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耕地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20:42:09 442 人看过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一间,用于办公。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为5年。自2010年5月1至2015年4月30日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2、乙方的权利义务,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协议解除,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其它,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至2015年4月30日,如房屋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20xx年5月2日

一、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无偿合同也是属于合同中的一种情况,特别是在合同的确定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以保证合同具备良好的法律效力,但如果涉及到一方存在违约或者违法的情况上,即使不需要支付报酬,也是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2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耕地租赁合同有效吗
    法律综合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024-05-15
    377人看过
  • 怎样签耕地租赁合同
    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如何签合同,只要不违法《民法典》的内容即可。一、耕地是否可以签订租赁合同耕地的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耕地使用权人或者承包人,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流转耕地经营权,出租时要签订租赁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第十五条: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第二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转土地的用途;(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2023-04-01
    425人看过
  • 农村耕地可以租赁吗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包括全民(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家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特殊保护制度和土地执法监察制度。所以,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受限制的所有权。《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可见,农村土地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不能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出租是有条件限制的。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2023-05-31
    406人看过
  • 农村集体耕地征地补偿标准2024年内容是什么?
    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
    2024-01-20
    60人看过
  • 如何办理租赁合同的公证,租赁合同公证的内容是什么
    租赁合同公证的办理需要当事人准备好身份证和其他证明材料,双方去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租赁合同公证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状况;房屋的所有状况;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出租、承租的原因、理由;当事人对租赁合同内容是否协商一致。一、如何办理租赁合同的公证办理租赁合同的公证,当事人必须先准备好需要的身份证件以及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就是当事人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另外可能也需要对方的身份信息,所以最好也携带上对方证件复印件。而证明材料就比较简单的,与租赁的事务相关,例如房屋产权证、转账凭证、租赁合同等,具体要根据当事人出租或承租的是什么。然后在公证处,填写完申请表后,将材料交给公证员即可。二、租赁合同公证的内容是什么租赁合同公证的内容一般包括:1.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状况(坐落地点、建筑结构、数量等);3.房屋所有状况(有无典当、抵押、拍卖等情况);4.当事人双方的关系;5.出租
    2023-01-31
    496人看过
  • 租赁合同留置权规定内容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留置权的发生可基于不同的合同关系。留置权是:当债的一方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的一方有权扣留物品并享有对该物品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应当与债务金额相当。《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而且,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同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二、留置权适用范围是什么?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
    2023-03-01
    100人看过
  • 商业地产租赁合同必备内容
    商业产地租赁合同条款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租赁主体当承租方是设立中的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时,承租方固然可以写上筹建中的机构,在设立中由发起人或设立人承担责任,待机构设立后由机构承担责任。但是在登记备案时,有的登记机构会要求除设立中的机构之外,再加上发起人或设立人的名字,据登记机构解释,这样是为了使合同中承租方有一个具体承担责任的人存在。2.鉴定检测费用3.水、电、煤、排污和电话的分户、扩容、费用4.续租的权利在合同中约定续租的权利,优先权如何实现?若是租赁合同中已经有最长的租期20年,那么再约定续租,是否会与租赁的期限有冲突?5.维护6.装修、改建清除建筑垃圾费用由谁承担。7.移交时的设施8.保险在现阶段,中国商业地产的租赁,能适用的保险包括了财产一切险与第三者责任险。9.税费包括了营业税及附加、房地产税、企业所得税和/或个人所得税。10.转租注意,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有效,只不过出租人
    2023-06-09
    351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内容及签订
    租赁合同的内容1、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是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出租人、承租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履行,因此,它是租赁合同的首要条款。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只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租人才能准确的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才能准确接受租赁物。同时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条款也是双方当事人责任划分的依据。租赁物的数量应填写准确,计量单位要使用《计量法》规定的单位。租赁物的质量要求要在合同中列明,同时还要规定合理的磨损或消耗标准。3、租赁物的用途当事人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必须写明租赁物的具体用途。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用途或擅自转租给第三人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4、租赁期限当事人可以约定明确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明确期限。对于约定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合同自然终止,承租人须返还原物。但双方当事人皆可以依明
    2023-06-09
    462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1、租赁物条款。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物的一部分,当事人应明确使用的范围,并且仅限于该物的部分可以单独使用的情况。2、租赁期限的条款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当然依双方的需要和可能自愿商定,但不得超过法定的最长期限20年。如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那么超过的部门分效,即租赁期限应缩减为法定的最高期限20年。3、租金条款。4、租赁物维修条款。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023-06-09
    58人看过
  • 农地租赁合同认定无效的条件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农村土地租赁必须是用于农业用途,而且有以下情形也会导致农地租赁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租赁合同的特征(一)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三)
    2023-03-04
    200人看过
  • 无偿租赁机械设备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无偿租赁机械设备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无偿租赁机械设备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信息、租赁机械设备的情况、无偿租赁情况的说明、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
    2023-06-01
    149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形式是怎样的,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租赁合同的形式是怎样的租赁合同的形式是:1.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做了约定,都视为不定期租赁。二、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2.租赁物的基本情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5.租赁期限;6.租赁物维修责任;7.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8.其他约定。三、租赁合同为单务合同吗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而不是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因此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
    2023-03-14
    84人看过
  • 租赁合同续租权约定的内容
    租赁合同续租权的约定主要为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并且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一、租客拒不搬走应该怎么办租房未签合同租客不搬走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应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腾空房屋重新出租。如果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二、租房人拒绝退还房屋怎么办如果租赁期满,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先与承租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返还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如果租
    2023-03-05
    36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范本的内容怎么写?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生活的保障,也是农业运作的基本资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是指出租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内并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债权性质农村承包地使用权转移给承租方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范本甲方(出租方):?住所:?乙方(承租方):?住所:?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一、土地的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从事使用。该土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经实际丈量总面积亩,经实际丈量东西宽度约米。二、出租期限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
    2023-05-22
    36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租赁农村耕地建房合同是否有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6
      协议签订后,乙方王某在租赁的土地上种植树木。2014年6月2日,甲方因村民委员会换届后乙方一直拖欠租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发生纠纷。甲方认为乙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书》未经集体同意应属无效。乙方认为该土地已租赁长达六年之久同时也缴纳过租金,视为对该协议的追认,合同应属有效合同。 为此,甲方将乙方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对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 交农民耕地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6
      耕地使用权可以出租,耕地使用权人或承包人可以通过出租转让耕地经营权,出租时签订租赁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承包人与受让人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人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备案;以转让方式转让的,应当提前向发包人申请转让。第十五条承包人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转让。第二十三条
    • 内江耕地租赁的赔偿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2-23
      1.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被征收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应按照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应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以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来计算。 3. 征收土地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
    • 2022年农场土地租赁合同范本内容都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3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传真: 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守信、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顺鑫国际商务中心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农场土地租赁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位置、面积、用途 甲方将该公司座落于。
    • 租赁合同是什么,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多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5
      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不动产和动产。 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维修等条款。 租赁合同的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到超过20年。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