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合同主要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11:32:17 52 人看过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3.质量要求;4.包装方式;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7.结算方式;8.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法;10.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买卖合同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人。买卖合同应当对买卖的标的物进行详细的描述,做到明确具体一目了然。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卖方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货物的包装方式对于货物的安全运送非常重要,包装不善就可能发生货损,侵害买方的利益。对于包装方式无约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交易的关键内容,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因此对交付的相关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标的物的检验是指买方在收到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时,对其等级、质量、重量、包装、规格等情况的查验、测试或者鉴定。合同中应当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还有按照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支付价款等,卖方的义务还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相关单证和资料、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等。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买方的违约的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照约定提货、付款等,卖方的违约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期交货、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等。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的主流种类
    按其买卖合同的性质划分,大致可分为:工矿产品买卖合同、农副产品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知识产权买卖合同四大类(知识产权类合同在技术合同中阐述):(1)工矿产品买卖合同①供应合同:主要是国家按系统有计划地分配物资和商品或当事人之间为了生产、生活需按其买卖合同的性质划分,大致可分为:工矿产品买卖合同、农副产品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知识产权买卖合同四大类(知识产权类合同在技术合同中阐述):(1)工矿产品买卖合同①供应合同:主要是国家按系统有计划地分配物资和商品或当事人之间为了生产、生活需要而签订的合同。一般按年度计划签订,供应合同又可分为订货合同和供货合同;②产销合同:这种合同主要指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为了买卖工业产品(或商品)而签订的。按供需双方的买卖关系,又可分为代销合同、包销合同、选购合同和议购合同等;③采购合同和推销合同:采购合同主要是工业、商业、农业等经济组织,为了生产、经营活
    2023-06-09
    179人看过
  • 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可否解除合同?买卖合同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一、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可否解除合同?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可否解除合同要看具体的情况:1.普通买卖合同中,如果约定了逾期付款可以解除合同的条款,则在一方逾期付款时,另一方可以依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无法单方解除合同,但是可以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2.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买卖合同中,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法定情形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3.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二、买卖合同条款包括哪些内容买卖合同条款包括如下内容:1.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及包装方式;2.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3.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4.标的物的保险和运输方式;5
    2023-06-23
    394人看过
  • 解除买卖合同的条件:合同条款中的解除说明
    买卖合同中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特种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
    2023-07-11
    345人看过
  • 买卖合同逾期付款的法律条款
    一、买卖合同逾期付款的法律条款《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支付价款之日,买受人不自觉履行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才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卖合同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2023-05-03
    418人看过
  • 买卖合同如何作为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当事人就合同全部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成立,但是合同成立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必须依法成立,该买卖合同才发生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手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成立当事人以要约或者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一旦要约被当事人提出并接受,合同即被视为成立。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凭结算单、收款单等主张价款,另一方有异议的,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相关证据,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和合同履行事实作出判决。和解确认书、债权确认书未记载债权人名称,一方以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为由主张权利的,除非对方当
    2023-08-07
    345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一)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的主体不同,买卖合同的主体是买受人和出卖人;借款合同的主体是借款人和贷款人。(二)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不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买卖的物,例如设备、房屋、货物等;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资金,即“金钱”。(三)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内容也不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一、空调买卖安装合同是属于承揽还是买卖合同?空调买卖安装合同是属于买卖合同。安装是附加的合同有效条款。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二、买卖合同有效期限根据《民法典》第
    2023-03-13
    31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 更多>

    #合同违约责任
    相关咨询
    • 如何解决买卖合同合同主合同条款有争议纠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买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应该结合各方面情况解决。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因此,买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该结合行为性质、目的等,确定合同条款的含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的介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3
      二手房转让协议书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二、标的。 三、价款。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九、合同的变更或转让。
    •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权利,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04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并移转其所有权,这是出卖人和主合同义务、基本义务,这在各国或者地区的民法中都是一致的。该项义务由两方面的内容组成:其一为交付标的物其二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 出卖人应当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主要是提单、仓单,是对标的物占有权利的体现,可以由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作为
    • 合同买卖合同的要求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8
      买卖合同成立必须有以下要件: 通常来说,买卖合同的成立要求仅有这样两个:一是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二是当事人关于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姓名、标的和数量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原则上来说,法律上并未要求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才成立,即便口头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就成立,但实务中通常会由双方签署合同,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明确,因此通常是签署合同时成立。需要注意的是,买卖合同成立,并不一定生效,生
    • 买卖合同的哪些条件与预售合同的主要约定无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一、符合房屋现售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签订预售合同转让房屋,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认定为商品房现售,当事人以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二、预约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签订预购书、购房意向书等预约协议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要求确认预约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但预约协议被认定为商品房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