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回避后程序要重新进行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09:10:27 324 人看过

如果确定要回避的,此前的该法律的审理的程序都要重新进行。

一、可重审到法院上诉是同一个法官吗

重审后上诉不是同一法官。发回重审的话还是发回原来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是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的法官是需要进行回避的。由于一审法院可能违反法律有关审判规则的强制规定,不发回重审就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发回到原来的法院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

二、司法鉴定机构退案怎么办

如果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被司法鉴定机构退卷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重新确定并委托其他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的规定,接受法院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如果被终止鉴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重新委托其他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是属于所提供的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当事人应该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如果是属于超出原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或鉴定能力的,则直接可以另外确定其他有相应资质或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是,如果是因当事人所要求鉴定的内容,超出了现有鉴定技术而导致无法鉴定的,负有责任举证责任的鉴定申请人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一审没判离接着上诉会离吗

首先,上诉是一种公民权利,受法律保护。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声明不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其次,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如果对一审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但是,离婚案件的上诉和审判程序具有特殊性: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的是不准离婚,经当事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准许离婚的,不能直接进行准许离婚的判决,必须先要对子女、财产等问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进行,会把这个案子发回到原来的法院重新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重新进行税务登记需要哪些程序
    对已经税务机关批准注销的纳税人由于恢复生产经营,或非正常注销的纳税人又重新纳入管理,或跨区迁移纳税人迁入时需对其进行重新税务登记。一、纳税人应提供《重新税务登记申请核准表》,1份二、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1.对于已经税务机关批准注销的纳税人,应于其恢复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申请重新办理税务登记;2.对于非正常注销的纳税人应于重新纳入管理之日申请重新办理税务登记;3.对于已注销的迁移纳税人,应当在原税务登记机关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重新税务登记。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三、流程与要求1.受理审核、录入资料(1)审核《重新税务登记申请核准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2)按照税务登记事项审核提供的附送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3)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
    2023-05-04
    290人看过
  • 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应该怎样进行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1.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不可以上诉等。刑事案件重新审判后如何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4、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
    2023-07-06
    229人看过
  •  民事回避程序的步骤是什么?
    该段内容描述了我国的回避制度,包括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而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如果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符合法定情形之一,就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他们申请回避。这说明我国的回避制度既包括自行回避,也包括申请回避。自行回避即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应主动退出该案件的审判及其他相关工作;申请回避则是仅属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如果回避事由是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
    2023-09-06
    156人看过
  • 行政程序法上回避制度的回避理由是什么?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法律对公务员回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行政执法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活动,它必须
    2023-06-15
    404人看过
  • 发回重审后书记员要回避吗
    一、发回重审后书记员要回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书记员是否应当回避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说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发回重审应当回避的人员并不包括书记员,所以可以得出书记员不必回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另行组成合议庭”,那么原合议庭成员自然应当回避,但书记员并不属于合议庭成员,所以书记员理论上可以不回避。二、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
    2023-04-27
    491人看过
  • 回避程序规定
    刑事诉讼法
    回避是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审判等活动。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案件的审判、检察或侦察。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院长回避或者院长自行回避的,应当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将决定告知申请人。审判委员会讨论院长回避问题
    2023-05-01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民事回避如何办理重新进行的案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5
      回避制度是当事人监督仲裁庭成员的重要权利,也是保障仲裁程序公正的重要措施.规定回避制度主要是为了保证仲裁活动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保证案件得到正确的处理.我国的程序法都对回避制度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仲裁员回避是指仲裁委员会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仲裁庭成员认为自己不适宜参加本案审理的,依照法律的规定,自行申请退出劳动仲裁,或者当事人认为由于某种原因仲裁庭成员可能存在裁决不公的情形,申请要求其退出劳动仲
    • 和邻居发生争执民事诉讼回避以后程序应该如何进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2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 民事诉讼中回避法官什么情形会要求进行回避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4
      首先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 民事诉讼回避为什么诉讼继续进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5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鉴定人是本案争议标的的所有人之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这里所指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及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之外的亲密或仇嫌关系,足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如审判人员是案件一方当事人的最亲密的朋友)。
    • 民事诉讼回避为哪些诉讼继续进行?民事回避的规则是?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民事诉讼中,回避的情形由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进行详细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