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5:22:47 98 人看过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出卖人责任被认定无效后,善意买受人应该返还给出卖人房屋使用费。

二、商品房毗邻城市交通干线,受超标噪声污染,购房人不能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三、房地产公司在预售商品房时未告知购房人所购房屋内铺设公共管道,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卖方反悔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卖方反悔的,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反悔的,构成违约,应当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其中,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对违约有约定违约金的,卖方后悔的,应当向买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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