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计人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具体而言,我国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从其构成形式而言,主要有如下七个项目: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作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或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和运动员体育津贴。根据计算工资的时间单位的不同,计时工资可分为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额计件等工资制度下,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它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的工资,即用间接劳动时同来计算,因此它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
3、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奖金是超额劳动报酬,是计时工资的辅助形式。奖金按劳动者付出的超额劳动来支付,是对劳动者作出优异成绩的一种奖赏。
一、能以实物来支付工资吗
工资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主要支付形式有:一种是以货币形式支付,极个别是以实物形式支付。一般来讲,工资主要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其原因有三: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是价值尺度。
(1)它能准确衡量所有商品和劳务价值;
(2)它能更好反映劳动者个人实际支付劳动量与劳动报酬的关系,有利于寒现按劳分配;
(3)它便于劳动者之间进行比较,有利于贯彻同工同酬原则。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担负交换手段、支付手段的职能,在经济生活中起媒介作用。以货币作为支付形式有利于充分实现劳动者的消费欲望。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3、以货币形式作为支付工资的基本形式,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可以加强对工资分配的管理,使劳动者个人收人货币化、规范化。这将有利于清理各种工资性收人,提高收人分配透明度;加强对用人单位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财务监督,抑制工资外收人扩张。也有利于建立个人收人申报制度,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人分配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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