企业。审查组于审查前填写《企业生产必备条件审查人员及工作计划表》(附件5-4)。现场审查时应按照《食醋企业生产必备条件审查内容及要求》(附件5-1)进行审查,做好审查记录,填写《企业生产必备条件现场审查结论汇总表》(附件5-2)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报告》(附件5-3),并请企业认真填写《企业生产必备条件审查工作廉洁信息反馈表》(见附件5-5)。

十三、抽样。审查组在现场审查同时,应在企业成品库内抽样,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袋),随机抽取12瓶(袋),样品分成两份,每份样品为6瓶(袋)。样品确认无误后,填写《产品抽样单》(见附件5-6)一式3份。抽样单1份同样品一起送检验机构,1份留企业,1份送质量技术监督局。包装样品并在包装的相应开口处贴上封条。包装好的检验用及备用样品,在抽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该企业送检验机构检验。

十四、检验。检验机构在收到企业样品后,应首先检查样品是否符合规定。对符合规定的进行检验。不符合规定的样品,检验单位将样品退回企业,并通知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理。

检验机构应依据相应标准组织对产品进行检验,在收到样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任务,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一式3份,1份留检验机构,1份送企业,1份送相关质量技术监督局。

检验单位有责任确保产品检验工作符合要求,并对检验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十五、检验项目。发证检验项目按附件5-7中列出的发证检验项目进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的项目(见附件5-7)。出厂检验按附件5-7中列出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两次检验。

十六、委托检验。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或部分检验项目尚不能自检的企业,可委托有资格的检验机构(有相关产品授权的法定检验机构)按生产批逐批进行出厂检验。企业的生产批,由审查组在现场审查时根据企业的生产情况确定。企业应与检验机构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委托合同,合同中要规定如何组成生

产批、检验完成时限、依据标准和方法、检验项目及收费标准等。

十七、加严检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在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在定期监督检查、年审、换证复查中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产品进行加严检验,并书面通知企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成具备发证检验或定期监督检验资格的质检机构,在30日内随机抽取3个批次产品(1个批次产品为同班次,或同生产日期的产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3批次产品均合格后不再进行加严检验。

十八、严重质量问题是指产品所检验的项目不符合GB2719-1996《食醋卫生标准》的规定。

十九、本细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二十、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十一、自2003年8月1日起,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实施无证查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1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验资相关文章
  • 继承公证实施细则规则
    一、继承公证实施细则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二、申办遗嘱公证,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三、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
    2023-04-12
    434人看过
  •  商标公证实施细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需要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嫌犯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迅速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商标侵权主要涉及的罪名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犯罪行为是移送司法机关的标准。如果行为人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嫌犯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迅速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商标侵权主要涉及的罪名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等。 商标公证移送程序规定商标公证移送程序规定是关于商标权人在行使商标权时,如何进行公证移送程序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办理公证移送手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予以核准,并发给《商标权转移证明》。当事人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手续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该规定为
    2023-08-26
    366人看过
  • 专利申请许可合同备案实施细则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定要件,没有无效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当进行备案3、如果没有备案,对于获得许可的人的权利会有一定的影响。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3、4、法律明确规定了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技术合同备案浙江程序是怎样的1、办事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2、备案对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3、办事程序A.当事人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双方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B.省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检索专利权的法律状态。C.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并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D.符合条件的日内给予备案并向双方当事人签发备案证明。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向省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手续,也可委托专利事务所办理。4、提交材料:(一)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
    2023-07-15
    427人看过
  • 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各市建委: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全省建筑市场行为,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修定了《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省厅编制了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网上申报今年六月十日以后,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需要登陆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在该系统上进行网上申报,向施工许可颁发管理机关申请施工许可。二、施工许可证发放后,其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同时要及时登录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修改变更事项的具体内容。三、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通知本市所有独立发放施工许可的县(县级市、区、开发区)级机构和建设单位务必及时使用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审批效能,强化施工许可的有效监管;要利用该信息系统,做好本市所有建筑
    2023-06-15
    260人看过
  • 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92号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监测汽车产品进口情况,维护和规范国内汽车市场正常秩序,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中所指汽车产品是:汽车整车、汽车成套散件及构成汽车整车特征的散件总成或系统、汽车部件总成或系统和汽车关键零部件。具体商品名称及商品编码见《货物自动进口许可商品目录》。第三条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工作由商务部负责。《货物自动进口许可商品目录》中属商务部管理的汽车产品由商务部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其他汽车产品由各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第四条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
    2023-06-12
    333人看过
  • 预售许可证违规处罚实施细则:解读与建议
    预售许可证处罚措施: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为: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07
    50人看过
  • 公安行政许可的种类及其实施细则
    公安机关执法也需要受到各种限制,执行前必须先有获得许可。公安行政许可以许可的目的和治安管理的具体内容为标准,主要有以下六类。公共治安秩序管理工作中的许可,特种行业许可,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等。枪支管理工作中的许可。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的许可。化学及放射性物质管理工作中的许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许可。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生产中的许可等。扩大公安行政许可权和处罚权郑州道交条例被指违法地方法规扩大公安机关行政许可权和处罚权郑州道交条例被指三处违法对电动自行车该如何管理对设立停车场的申请,该由哪个行政机关来审批对违反校车管理规定的行为该如何处罚最近河南省郑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第三次大会表决通过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这些问题给予明确规定,但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些规定扩大了公安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和处罚权,涉嫌违法。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相关
    2023-07-05
    123人看过
  • 鸡精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鸡精调味料产品包括以味精、食用盐、鸡肉/鸡骨的粉末或其浓缩抽提物、呈味核苷酸二钠及其它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辛料和(或)食用香料等增香剂经混合、干燥加工而成,具有鸡的鲜味和香味的复合调味料。鸡精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鸡精。鸡精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5。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原料→前处理→搅拌、混合→浓缩、干燥→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配料、干燥。(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产品中未含鸡肉/鸡骨的粉末或其浓缩抽提物;2.氯化物含量过高。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搅拌、混合、浓缩、干燥(造粒)和成品包装的工艺要求,成品包装应与生产区域相对独立。(
    2023-06-07
    276人看过
  • 劳动部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关于颁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补
    现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告我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根据国务院和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了加速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现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劳人护(1988)1号〕文,补充规定如下:第一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组织及其职责(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由劳动部归口管理。劳动部成立《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发证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安全监定证的颁发、管理和监督工作。发证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1.组织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的劳动防护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2.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按国家统一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证;3.制定发证产品目录和分批实施计划,并
    2023-06-09
    305人看过
  • 房产新五条实施细则
    房产新五条实施细则包括,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五项内容。一、新国五条关于房产税内容1、“国五条”房产税改革内容会议确定,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会议提出,支持自主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会议确定,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2、“国五条”房产税改革试点内容“国五条”明确,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实际上,2012年以来,央行、国税总局、住建
    2023-05-01
    391人看过
  • 证据保全公证实施细则
    证据保全公证程序如下:对仲裁申请前的证据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直接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后,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即《仲裁法》中所说的发生在仲裁程序中的证据保全。一般经以下程序:(一)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须在作出裁决之前提出。(二)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证据保全申请后,应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三)人民法院在收到由仲裁委员会转来的证据保全申请后,如果认为有必要的,就应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在裁定中指出:保全哪一种证据,在何时,在何地,用何种方法进行保全。(四)如人民法院不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应作出裁定,并说明不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当事人不服证据保全措施的裁定,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2023-03-23
    190人看过
  •  实施行政许可需要满足哪些要求?请查阅行政许可法实施细则。
    依据《行政许可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需要满足一系列要求。申请人需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行政机关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则应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此外,行政许可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便于民高效。同时,要遵循信赖保护当事人的原则和权利与法律相救济的原则。依据《行政许可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满足以下要求:首先,申请人需要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第三,行政机关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最后,如果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二)按照行政许可法定的原则。(三)行政许可必须是公开公平公正。(四)行政许可在实施的过程当中,要以便民高效为原则。(五)遵循信赖保护当事人的原则。(六)权利和
    2023-08-27
    122人看过
  • 广西计生条例实施细则
    一、广西计生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计划生育工作列为领导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工作优劣,予以奖惩,以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第三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规定的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第四条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配计划生育助理;村公所、街道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配专(兼)职计划生育人员。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要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所需经费;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对超生的罚款工作,所罚款项必须用于发展计划生育事业,严禁贪污、挪用和挥霍浪费;计划生育部门要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计划生育经费。第六条各地、市、县计划生育部门负责人的调动与配备,应征求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
    2023-04-13
    114人看过
  • 食品生产许可“一证一企”原则指什么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食品生产许可遵循着“一地一证”的工作法,而非如同“一证一企”的企业注册准则。换句话说,即对于任何一家从事食品出售和餐饮服务业务的企业来说,只需在其唯一的经营场所内开展经营活动,便需要申请并取得一份对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所有在我国领土范围内从事食品销售与餐饮服务的企业及其经营者,均需依法进行食品经营许可的获得与遵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四条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2024-08-05
    14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注册资本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验资
    词条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变更验资是指注... 更多>

    #验资
    相关咨询
    • 查处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实施细则第10条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对生产或销售无证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由地方技术监督或生产许可证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其情节轻重,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中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食品安全是消费者都关注的问题,食品生产者应该取得营业执照、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等。在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中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是: 第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4年。 第二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
    • 排污许可证改正办法实施细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改正期限到期,排污单位完成改正任务或者提前完成改正任务的,可以向核发环保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核发环保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章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改正期限到期,排污单位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核发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或者《建设项
    • 北京房产税实施细则施行细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0
      北京房产税实施细则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修正)北京市人民政府1986年12月27日京政发(1986)165号发布根据1998年6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有关条款的决定进行修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和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座落在本市城区、郊区所属的街
    • 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2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