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是什么样的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3 14:13:42 456 人看过

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优先履行;2、均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优先履行;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的,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付款数额的多少以及先后、是否办理网签、合同成立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确定。

一房多卖户主是谁

一房多卖,判断房子的归属权应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2、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3、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归已经先行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所有;

4、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归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所有;

5、如果上述情况均未发生,归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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