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优先履行;2、均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优先履行;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的,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付款数额的多少以及先后、是否办理网签、合同成立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确定。
一房多卖户主是谁
一房多卖,判断房子的归属权应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2、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3、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归已经先行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所有;
4、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归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所有;
5、如果上述情况均未发生,归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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