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破产清算组的组成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这种规定的出现,可能是考虑到中国现有体制及状况,但在实践中,这一规定给破产清算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且暴露出其弊端:一是这一规定将破产清算组的成员局限在两个政府部门,即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破产案件一般都是涉及面广、极为复杂的案件,案件中的许多事务是这两个部门无法解决的,必须求助于其他的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尽管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选用清算组成员时扩大了涉及面,但总是有碍于法律的规定,显得不完善,在相当的程度上影响了破产案件审理的质量;二是这些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部门的人员行政事务较多,往往没有时间和精力顾及清算组工作;三是这些人员往往不具有破产清算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工作上具有相当的盲目情,甚至感到举步艰难,从时间上、质量上影响清算工作;四是这些人员均系破产企业所在地的上级领导,往往偏向于地方利益,时不时地流露出地方保护主义的色彩,造成行政与司法相互牵制甚至冲突,不利于破产案件的公正处理,使得外地债权人权益得不到保障,因而意见纷纷。如T市某工艺品厂破产,以该厂主管部门镇工业公司及财政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清算组将一些价值高的资产分配给本地债权人,而远在千里之外的债权人却分到价值低、体积大的破旧的设备,若运回单位,则运费基本与这些设备价值相当,不要又可惜。总之其合法权益未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破产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调整。针对工作中出现的诸多这些实际问题,笔者认为对破产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构成的改革势在必行,方案及建议有三:(一)清算组组长由人民法院从经注册登记的破产咨询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成员由组长从上述专业人员中选聘,报人民法院批准;清算组成立后,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以及工商、计委、物价、税务、劳动、人事等部门聘请一些人员担任顾问,对破产清算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名单报人民法院备案;(二)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如地市级范围内,在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成立一个破产企业清算的团体性组织,比如取名为“企业破产清算学会”,上述经注册的专业人员经该中级人民法院考核合格后可成为该学会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有关清算工作直接由该学会组织人员承办。这样,一方面他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清算工作经验,能及时、熟练地清理破产财产,另一方面,他们接触面广,信息多,可适时地处理破产财产,为破产财产的分配和案件的审理铺平道路;(三)清算组成员应当有债权人代表。首先,清算组主要的工作是清理、保管、评估及分配破产财产,这些破产财产在除去法定份额外全部归全体债权人共有,清算组这些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如清算组吸收债权人代表成为其成员,有助于进一步增加清算组的责任心,更好地做好清算工作;其次,清算组的工作应当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而债权人代表进入清算组,有利于债权人会议对清算组工作进行更直接、更有效的监督。当然,成为清算组成员的债权人代表应当由债权人会议推举产生并经人民法院批准,以确保其公正性。三、破产清算组成立的时间问题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投资企业进行清算清算组如何组成
351人看过
-
公司应当如何组建依法清算组
170人看过
-
清算组的成立应当如何确定?
453人看过
-
清算组人员如何构成,清算组的权利义务
106人看过
-
怎么由解散企业的清算组清算组组成
118人看过
-
如何理解清算组
168人看过
清算组是指依法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执行清算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 更多>
-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组成是怎样的?如何确定清算组成员组成组成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8产企业清算组成员组成具有特殊性。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因为,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
-
解散清算时清算组成员应如何填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法人是什么《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经过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即是法人,所以法人不可能为股东。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因此,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股东,与清算组组成没有关系,清算组应当由股东们推选组成。
-
专家法庭清算的时候,清算组应该由哪些人组成?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5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应当由以下人员组成: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
-
破产清算组成员清算通知书该如何写?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31是指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______破产清算组关于的通知书:________(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因不能(或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已由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依法宣告破产还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
-
投资企业进行清算清算组该怎么组成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81、清算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其成员由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 2、清算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企业权力机构任命。经企业权力机构同意,清算委员会可以聘请工作人员办理清算的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