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上涨:无锡市2009年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0:54:09 187 人看过

无锡市:2009年上调2009年7月1日起,无锡市区工伤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分两块,一是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调整后的计发金额=调整前的计发金额,上年度市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12.6%,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为5

无锡市:2009年上调

2009年7月1日起,无锡市区工伤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分两块,一是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调整后的计发金额=调整前的计发金额,上年度市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12.6%,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为5.1%。按上述公式计算,本次调整系数为1.1035。二是2009年7月1日起,计发有关工伤待遇的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1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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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上调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上调伤残津贴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生活护理费标准也相应提高了。

2010年1月1日起,对去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的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70元;5至6级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此次调整后,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仍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至最低工资标准。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活护理费、抚恤金涨了

工作人员介绍,对去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存在生活护理依赖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标准也上调了。生活护理费标准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决定的。

本次调整中,大庆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由1900元上涨到2500元,根据政策规定,上涨后的一级生活护理费标准为:2500元50%=1250元;二级生活护理费标准为:2500元40%=1000元;三级生活护理费标准为:2500元30%=750元。

另外,对去年12月31日前符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人员,调整抚恤金标准。其中,工亡职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9元,其他家属每人每月增加102元。

哪些人员不在发放范围

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伤残津贴发放不包括退休人员和还没退出岗位,仍在单位按月领工资的人员。

根据政策规定,员工在因工受伤后,退出工作岗位,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会为其支付伤残津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不能再享受伤残津贴,只能享受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养老金。

另外,员工因工受伤后,没有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继续在单位按月领取工资的,也不能享受伤残津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负责人介绍,伤残津贴必须与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同步同比例调整,因今年年初大庆市上调了退休金,所以伤残津贴才会随之上调。这些增发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抚恤金将在本月底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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