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的联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7:50:25 293 人看过

有赡养义务不一定就有继承权。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就像我们小时候父母有义务抚养我们直到成年一样,这个和继承或者说死者生前的财产分配没有因果关系,在遗产继承方面,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那就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的,按法定顺序来继承,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如果继承人对遗嘱内容或者说财产分配有异议,可以在立遗嘱后,或者财产分配后提出,可以双方协商,或者找第三人调解,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发起诉讼。遗嘱在当事人死亡后生效,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到时候再提出,就没有意义了。

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1、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仍有继承权。

2、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等行为,才应当被剥夺继承权。未尽赡养义务的,并不在上述范围之内。

在当代的社会对于赡养义务是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有明确的规定的,这是属于一种法定的义务,任何人都是不能够不履行的,如果存在不履行这种情况的话,对于相关的受害人员来说的话,完全是可以通过诉讼等相关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是属于非常明确的一种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有关系吗
    赡养义务与继承权都是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容,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可能会影响当事人的继承权。《民法典》规定,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如果未尽赡养义务,而未有上述行为之一,所以不能剥夺他的继承权,若子女为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或对被继承人尽的赡养义务相对较少,在分配遗产时应适当少分一、哪些情形下子女可以免除对父母赡养义务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一)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二)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三)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
    2023-04-06
    306人看过
  •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有关系吗?
    赡养义务与继承权都是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容,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可能会影响当事人的继承权。《民法典》规定,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如果未尽赡养义务,而未有上述行为之一,所以不能剥夺他的继承权,若子女为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或对被继承人尽的赡养义务相对较少,在分配遗产时应适当少分一、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继承权
    2023-03-09
    420人看过
  •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有没有一定的关系是什么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是有一定的关系的。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法律上更倾向于不给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如果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被继承人遭受生活困境的,应当不分;如果没有影响被继承人的生活,应当少分。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是多少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
    2023-03-09
    389人看过
  • 赡养义务和财产继承的关系
    一、赡养义务和财产继承的关系(一)、继承权的顺序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办理继承权公证必须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3、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三)、什么是赡养义务?1、作为子女的,对老年人依法要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和经济上的供养,还有精神上的相关慰藉的义务,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老年人在生活上不方便,需要我们作为子女的特殊照顾,作为子女和赡养人,
    2023-03-04
    133人看过
  • 赡养赡养的义务和继承权有哪些
    赡养义务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一、民法典父母是否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父母不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二、子女抚养父母的法律依据子女抚养父母法律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
    2023-04-01
    321人看过
  • 房产继承权和赡养义务有关系吗
    一、房产继承权和赡养义务有关系吗?1、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2、继承人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3、这里的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上更倾向于不给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如果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被继承人遭受生活困境的,应当不分;如果没有影响被继承人的生活,应当少分。二、失去继承权的法定行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
    2023-04-29
    15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是否有联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7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是有一定的关系的。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法律上更倾向于不给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如果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被继承人遭受生活困境的,应当不分;如果没有影响被继承人的生活,应当少分。
    •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有没有关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2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是有一定的关系的。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法律上更倾向于不给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如果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被继承人遭受生活困境的,应当不分;如果没有影响被继承人的生活,应当少分。
    •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有什么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5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是有一定的关系的。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法律上更倾向于不给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如果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被继承人遭受生活困境的,应当不分;如果没有影响被继承人的生活,应当少分。
    •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有什么关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27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是有一定的关系的。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法律上更倾向于不给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如果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被继承人遭受生活困境的,应当不分;如果没有影响被继承人的生活,应当少分。
    •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5
      1、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是有一定的关系的,对于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被继承人遭受生活困境的,应当不分遗产;如果没有影响被继承人的生活,应当少分遗产。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