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权利申请人法定名称登记
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申请登记的权利申请人名称应当为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名称。这里的登记名称均以权力申请人所提交的合法身份证明上记载的姓名或名称进行登记。如果权力申请人是国外自然人,则以他的护照上的英文姓名进行房屋权属登记;如产权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进行登记的时候就需要出具监护人公证书、法定监护人证明或分家的户口证明。
(二)登记申请与代理
1、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的
当事人可以本人亲自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登记,其中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则由法定代理人进行申请登记。
2、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的
代理人在申请时应当提交当事人的委托公证书。当事人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则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法定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需要提交身份户籍证明;法定代理人由人民法院等指定的,需要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协助执行证明。
3、有关当事人必须共同申请
权利申请人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应共同申请。如果转移登记中属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或提交了另一方当事人同意转移过户事实公证文书的转移可由单方申请。
一、申请著作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服务作品著作权登记,除需要按下列第(2)和第(3)项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明以外,还应当分别准备以下材料:
1、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2、权利保证书;
3、作品登记表;
4、作品原创版权归属证明书;
5、委托、合作作品版权归属协议书或职务作品版权归属确认书;
6、作品包括数字三维显示的平面复制件(含样书、样品、原稿、书稿草稿、草图、照片底片等)
7、作品说明书:简述作品内容(包括作品类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及作品特点等)和创作过程(包括著作权人的介绍、创作意图、具体创作情况、完成时间、权利归属、是否发表、已发表的发表时间及发表形式、未发表的拟以什么形式发表、申请登记的目的等)
8、变更和设立质押前的著作权登记证;
9、申请人关于版权、继承、变更或设立质押权的协议、公证书或其他法律文件;
(二)、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或其法定代理人作为申请人时,应当提交的身份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申请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或可以证明法定代理人与申请人关系的其他法律文书;
3、申请人或法定代理人给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的职务行为证明;
4、合作作品、委托作品、职务作品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5、申请服务变更登记或质押登记时合同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三)法人或其他单位组织作为申请人时,应当提交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批准证书、执业证等;
2、申请人或法定代理人给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的职务行为证明;
3、合作作品、委托作品、职务作品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4、申请服务变更登记或质押登记时合同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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