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对于医保卡的异地使用很多情况下是需要提前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的,虽然目前政策上已经允许医保卡异地转移了,但是在医保卡的使用上,还是存在地域差距的,医保卡异地使用上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经同意批复后才可以跨地区使用,至于具体操作流程建议直接咨询您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或打电话12333咨询确认,以他们的答复为准。
医保卡跨省可以用吗&&&
一、医保卡跨省可以用吗
1、医保卡在外地是无法使用的,但是异地出现急诊等特殊情况,医保卡可以使用。如果参保人长期在外地居住或者是在外地工作,可以去社保中心登记,登记后可以同时接受参保人常驻地和医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待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医保卡不继续买了医保卡会过期吗
医保卡不继续买了医保卡会过期。医保卡是会过期的,医保卡的有效期一般规定为:
1、16周岁以下,社保卡的有效期一般为6年;
2、16周岁至26周岁,社保卡的有效期一股为10年;
3、26周岁至60周岁,社保卡的有限期一般为20年;
4、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社保卡的有限期一般为长期有效。
法律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药店允许异地医保卡刷卡支付
206人看过
-
医院是否接受社保卡直接刷卡支付?
181人看过
-
医保支付是否接受身份证?
184人看过
-
能否在药店使用医保卡进行跨省支付?
439人看过
-
医保异地备案后可在异地药店使用
348人看过
-
医保卡是否可以在药店提现?
107人看过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
异地医保在药店能使用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1不能。医保卡还没有全省或者全国联网,因此只能在本市范围内使用。如在外地就医,需经过本地医院开具转院等证明,审批后才能报销。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医保异地备案后可在异地药店使用上海在线咨询 2024-05-18医保异地备案后可在异地药店使用,相关规定如下: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2、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
请问跨省医保卡能在异地药店查询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30不能。医保卡还没有全省或者全国联网,因此只能在本市范围内使用。如在外地就医,需经过本地医院开具转院等证明,审批后才能报销。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
-
-
是否接受异地派遣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6在员工同意的前提下,可以。 异地劳务派遣员工社保缴纳的方式是: (一)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