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后的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4:33:13 422 人看过

1、如果没有其他犯罪,办案单位不会在传唤你

2、缓刑考验期应注意事项:

(1)准时到司法所报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超过日期也会有麻烦)

(2)入矫后,按规定进行周汇报,司法所一般会固定一个时间(例如星期一),让你用固定电话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你在哪里,在做什么。

(3)按照规定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就是你要参加打扫卫生。(规定是8小时,这个基本上是形式,一般情况下不会让你真正去劳动),你只要有参加,如果出什么问题,那是司法所的事情,没参加,出什么问题那是你的事情。

(4)按规定到所参加教育,跟社区服务一样,也是每个月都有一次。

(5)如果有定位手机,那定位手机一定要开机,并随身携带,(这个很重要的)

(6)千万不要离开你所在的市或者县,实在要出去的话,要办理请假手续。司法所只能批7天,7天以上要到市、县司法局批。

(8)警告只要三次,不汇报,不参加社区服务、不服从管理,私自外出、定位手机等等,都可以出警告,累计三次,三次后就可以收监了,所有要小心。

一、拘役缓刑司法所流程是怎样的

带着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备案。然后去司法所报道,备案。以后按时按时报道就可以了,直到缓刑结束。

二、关于缓刑的考验义务

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按照判决确定之日起算缓刑考验期的原因如下:

(一)从判决书的本身来看,判决书一经宣判,判决的内容非经法定程序(二审程序)就不能更改,即使是判决书判词写误或口头宣判时口误,都是不能再擅自更改。从这点上讲,一审宣判之日,缓刑的判决就已确定。并且从1999年刑事法律文书改革后,法律文书样式中要求将缓刑考验期的起止时间写入判决书。如果将缓刑考验期从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判决生效时间的不确定性,无法在判决书中明确缓刑考验期限的起止时间。相反,宣判时间是确定,将缓刑考验期限从宣判之日起计算,可以在判决书中明确缓刑考验期限的起止时间,体现判决书的严肃性。

(二)从刑法条文来看,确定之日不应是生效之日。我国刑法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明确规定为从判决执行之日计算,而对缓刑考验期限,却规定为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可见在立法上执行之日与确定之日是不同的时间概念。由于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因此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又可称为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那么,判决确定之日不是指生效之日。

(三)从缓刑考验期限的性质上看,确定之日不是生效之日。缓刑考验期限是指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后,有法定情形出现就会被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期间。缓刑考验期限主要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来确定,缓刑考验期过长,会影响其改造的积极性,而过短,又难以发挥缓刑考验期限对被告人的考察作用。一般来讲,犯罪情节越重,缓刑考验期越长。人民法院对某个被告人宣告缓刑,是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来决定的,一旦宣判,就应起算其缓刑考验期。如果从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会使缓刑考验期限处于不确定状态(因为判决生效之日不确定),从而变相延长了缓刑考验期限,甚至出现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的缓刑考验期限变得比犯罪情节较重被告人的缓刑考验期限更长,这就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

(四)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将出现法律漏洞,即在被宣告缓刑的判决生效以前被告人有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却面临缺乏撤销缓刑的法律依据。如果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生效之日计算,谢雨明的缓刑考验期限还未开始,不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故审判漏罪的人民法院无法律依据而予以撤销;也不能通过再审撤销,原判不符合再审的条件;更不能通过二审撤销,因为在法定上诉期内无人上(抗)诉,一审判决已生效。但谢雨明的这种行为充分说明其还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撤销缓刑。只要将缓刑考验期从宣判之日起计算,这一难题将迎刃而解。

只要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才会有可能执行缓刑。在缓刑期间如果当事人有非去不可的事情要外出的,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请假,只有派出所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外出,在假期结束之后,必须要立即回来,不可以超过规定的假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缓缴注意事项
    送达阶段:在7日内,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送达必须有送达回证,当事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签收日期,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如当事人拒绝签章的,送达人必须注明拒签理由。执行阶段: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做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规定的内容、方式和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一、行政处罚缓缴的描述立案阶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或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应当登记立案并要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审查批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即为立案之日。调查阶段:对登记立案的违法行为,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处理阶段:调查终结,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意见。二、行政处罚缓缴怎样处理告知阶段:
    2023-06-21
    174人看过
  • 累犯与缓刑适用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缓刑期满后5年内又犯新罪能否构成累犯?对此问题理论上形成两种不同的学说,即肯定说和否定说。(一)持肯定说学者认为,缓刑期满后5年内又犯新罪可以构成累犯。其理由为:1.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缓刑是依附于原判刑罚而存在的一种执行刑罚的方法。宣告缓刑必须以判处刑罚为前提,缓刑不能脱离原判刑罚而单独存在。缓刑不是有期徒刑有条件的暂不执行,而是通过宣告缓刑来替代有期徒刑的执行。所谓刑罚的执行,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具体运用。如果因为犯罪分子未经过监狱的劳动改造就认定他没有被执行过刑事处罚的话,就等于否认了缓刑具有刑罚的性质,否认了缓刑制度是我国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方式。因此,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认定为是受过刑事处罚的。“缓刑的考验期满”也并不能仅从字面上理解为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是意味着原判刑罚的执行完毕。2.从我国刑罚的目的来看,认为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不能够成累犯的观点与我国刑罚的
    2023-06-12
    207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一、缓刑撤销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
    2023-03-31
    281人看过
  • 刑事审判管辖审判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刑事审判中的管辖注意以下事项: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3、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审判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刑事案件审判管辖的规定如下:1、级别管理:(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2)中级法院一审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地域管辖:(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
    2023-07-26
    261人看过
  • 缓刑后要注意哪些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拓展资料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
    2023-03-03
    260人看过
  • 【律师会见注意事项】会见的事前、事中及事后注意事项
    笔者在前文罗列了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律师会见的内容和工作方向,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应关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会见前的准备工作要做得充分,在前往会见之前应进一步检查委托手续填写是否完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公函领取和填写得是否规范、随同人员(协办人员)是否持有执业律师证或实习律师证、律师助理证、本次会见的重点内容如果较多还应列出提纲。(2)会见过程中除应注意上述列举的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以外,还必须注意不要将通讯工具交在押人使用、不要夹带信件、现金、物品等,要特别注意被会见人的精神状态和心理动向,一个人在押状态下对律师的信任和依赖是无可替代的,律师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与看押机关或司法机关沟通,律师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而不应成天抱怨灾“这难”“那难”,其实世界上最难的事是克服自己、管好自己。(3)每一次常规的会见之后,承办律师都应对会
    2023-04-22
    163人看过
  • 强奸罪判刑注意事项是什么呢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协商,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强奸罪可以从轻处罚。那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1、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
    2023-07-24
    484人看过
  •  拘役和缓刑期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这段内容讲述了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否则缓刑将面临被撤销和加长刑期的风险。同时,如果犯罪分子违反了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话,缓刑也将被撤销。因此,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将失去缓刑的资格。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话,缓刑将面临被撤销,同时将执行原判刑罚。只要被法官批准可以用缓刑代替剩下的拘役刑期的犯罪分子,就必须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不可以在考验期再次出现任何的违法乱纪现象,否则就会被取消缓刑继续甚至加长刑期。 缓 刑 考 验 期 限 规 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宣告缓刑时可以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或者接触特定的人。同时,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
    2023-09-03
    209人看过
  • 盗窃罪缓刑申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盗窃罪申请缓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想争夺从轻处置,亲属能够代其向受害人退赃并赔偿,争夺受害人谅解,法院会酌情考虑从轻处罚。构成盗窃罪的条件: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盗窃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1)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中国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为“盗窃公私财物”
    2023-07-22
    83人看过
  • 判缓刑会开除党籍吗,被判缓刑要注意什么
    一、缓刑会开除党籍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由此法条可以看出,只要是故意犯罪,无论判处何种主刑的处罚,也无论时间长短,都应当开除党籍。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刑罚。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不是缓刑,注意区分。二、被判缓刑要注意什么1、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
    2023-03-29
    208人看过
  • 领取判决书注意事项
    根据法律规定,领取法院判决书注意:判决书需要向当事人送达,所谓送达,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有关机关和单位的诉讼活动。其中,通知你本人去领取属于直接送达,你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则需要出具你的委托书。为什么法院要求本人领取判决书呢这个涉及时效问题。当然,如果有委托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不用本人领取判决书。首先,本人领取后(民事有15的上诉期限,刑事10天上诉期限)的第二日开始计算期限,期限届满以后,上诉权利失效,判决书随即生效。如果是非本人领取,就有可能出现多种情况,一来,别人帮你领了,却忘记将判决内容告诉,等上诉期限失效,你又还想上诉,你会认为法院有责任,没有对签收人进行审查,导致你失去上诉权利。为了避免各种程序上的出现的问题,法律法规有规定要本人领取判决书,实在没有办法领取的,要办理相关委托代理的手续。一审判决,确定你没有赔偿责任
    2023-07-21
    292人看过
  • 刑事判处一年缓刑两年的意思?
    缓刑两年之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缓刑执行规定的两年之后不用继续服刑,如果自判决生效日起两年之内累犯或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缓刑服刑规定的要履行完一年的有期徒刑。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一、初犯盗窃怎么争取缓刑的当事人因盗窃罪被起诉时,如果是初次盗窃并且盗窃金额不大的,被判处缓刑的机率会比较大,建议当事人可以
    2023-03-07
    64人看过
  • 缓刑在执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缓刑在执行时要注意的是:1、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该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不予关押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2、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来决定;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原判决。一、交通肇事罪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交通肇事罪判缓刑需要的条件如下: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根据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交通肇事罪缓刑,应当符合法定条件。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由公安机关调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配合。缓刑考试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并公开宣布。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宣告前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或者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依法决定执行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二、轻伤二级可以判缓刑么?根据《刑法》第72条
    2023-06-26
    442人看过
  • 刑事拘留后会判缓刑吗
    刑事拘留与是否会被判刑没有关系。判刑的前提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37天后会怎样?刑事拘留37天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有: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2023-07-27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被判缓刑人要注意什么的,判缓刑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1
      问题一:我刚被法院判处缓刑,是不是就没事了? 缓刑是在社区服刑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你应接受社区矫正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问题二:我听朋友说缓刑就是“内判”,没有犯罪啊? 不是的,缓刑是针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条件的罪犯。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
    • 判缓刑就没事了吗,判缓刑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4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
    • 由有期徒刑被法院判缓刑后还要注意哪些该注意的事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1
      判了缓刑之后,法院会出具执行通知,携执行通知到司法局去报道,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矫正结束之后,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矫正结束了,相当于刑罚执行完毕。
    • 有期徒刑能判缓刑么缓刑期间有什么注意事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4
      缓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态度。对嫌疑人作出暂缓执行刑罚的处罚措施。而缓刑期间也属于是考验期。如果嫌疑人在着期间内没有违法行为的话。期满后,就不用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这期间有违法行为,那么就将对嫌疑人立即收监执行。
    • 缓刑期满后怎么办,缓刑期间应注意哪些事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2
      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缓刑期间要注意: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