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财产赠与协议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9:26:11 230 人看过

一是受赠对象中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较多,这些未成年子女的民事活动因为仍需要法定监护人监护,对赠与财产不具有接收能力,所以这种受赠财产通常处于不交付状态,如果法院用裁判文书加以确定,受赠子女在成年后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法院执行时,法院应否立案,立案后又如何处理遭遇尴尬。

二是赠与协议往往涉及房屋等不动产,这些财产需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后才发生实际上的权属转移,也即这些财产在无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的情况下,赠与协议的效力尚处于待定状态,如果法院用裁判文书加以确认,等于越俎代庖,且与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相悖。

三是为恶意串通,假离婚真逃债的当事人提供了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可乘之机,严重地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该种协议经确认,在权属尚未转移前,如果当事人要求取消赠与,重新分割财产时,法院启动何种程序,何种方式解决,赠与人是否还享有撤销权遭遇尴尬;另一方面案外人在以赠与人为逃避债务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或要求确认财产赠与协议无效时,法院如何处理,启动何种程序予以确认又面临尴尬。

当然,在离婚诉讼中也确实存在有既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又不违反法律规定而将财产善意赠与的协商情况,但是,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对财产赠与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应否审查,笔者仍持否定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财产能反悔吗
    对于这个问题,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原因有以下几点:1、即使男方后悔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赠与女儿的财产,但是这种情况真的没有后悔药可吃了。以法理学角度解释,离婚协议约定的将共有的财产归子女所有,这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更具体说来是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是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因此,在离异父母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所以,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子女有别于普通民事主体之间的赠与,这种赠与表面上也体现了赠与的“无偿”特性,实际上往往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及其它附随义务紧密相连。2、如果赠与人可随意撤销赠与,一是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二是违反了当代契约签字生效的原则;
    2023-04-26
    208人看过
  • 婚内财产赠与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婚内财产赠与协议只要是赠与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背法律规定,便是有效的。只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一、赠与的合同的可撤销权是什么意思?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二、赠与合同的一般形式赠与合同的形式:1、一般赠与;2、特殊赠与;3、财产须登记的赠与;4、财产不须登记的赠与;5、现实赠与;6、非现实赠与;7、附负担的赠与;8、无条件的赠与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2023-06-26
    463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房产赠与有效性的规定
    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离婚协议书中是否有效期为多少离婚协议书只要没有法定无效的事由,一经生效,长期有效。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在二人办理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后,离婚协议书就依法生效,并且协议书无时效限制,长期有效。但如果双方仅签订了离婚协议,并未实际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离婚协议书依法成立但不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2023-07-07
    174人看过
  • 登记离婚后,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
    登记离婚后,一般不能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之后开始生效,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将赠与的财产转移给自己。一、财产赠与怎么才有效?财产赠与在财产权利转移后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予和赠与哪个正确赠予和赠与含义相同,皆指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又有明显区别,具体如下:1、
    2023-06-23
    171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反悔要如何处理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反悔要如何处理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反悔的处理,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反悔的可以在一年内提起诉讼,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二、婚前父母赠与的财产,要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这是没有争议的。若是父母想将房产赠与夫妻双方作为其共同财产,则需要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是赠与双方的。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
    2024-02-06
    333人看过
  • 赠与财产何时起开始生效于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财产什么时候生效要看协议中的约定。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生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目的是要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分割共同财产,将共同财产由夫妻共有转变为分别所有。如何解决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变更问题呢2006年,原告张某与丈夫被告王某因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协议第三条中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双方自愿赠与婚生子小明,小明当时为3岁,由张某抚养,房屋暂由张某居住。2008年1月,王某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小明由王某抚养。判决生效后王某要求张某搬出房屋,双方发生争议,妻子张某将丈夫王某起诉到法院。【意见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时,虽然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但双方的子女并未在协议上签字,因而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做出意识表示只是单方行为,不够成民法典意义上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并没有成立,该房屋应为未分割的夫妻共同
    2023-07-07
    445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有怎么样的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从双方在民政局拿到离婚证之后开始生效,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有怎么样的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n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
    2022-06-21
    383人看过
  • 婚前赠与的房产协议是否有效
    一般而言,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为例外。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其余的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在婚前房产赠与纠纷案件中,往往也会出现协议经过公证的现象。但并非公证后的婚前房产赠与协议都生效。因为,婚前房产的赠与通常是附有某些条件的。比如,为了双方能结婚一起生活,等等。如果出现男女一方在婚前赠与了房产给另一方,并办理了公证,而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双方未能登记结婚
    2023-03-11
    129人看过
  • 婚姻协议:赠与财产的安排
    父母赠与给孩子,夫妻之间也是可以相互赠与财产的,夫妻之间在婚内赠与财产也是需要签订协议的。婚内赠与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且发生法律效力。但也有例外情形,如夫妻为逃避债务或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将房产赠与他人的,依法应认定该房产赠与合同无效。婚内抚养费标准对于婚内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应结合支付方分居期间的每月收入按照20%-30%的比例予以确定每月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
    2023-07-15
    352人看过
  • 婚前财产赠与协议的范文
    婚前财产赠与怎么写:先写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名字,以及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内容如下:第一条:赠与目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第四条:合同的变更;第五条:合同的转让。本合同一式三份,最后是赠与人以及受赠人签章、电话以及签订地点。结婚之前夫妻一方婚前财产赠与对方离婚之后属于谁?婚前财产赠与对方离婚之后属于对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
    2023-07-02
    190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房产有效。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如果是协议离婚赠与子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那么未办理过户登记也未与子女签订赠与协议并实际交付的,该房屋还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2、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共有房产归属子女后,一方私自撤销赠与的行为是无效的。还存在情况如果夫妻间存在债务,则有逃废债务之嫌,那么赠与行为则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1、将离婚协议提交给人民法院,作为一种证据;2、将离婚协议提交给婚姻登记部门,以此作为双方登记离婚的主要依据的这种离婚协议,这种情况的就婚姻关系解除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
    2023-07-11
    81人看过
  • 婚前的个人财产协议离婚赠与对方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协商一致达成的,包含离婚意愿、财产与债务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的书面协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法律也规定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经审查没有欺诈或者胁迫情形,主张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一方会败诉。一、离婚协议中的补偿20万对方不执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二
    2023-03-11
    322人看过
  • 婚前协议中赠与房产的约定及效力
    原告黄某(夫)与被告白某(妻)于2003年12月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婚史不同,结婚登记前,双方签署了一个婚前财产协议。主要条款为:男方自愿将婚前个人财产,即位于某处的房产的50%所有权赠与女方以表诚意,及该房产成为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日后女方无原则过错,男方执意通过法律途径强制离婚而造成事实上的婚姻破裂,男方弥补女方的损失即将男方享有住房的50%赔付给女方,及该房所有权归女方所有。2005年7月,原告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准予原、被告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辩称:同意与原告离婚,但强调要求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婚前协议取得房产的所有权。原告称该婚前协议不是其本人真实意愿表示,不予认可。法院经查,双方结婚登记后,并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双方关于婚前财产及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异议,经调解未成。某区法院一审认定并判决:1.准予原、被告离婚;2.婚前协议系双方亲笔签名,原告没有出示其受欺诈、胁迫的证
    2023-06-11
    274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
    离婚协议中如果是将房子赠与给子女,那在房子过户之前可以撤销。因为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或者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离婚协议赠与的财产一般是不能撤销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财产赠与协议尚未生效,或财产
    2023-12-23
    21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的财产何时生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01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财产什么时候生效要看协议中的约定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生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目的是要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分割共同财产,将共同财产由夫妻共有转变为分别所有。《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民法中能撤销离婚财产赠与协议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7
      民法典规定,以离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一般是无效,无效的赠与合同自始至终无效,不需要申请撤销。离婚自由是我国的基本婚姻制度,所以以离婚为条件的赠与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无效的赠与合同不需要撤销。
    •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诉讼时效有多久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5-31
      协议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时效的问题。只有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即为撤销权的行使,这个时效为一年。 离婚诉讼时效 一,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处理】一年内时效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
    • 离婚后能收回赠与协议中的子女财产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2
      受赠予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收回赠予子女的财产: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2022年离婚时婚前财产赠与协议是否有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11
      1.离婚时婚前财产赠与协议是有效,双方自愿达成的财产赠予协议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