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如何规定国家领土的限制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08:15:48 131 人看过

国际法对国家领土主权的限制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般国际法或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的限制。

1、国际惯例对领土主权的限制:(1)国家在利用边界河流、多国河流的时候,或在利用其边境土地的时候,不应损害邻国的利益。(2)国家在开发和利用其海域资源的时候,应考虑他国在该海域的传统权利,不应加以侵犯。(3)国家领海、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应允许外国船舶无害通过。

2、国际条约对领土主权的限制:(1)租借,租借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部分领土出租给另一国。(2)共管,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某一特定的领土共同行使主权。

3、国际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对其领土主权所加的一种特殊限制。

4、势力范围,这种概念出现在19世纪,但是这种违反国家主权原则的做法早已为国际社会所放弃。

6、领海和毗连区制度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

领海是沿海国的主权及于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是及于群岛水域的外领接的一带海域。

领海的法律地位:领海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处于沿海国主权之下,国家主权及于领海的水域、上空、海床及底土,国家对领海内的一切人、物、事件具有排他的管辖权。领海的法律制度:领海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受国家主权的支配和管辖。这是领海法律制度的基础。具体来说,领海的法律制度包括以下三点:(1)沿海国对领海的主权。外国船舶的无害通过权。(3)领海内的管辖权。

毗连区是沿海国在领海以外对某些事项行使必要管制的区域。

毗连区的法律地位:毗连区的法律地位不同于领海。沿海国对毗连区不享有主权,只在毗连区行使某些方面的管制,而且国家对毗连区的管制不包括毗连区上空。总之,毗连区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地位取决于其依附的海域,或接近于公海或接近于专属经济区。毗连区的法律制度:沿海国在毗连区内可对如下事项行使必要的管辖:(1)防止在其领土及领海内违反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2)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上诉法律和规章的行为。

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

国际法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非政府组织、法人和自然人。

国家是基本主体,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非政府组织、法人和自然人是不同程度上的有限的主体。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是指主权国家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地位完全平等,相互无管辖和支配的权利。他们平等的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的承担国际法律责任。

(2)不侵犯原则;不侵犯原则是指禁止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方法侵犯别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他是维护国家主权平等独立的关键。

(3)不干涉内政原则;

“内政”是指纯属一国主权管辖的,不涉及国际义务的事项;“干涉”是指一国或数国对别国的内政采取的专横干预行为,强制别国维持或改变某种情势。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不得干涉任何实质上属于一国国内管辖的事项,以维护国家的主权平等和独立。

(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不侵犯原则的引申,他是指国家遇有争端应以和平方式解决,而不得诉诸威胁或使用武力以及其他非和平的方法,以避免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这一原则是不侵犯原则的引申。

(5)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他是指各国必须自觉的、诚实的、严格的履行来自国际法上的法律义务,无论这些义务源于条约或是国际法其他渊源,并且在施用国际法的原则规则时自我约束。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关于领海、用于国际航行海峡和群岛水域的法律地位的规定中,在肯定沿海国、沿岸国和群岛国分别对之享有领土主权的前提下,无一例外,都规定了此种主权的行使须受该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哺乳假的国家规定与国际标准相比如何?
    哺乳假的规定如下。根据现行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可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对未申请哺乳假的女职工,在婴儿未满一周岁时,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如果请一年哺乳假,工资照发,而职务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一小时哺乳假到多久六个月。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服务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6个月的哺乳假。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时间,其视作工作时间。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
    2023-07-02
    181人看过
  • 我国法定的国家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的方式,指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本文就这三种赔偿方式做出阐述。(1)金钱赔偿。金钱赔偿是指以支付货币的形式,在计算或估算损害程度后,给予受害者适当额度的赔偿。它主要适用于下列两种情况:一、是人身损害的金钱赔偿。对人身造成损害必将给受害人带来一系列的财产损失,如劳动能力的丧失、劳动报酬减少等,支付赔偿金可以填补受害人因不法侵害而造成的物质损失;二、是财产损害的金钱赔偿,一般都可将被损害的财产折算成一定的金额,再予以相应的赔偿。如查封财产所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的,可以在计算损失或灭失财产的金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金。(2)返还财产。返还财产又称返还原物,指赔偿义务机关将非法占有的财产归还所有人、经营管理人或者其他合法占有人,以回复到合法占有状态。返还财产只能适用于物质损害,如行政机关违法收缴的罚款
    2023-04-24
    118人看过
  • 申领国际驾照年龄限制
    1、美国:司机年龄没上限。其中,佛罗里达州法律规定,80岁以上的驾驶人在申请延期驾照时,须亲自到监理站接受视力测验,或提供由眼科医师开具的视力测验证明;伊利诺伊州法律规定,75岁到80岁的老人须每4年延期驾照一次,并接受路考。81岁到86岁的须每两年接受一次路考,87岁以上的须每年接受路考。2、英国:老人驾车年龄没上限。70岁以上的老人若想保留驾驶资格,每隔3年须声明没癫痫、糖尿病、心脏病等病症。目前,总计有137名超过100岁的老人持有驾照。3、韩国:老人驾车年龄没上限。但规定超过70岁的老人须通过认知能力检测才能继续持有驾照。3、德国:驾照可终身持有,且不要求老年驾车者定期体检。也就是说,若老人有驾照,只要愿意就有权开车上路。4、日本:目前监管层对持续增长的老年司机交通事故发生率表示担忧,并采取措施限制老年司机驾驶。如75岁以上的驾车者在更换驾照时要进行老年痴呆症测试。一、驾照年龄限制
    2023-03-26
    382人看过
  • 国际法承认方式
    法律综合知识
    一、国际法承认方式承认的表示形式。国际法中并没有对承认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国际实践中有明示和默示两种:1、明示承认形式是指承认者以明白的语言文字直接表达承认的意思。包括通过正式通知、函电、照会、声明等单方面表述,也包括在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国际文件中进行明确表述。2、默示承认形式是指承认者不是通过明白的语言文字,而是通过与承认对象有关的行为表现出承认的意思。主要包括:与承认对象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与承认对象缔结正式的政治性条约;正式接受领事或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为一般也被认为是一种默示承认。二、什么是明示承认明示承认,是指既存国家以明确的语言文字表达承认意思的承认。在国际实践中,既存国家一般通过单方面发表宣言或声明,向新国家致送外交照会或函电,或者与新国家共同发表联合公报、声明或缔结条约等方式明确表示对新国家的承认。三、明示承认的相关既存国家以明确的语言文字表达承认意思的承认。
    2023-06-05
    274人看过
  • 我国对养老金领取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养老金领取方式:(一)、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缴纳的,在当地领取。参保人员若在户籍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并且缴纳年限累计满15年,其户籍所在地即为待遇领取地,由其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二)、养老保险不在户籍地的,分3种情况领取。1、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2、年限不够,转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3、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由管理技术岗位调整到生产操作岗
    2023-03-15
    256人看过
  • 国际法领土先占原则
    一、国际法领土先占原则先占和时效取得都是国际法上领土取得的方式。先占是指国家占有无主地并取得对它的领土主权。时效作为一种领土取得方式,其含义是指,国家占有他国的部分领土,而占有者已相当长时间地继续并安稳的占有(即没有其他国家继续不断地提出抗议和主张),该国就取得该土地的领土主权。二、先占制度的界定罗马法学家认为,如果人类果真能够生活在自然的制度下,先占必将成为他们的实践之一。先占是一个手续程序,通过这个手续程序,原始世界的无人物件在世界历史中即成为个人的私有财产。从法制史上看,先占最初给予一种针对世人来说是排外的但又只是暂时享有的权利,到后来,这种权利一方面保持其排外性,同时又成为永久的。在罗马法学家的眼里,可成为先占的客体,即无主物的物件是极为广泛的,如野兽、第一次被发掘出来的宝石、以及新发现或以前从未经过耕种的土地、荒废的土地以及地产。在以上物件中,完全的所有权为第一个占有它们、意图保
    2023-06-05
    2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国家土地使用年限如何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8
      对于土地使用年限政策的规定,主要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具体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
    • 国际商业法规定只有谈判才有产生效力的国家领土主权采取的什么模式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3
      不是只有谈判,谈判只是一个表现方式;1.分割模式。根据这一模式,提出领土主权要求的国家对有争议的领土拥有主权,实行分治,并对该地区的资源开发活动实行管理和控制,享有从这些活动中所获取的经济利益。2.共管模式。共管即国际共管,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某一领土共同行使主权。在实践中有不少共管的实例。3.南极模式。1959年签订的《南极条约》对南极领土主权问题作出了一定的安排:(1)南极只能用于和平目的
    • 国家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30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土地使用年限如下: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3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
    • 全球土地使用年限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国际法是联合国制定的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5
      1、不是,是各个国家都适用的一些原则,但是并不是联合国制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