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哪些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8:31:15 215 人看过

1、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

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名册具有对抗效力

即使具备适法的原因及方法而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3、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

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具有形式上的股东资格。

一、未出资的股东如何核定股东代表资格

股东认购了出资额,但尚未实际出资的,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认定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股权转让的发行方式确认的时间

股东转让出资后,可能出现股东名册与公司记载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对此公司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保持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之间的一致性。如果没有经过登记,或者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则不得对抗第三人,即第三人通过受让出资等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后,如果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的,不能主张该第三人的股东资格无效。

三、占股70% 以上的股东权利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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