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包括:1、交付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708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2、维修义务:《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租赁物出售前的通知义务等。《民法典》第713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4、适租义务:出租人应保证对租赁物有出租权。
一、出租房被水淹了要房东赔偿吗
首先判断出租房屋遭遇水淹的情形是谁的责任,如非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责任,先判断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互不承担民事责任,双方协商修复房屋。其次,若为第三人过错,则由有第三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第三,若为承租人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最后,若为出租人责任,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二、租房子交了押金不想租能退吗
租房子交了押金不想租了是否能退视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已经签订租房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可以退押金,则不能退;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与房东协商退押金。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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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租赁中出租人的合法义务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5出租人的法定义务是: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及出卖房屋时,及时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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