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出租权的权利现象有哪些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10 18:08:08 496 人看过

作品出租权的权利现象有:经权利人同意,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出租权适用于电影、电视剧作品,或者制作方法与之相似的作品。出租的方式一般是签署合同,支付相应的租金。作品出租权的权利现象有哪些呢的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在2021年6月1日前已经届满,但依据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仍在保护期内的,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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