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出资后,房屋降价的出资人一般不需要补足出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房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后,因市场变化导致出资房屋贬值的,出资人一般不需要补足出资。
北京首起房屋降价案开庭:购房仅10天下跌14万
今天上午,本市首起因房屋降价引发的诉讼在朝阳法院开庭。因自己购买的商品房在签订合同十日后即降价14.7万元,业主涂女士将开发商北京方恒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合同条款,调整房屋售价及贷款金额,享受与后购房的业主相同的待遇。
庭审购房十日后降价14.7万
涂女士向法院起诉称,今年5月10日,她与方恒置业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东恒时代家园三期的一套房屋。签订合同之前,她就听说开发商即将对预售楼盘进行大规模促销活动,因担心购房后房屋贬值,她遂向销售人员询问了相关情况。当时销售人员表示,即将进行的优惠活动只针对不好卖的朝北户型,并保证涂女士看中的朝南两居户型绝对不会降价,并一再催促她签订合同。
然而在她签订合同后的十天,即5月19日,涂女士了解到,开发商对除南向三居以外的所有户型进行了降价销售。她发现与自己所购房屋户型相同、楼层相近且原单价相同的商品房降幅达14.7万之多。
涂女士认为,销售人员向其隐瞒了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给其造成重大损失,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将合同中约定的房屋单价由套内建筑面积22986.17元/平方米降至21064.22元/平方米,并将贷款金额由60万变更为45万余元。
现场开发商否认作出不降价承诺
对于涂女士的起诉,方恒置业公司的代理人否认销售人员曾作出不降价承诺。代理人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对于合同条款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因此不能同意涂女士的诉讼请求。
现象楼市降价业主发难
今年以来,国内房地产市场逐渐走入低迷期,万科作为行业领军人物率先打起了价格战,而其他一些楼盘也随之开始了变相降价和折扣促销。买了房的业主自然觉得冤,于是全国各大城市要求退房、退还差价的纠纷不断。
据悉,万科降价促销曾引发南京、上海、杭州等地业主的抗议,甚至有业主组成了退房团,更有业主闯入促销活动现场要求退房。
记者在一房产网站上看到一则北京南三环某楼盘业主的帖子,其称:开发商私自把价格从15000元/平方米的均价猛然降至12000元/平方米,我们几个月前以200万元买的一套房子现在价格跳水到了160万元以下,炒股还没让我赔得这么惨,没想到在自己买的房子上栽了跟头。该名业主表示太想不通了,并在帖子中号召其他业主加入,要求开发商送家具电器,或者原款退房,甚至以断供(停止还贷)要挟。
律师房价降了该不该索赔
记者注意到,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年初,房地产市场低迷尚未显现之际,北京楼市也是纠纷不断。但当时的诉讼大部分是因为这两年房价上涨,卖房人反悔而恶意违约引发。作为受害者的买房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索赔差价损失,很多获得了支持。
而如今房价降了,买房人若仅以此为由再要求赔偿损失,是否还能得到支持?对此,曾经审理过多起房产纠纷的朝阳法院法官俞里江分析说,差价索赔的前提是建立在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前提下。只要合同签订时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正常的降价行为不会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任何影响。
俞里江认为,不管是用来投资还是家用,购房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商业交易行为,必然存在风险,这就要求购房人在购买前作出妥善的判断。
除非开发商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曾作出书面承诺,或能证明其曾作出口头承诺,保证一定期限内不降价或者永不降价。若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降价就构成了违约,买房人可以起诉赔偿。但如果只是一种正常的商业风险,买房人则没有理由要求他人来为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道理其实很简单,如果将来房价涨了,业主是不是也要给开发商补交差价呢?
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刚也认为,商品房的定价是一种市场行为,主要由供求关系决定,因此买房人的购房行为必然存在一定风险,不可能只赚不赔。而合同本身是双方意思一致的结果,既然接受了就要认真履行。
观点断供威胁与己无益
记者注意到,房价缩水后,部分业主以房贷断供来发难开发商,要求赔偿其损失。深圳地区就因出现断供潮的说法而闹得沸沸扬扬。对此,杨晓刚律师表示,业主断供对开发商来说并不会造成直接影响。业主办理贷款后,银行已经将房款支付给开发商,而贷款是业主还给银行的。业主房产证办好之前,虽然开发商须用保证金替业主还贷,但之后仍可以向业主追索,同时业主还须支付违约金。一旦房产证办理完毕,银行可以直接起诉业主解除贷款合同,一次性偿还剩余贷款本金和违约产生的利息,此外银行也有权将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变卖。如果只是想胁迫开发商,断供的做法对业主来说没有任何好处。
提示如何避免风险
俞里江法官表示,在目前房地产市场价格较不稳定时,买房人若要避免利益受损,可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开发商做出特殊约定。比如保证多长时间内房屋不会降价,或者降价后给予什么样的补偿,以此来避免风险。否则就要依靠自己的判断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五条
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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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降价降低房屋补贴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31.业主委员会主任应当是业主之一,如果社区居委会成员不是业主,不能充当业主委员会主任; 2.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组成,其有权与其他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3.是否存在瑕疵,由对方举证,如果确实存在,应当是承担违约责任,至于降价,应当是双方协议的结果; 4.你们已经妥协了,呵呵,可能不好主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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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降价后如何降价买房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21.契约自由,意思自治。房屋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自愿订立,当然也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予以变更和解除。开发商与购房人通过协商,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在合同法上属于协议变更合同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2.协议一旦达成,开发商即有义务履行该协议,购房人也有权利要求开发商依据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对于房价下跌退房是否属于正常的要求,合不合理这都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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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涨价后补偿费能追加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0房屋涨价,如果双方在分割共同房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能追加补偿费;如果双方在协议分割房产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房屋分割协议有效,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协议,不能要求追加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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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价补偿属于房屋补偿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5折价补偿款不能算作是房屋买卖。折价补偿款具有补偿的性质,而房屋买卖则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二者不可能划等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