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报工伤可以撤销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1:20:58 304 人看过

一、已申报工伤可以撤销吗

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已经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撤销
    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一、工伤社保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工伤社保报销流程有三步:一是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带上相关资料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二是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三是在受理后的60日内,应对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认定,由工作人员将送达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受理。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如下:申请人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等材料;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三、工伤认定怎么处理如果劳动者符
    2023-03-25
    298人看过
  • 已经认定工伤还能撤销吗
    已认定工伤如果属于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可以自行纠正。但因为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撤销工伤认定还能重新申请吗可以。只要是在一年的工伤认定时效之内,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
    2023-08-07
    329人看过
  • 已经起诉了可以撤销吗吗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其一、民事案件,当事人已经起诉了,可以撤销;其二、刑事案件除了自诉案件以外,如果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被害人是不能撤销起诉的。一、离婚下传票怎么弄可以要求法院当庭和解,或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一般起诉离婚的,法院都会先行调解,如果处于调解期间,可以在接到传票以后,当庭和解。如果已经进入起诉程序,可以向法院书面申请撤销起诉。但是,已经进入起诉程序的,依据法律,是否可以撤销起诉,由法院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二、中途撤诉要几天撤诉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到法院撤诉应当需要的市场要依据案件的案件来决定,一般不会超过五天左右,因为撤诉要在法院结案判决之前,法院制作民事裁定书
    2023-03-09
    316人看过
  • 可以申请撤销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吗?
    合同履行后可以撤销。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欺诈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对方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实施欺诈,使一方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行为的,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巳履行完毕的合同能否解除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不需要解除。因为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效力已经终止,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无法产生实际的法律约束力,因此不需要额外进行解除合同的程序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2023-07-05
    438人看过
  • 工伤认定撤销后还可以再次申诉吗
    工伤认定复议期间,不可申诉。根据法律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对工伤认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一、对行政复议不服再申请复议可以吗?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复议不服,除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能再次申请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
    2023-03-14
    447人看过
  • 12391可以撤销举报吗
    一、12391可以撤销举报吗在受理之前是可以再次拨打12391进行申请撤销举报,但是需要说明详细的理由。二、什么是1239112391,是教育部用于教育事业服务的专用电话号码。为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民,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积极协助教育部办公厅申请全国教育事业公益服务电话号码12391。三、12391举报注意事项1.当您利益受损时,请先尽快向所在地教育部门举报。2.向我们举报前请备齐以下材料:举报事项、当地的处理意见、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3.举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后续查办落实。
    2023-05-30
    157人看过
  • 工程施工合同已经备案了可以撤销吗?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后可以撤销,但是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撤销权的消灭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百五十
    2023-06-22
    159人看过
  • 撤销工伤认定纠纷可以吗?
    一、撤销工伤认定纠纷可以吗?可以撤销工伤认定纠纷起诉,具体情况可以提交有关材料到法院办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是不需要起诉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2022-09-19
    220人看过
  • 已挂网的招标可以撤销吗
    一、工程招标要走什么流程工程招标要走的流程如下:(1)采购预算与采购申请: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并填写采购申请表。货物类招标一般需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指标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验收标准及方法、培训要求、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采购审批:主管部门据采购项目及相关规定确定公开招标,并确定是委托采购还是自行采购;(3)选定代理机构:依据当地规定,选择代理机构,并签署代理协议。对于符合自行招标条件,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但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才可自行招标;(4)编制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写明采购需求和评审规则;(5)审定招标文件:由采购人和/或评标专家审定招标文件,工程类招标还需报送工程造价审核所审定控制价。设有标底的,应做好保密工作。审定招标文件的
    2023-06-24
    55人看过
  • 已签收的票据可以撤销吗
    有一点要明确的是,商票被签收了是不能退回的,只能在对方未签收前才可以操作撤回。不过,在双方清楚该背书转让票据行为的时候,从发出到签收的时间很短的,所以背书人最好还是事先做好相关的商票审核再去操作。一、没有拿到发票可以抵扣勾选吗没有拿到发票,可以抵扣勾选。如果勾选认证平台上有,可以勾选认证。因为该发票确实已由你的供应商开具并上传,且不是作废发票。如果想要谨慎一点,可以在发票查验平台上查验该发票的内容,然后决定是否勾选认证。在变更前开出去的发票,对方可以认证。但是对方开给我们的发票,在变更后就不能认证,只能退回去让对方重新开票。认证或取得原有税号的进项发票或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当月,其增值税申报应到办税大厅进行办理。二、汇票背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汇票背书法律效力:背书转让无须经票据债务人同意。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汇票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汇票权利或其他为目的,
    2023-02-08
    199人看过
  • 工伤认定被法院撤销可以重新申请吗
    一、工伤认定被法院撤销可以重新申请吗撤回工伤认定申请可以再申请。只要是在一年的工伤认定时效之内,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认定所需证明材料一览工伤认定证明材料如下: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3.员工的身份证(并复
    2023-08-18
    52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生效后单位可以申请撤销吗
    一、工伤认定生效后单位可以申请撤销吗(一)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工伤认定决定书系做为行政主体的工伤认定委员会依职权对所受伤害职工做出的,予以认定或不予以认定为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一经做出,通过送达给行政相对人,就具有行政行为所包括的效力内容,即公定力、确定力和执行力。其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均应遵守、执行。(二)同时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朽为的执行:5、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6、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
    2023-06-07
    281人看过
  • 未进行工伤报备可以申报工伤吗,工伤申报的材料
    一、未进行工伤报备可以申报工伤吗1、可以申报工伤。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表》。用人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在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
    2024-02-01
    379人看过
  • 员工个人可以撤销工伤认定吗
    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报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书》;2、《工伤待遇申报表》;3、《劳动能力鉴定书》;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单位填写《工伤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递交医疗保险管理处审核领取待遇。二、认定工伤要经过哪些程序认定工伤的程序:申请人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等材料;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2023-02-20
    3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工伤申报怎么撤销?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08
      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可以自行纠正。但因为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
    • 异地工作场所受伤申报工伤可以报销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5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条就进城务工人员工伤问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
    • 申请已通过的贷款可以撤销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10
      这是要分情况的,银行类贷款和小贷公司做法上有所差异: 1、银行类贷款 1)审核过程中,是可以直接取消贷款申请的。通过该行的官网、网上银行、官方热线都是可以取消的。 2)审核通过尚未放款,也就是说银行贷款审核已经通过了,但尚未签订借款合同、尚未放款,只要你不签字,该项贷款就会暂停发放了,也就可以申请取消了。 3)贷款已经发放,那就不能取消了。只能还款一段时间后,一般为一年,再申请提前还款,这种一般会
    • 不服工伤认定申请撤销可以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3
      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可以自行纠正。但因为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 职工工伤申请是否可以撤销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8
      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