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过失,患者死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5:32:54 92 人看过

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

(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

(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不适用当事人申请处理程序和当事人协商处理(民事责任除外),其处理机关应是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和法院:

1、它不属于当事人协调处理的范围(民事责任除外),当事人自行协商无效。当事人协商解决中,医方是解决后7日内履行报告义务,需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鉴定。鉴定费由双方协商预交和承担。争议解决前,卫生行政部门并无职责主动处理。对重大医疗过失事件,医方应在12小时内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调查,并应当进行医疗事故判定或移交医学会鉴定、鉴定费由医方负担。可见,准许当事人对重大医疗过失事件的民事责任之外的事宜自行协调解决,否定了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有悖法意。

2、它不适用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解决的程序。尽管当事人可以据此申请处理,但申请后应适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处理程序。当事人申请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先在10日由审查,决定受理后方才判定或移交鉴定、鉴定费由申请人预交,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由申请人承担。诚然,发生重大医疗过失事件,医方违反报告规定,患者可以申请处理。但其程序和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却相差如此之大,难以理解。唯一导致区别的原因是医患双方存有争议和不论医患双方有无争议,医方履行了报告义务。医方违法不报告,其义务还更少。于理不通。据此,我们认为当事人申请处理的争议,可能属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不应按申请处理程序进行,它不属于申请处理程序的范围。报告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一样是推断属于医疗事故,还需判定或鉴定,这和医疗双方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争议一样。因医疗机构不报告而适用申请程序是没道理的。

3、它同样应适用诉讼优先原则,即凡诉讼中可能处理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不处理或终止处理。但责令医方采取救治措施、对违反报告义务行为的处分等行政专有职权仍应履行。诉讼优先,明文规定适用于当事人申请处理争议的情形。似乎因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而启动的行政处理程序不应终止。但这势必导致对同一问题,不同国家机关同时认定,这是不适宜的。另一方面,医学会对法院已受理的事故鉴定,明文规定不受理,这势必导致卫生行政部门可能根本无法处理。我们认为,因报告而启动的行政处理程序,除专属于行政职权处理的事宜外,应终止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2024医疗事故患者死亡如何赔偿
    一、医疗事故患者死亡如何赔偿医疗事故患者死亡一般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赔偿数额:(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
    2024-04-08
    408人看过
  • 医疗过失患者需要承担医疗费用吗
    一、医疗过失患者需要承担医疗费用吗医疗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不需要承担对损害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但需要承担原发病的医疗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
    2023-04-18
    64人看过
  • 发生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过失行为可以要求赔偿吗?
    发生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过失行为可以要求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医疗机构必须要严格执行。一、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1、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时间、医学会受理时间以及作出鉴定结论均有具体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此来监督医学会的工作进度,使自己的利益得到较好的保护。2、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后,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4、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
    2023-06-25
    63人看过
  • 医疗过失患者80岁赔偿标准
    一、医疗过失患者80岁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残疾用具
    2023-06-08
    329人看过
  • 医疗事故患者死亡的,可以私了吗
    案例简述:产妇曹某失血感染死在了医院,家属与医院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并达成协议。家属领取了医院根据调解协议支付的死亡补偿金(8000元)。但不久还是将该医院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曹某死亡后。双方在未明确事故原因及责任的情况下。即在某市市中区卫生局的主持下达成了补偿协议,该书面协议对补偿的原因、项目等问题均未明确规定。因此原告以自己的行为有重大误解及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该协议的请求。法院应当支持。最后判决认定原协议内容显失公平,故撤销原协议,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万余元。法律解读:医患双方在达成"私了"协议后,均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私了"协议。实践中,最常见的问题是患方反悔而提起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7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
    2023-12-07
    402人看过
  • 患者死亡后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发生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之后,常规处理程序一般按以下:1.将死者尸体送到太平间冰冻,便于保管及之后作。2.家属向所在地医学会申请作医疗事故鉴定,确认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人;或者是家属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提请诉讼后,司法部门负责作医疗事故鉴定。3.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按照责任的区分来协商解决方案。一般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如下: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
    2023-08-04
    140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患者死亡后如何追究
    患者死了追究医疗事故责任的,一般有3个步骤。分别是:1、把死者尸体送到太平间冰冻,便于保管及作医疗事故鉴定;2、家属向医学会申请作医疗事故鉴定,确认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人。或家属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提请诉讼后,司法部门负责作医疗事故鉴定;3、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按责任的区分来协商解决方案。医疗事故诉讼患者必读知识医疗事故诉讼患者必读知识根据中国的习惯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发生医疗纠纷后,可有三种解决方式: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法院诉讼。实践中,大多数医疗纠纷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还有部分通过诉讼解决,而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的很少。本文主要针对选择诉讼方式的患者,希望能起到一点指导作用。实际上选择诉讼方式的患者,在诉讼之前大都经历过漫长的协商阶段,因此本文对处于协商阶段而最终可能走上诉讼的患者亦有意义。由于医疗纠纷涉及复杂的医学知识,法官并无能力直接判断医生的过错,最终的判决几乎全部
    2023-07-08
    497人看过
  • 医疗纠纷患者死亡家属如何上诉?
    医疗纠纷患者死亡家属的上诉流程是:1、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对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十五日,对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是十日;2、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2024-04-26
    209人看过
  •  医院过失导致患者延误治疗,患者寻求赔偿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如果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能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导致患者受到损害,那么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那么医疗机构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患者因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过错而受到的损害。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延误病人最佳治疗时间给病人造成损害。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责任】诊疗不及时,患者有权要求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尽到合理的诊疗水平和护理职责,并对患者的损害赔偿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
    2023-08-22
    77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患者死亡医务人员坐牢吗
    一、医疗事故中患者死亡医务人员坐牢吗医疗事故中患者死亡医务人员不一定坐牢。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严重不负责任,法律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擅离职守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若医务人员存在以上五种情况,并且造成了患者死亡或者残疾的,按照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进行量刑;而对于虽然医务人员存在以上五种情况,但是并没有造成死亡或者伤残的严重后果,即虽然系医疗事故,但仍然不构成医疗事故罪。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发生医疗事故后,经行政调解行调解未能解决的,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
    2023-06-05
    439人看过
  • 导致患者死亡的过错医生怎么罚
    导致患者死亡的过错医生处罚:医生是因为利用自己职位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玩忽职守的,造成患者死亡的结果,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会被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到一年不等时间的执业活动,造成患者死亡,情节严重的,会直接吊销医生的执业证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2024-04-29
    420人看过
  • 患者可以申请医疗过失鉴定吗
    一、患者可以申请医疗过失鉴定吗可以。按《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8项的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行为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其举证责任在医方。但对其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既是当事人的义务,也是当事人的权利。患方当然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或者向相关鉴定机构提出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申请。即使医方已经提起了医疗事故鉴定,患方仍然可以提起医疗过错鉴定。审判机关无权加以限制。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二、医疗过失鉴定需要哪些材料1、提交鉴定申请书。鉴定申请书由申请方提交,申请方可为患方亦可为医疗机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方及被申请方的一般情况、申请鉴定的事实与理由、申请方的
    2023-06-08
    219人看过
  •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应该怎么办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一、医疗事故如何投诉?医疗事故投诉的办法:患者以及家属应当及时向医疗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若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拒绝或拖延尸检要承担责任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一般不得超过2周。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
    2023-02-04
    273人看过
  • 药物流产患者死亡因医院诊疗不足
    为肝病患者进行药物流产的时候没有详细询问患者的既往病史,履行告知义务和高度注意义务,患者后因肝癌死亡,医院因为诊疗过程中存在不足,蚌埠中院终审判决其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家属48286.65元。2008年3月19日,三原告的亲属杨x娟因产后在哺乳期且怀孕3个月,杨x娟前往被告某县某医院就诊,要求终止妊娠。该院医生在B超检查后,对杨x娟没有做相关检查,即实施药物性(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流产,2008年3月21日胚胎排除,并给予清宫术,杨x娟在被告某县某医院花去医疗费126元。2008年4月17日杨x娟因肝癌破裂出血、失血性休克就诊于某县人民医院,某县人民医院采取抗休克、抗感染、补液,对杨x娟行肝右叶部分切除术,2008年5月7日,杨x娟出院。2008年9月7日,杨x娟因肝癌晚期再次入住某县人民医院,2008年9月8日,其家人放弃治疗,自动出院,后杨x娟死亡,杨x娟两次住院治疗花去医
    2023-06-05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过失)造成患者死亡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2
      一般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
    • 患者死亡后医疗费的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要看死亡原因,如果是医疗事故,医院有责任;如果不是医疗事故,那就只有自己承担
    • 医疗过失患者需要承担医疗费用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3
      医疗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不需要承担医疗费用,但原来的医疗费用应当由患者承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
    • 医生延误治疗导致患者死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及时搜集所有病历,必要时对残液及用具等医疗实物予以封存做证据保全,包括一日清单,检测化验报告,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长期及临时医嘱等加盖医院印章,扫描给我看一下:如果医疗机构有过错,我们会尽力协助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患者因医疗过错死亡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民法通则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是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伤害,诉讼时效是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