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的适用问题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01:47 298 人看过

(二)全面、系统地进行认证。行政审判认证是认定事实的关键环节,人民法院应当客观、全面、系统地分析认定证据。对于个别形式上存在瑕疵的证据或者并非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简单以不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为由,排除其证据效力。应当围绕争议事实,结合各方当事人所举证据,全面分析认定证据,切忌孤立地进行单个证据的分析认证。

(三)明确证明标准,准确认定事实。证明标准是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中比较复杂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裁决的行为,应当适用优势证据标准;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做出的行政处理以及轻微行政处罚等行为,应当适用明显优势标准;行政机关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应当适用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四)正确处理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关系。人民法院据以裁判案件的事实是法律事实,即由证据证明的事实。人民法院认定法律事实应当尽可能向客观事实靠拢,准确、全面地适用证据规则,客观、公正地采信证据,切忌出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明显冲突的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程序中有哪些具体制度规定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若干特殊的具体制度如何规定?具体如下:(一)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制度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确立这一制度的主要理由是,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是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它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因此,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没有随意处分的权力。但是,这一观念已经受到了挑战。目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已经意识到,对于行政裁决行为、行政合同行为、行政机关具有酌处权的行为等,得允许调解。同时,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3款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一般认为,行政赔偿诉讼的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处分自己的请求赔偿的权利;被告在一定的范围内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有一定的自由裁量余地,因此允许进行调解。(二)撤诉制度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
    2023-05-01
    224人看过
  • 行政赔偿的诉讼问题具体是怎样的
    (1)从起诉条件看,在单独提起赔偿诉讼时,要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在一并提起赔偿请求时,通常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为先决条件。(2)从诉讼当事人看,行政赔偿诉讼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诉讼被告,实行“国家责任,机关赔偿”制度。致害的公务员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不作为诉讼被告。(3)从审理形式看,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作为结案方式。行政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这是行政诉讼的一项特殊规则,但行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因为行政赔偿诉讼的核心是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是否受到侵害,是否应予赔偿。权利具有可以自由处分的性质,当然也就存在着进行调解的基础。双方当事人之间因权利受损而发生赔偿争议,人民法院可以从中进行调解,以解决赔偿争议。(4)从证据规则看,行政赔偿诉讼不完全采取“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而是参照民事诉讼规则,实行举证责任合理分配。例如,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自己所受损
    2023-06-11
    17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当事人陈述。1、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2、由于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因此,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证据时应注意防止将虚假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以确定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二、书证。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2、书证的表现形式分为几类;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因此,书证的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
    2023-04-27
    375人看过
  • 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证据的法律问题探析
    内容提要:具体行政行为[1]除在行政诉讼中成为被诉的对象外,还能作为民事、刑事或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证据的,司法中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证据法学理论研究也少有专门的涉及。笔者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证据时,其证据种类属于公文书;其证明方式应采用推定或司法认知。不仅如此,在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对作为证据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或提出异议,或者法官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力产生怀疑时,除必须以刑事争议的解决为前提时应以刑事诉讼优先外,原则上应首选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关键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效力、证据、公文书、推定、司法认知。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国家行政权得以真正建立是从洛克、孟德斯鸠等人创立“三权分立”学说以来开始的,尽管洛克和孟德斯鸠对国家权能所进行的划分不完全相同,[2]但他们的权力分立和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思想和理论对西方国家的国家机构的架构起到了决
    2023-06-06
    31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中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的理解和完善
    在行政诉讼中,由于可定案证据的合法性特征以及行政程序合法性原则的要求,非法证据一般而言是不应当作为定案证据的。所以,本文试从行政行为流程中有关证据的主要方面即行政调查、行政听证、行政采证三个方面入手,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为《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7条至60条的相关规定,来探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诉讼?被告提供的内容真实的非法证据被排除后,如果该证据是案件的关键性证据且不可能重新取得的话,最直接的后果是可能导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因证据不足而被撤销或被确认违法。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被确认违法并不能成为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已经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的借口,实际上,如果非法证据的内容真实的话,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在实体内容上很可能是正确的。在行政赔偿案件中,与行政诉讼中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由被告举证不同,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造成了原告合法权益的损害,以及原告所
    2023-06-06
    252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是哪些?
    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在不同的法律中有不同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部门规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相应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期限。《行政复议法》是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的基本法。对行政复议的期限,该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质监法律期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没收产
    2023-03-03
    24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有哪些规定行政诉讼中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有11条: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些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行政案件。第十九条不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因房地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
    2023-08-08
    384人看过
  • 申请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要注意哪些问题
    什么是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行政诉讼中,当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时,法院依法对证据加以保护和固定,实施证据保全行为。当然,只有拟进行保全的证据和案件事实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也就是说,需要保全的证据应是那些可能对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产生影响的证据,且只有出现了需要进行证据保全的情形时,才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1)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即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期限和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期限一致。如果当事人依正当理由,经法院准许延期举证,则证据保全申请期限也随之推延。与民事诉讼中证据保全申请期限有所不同的是: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可见,行政诉讼中证据保全申请期限相对而言比较宽松。(2)当事人应
    2023-06-13
    446人看过
  •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区别具体有哪些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
    2023-03-19
    33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告方证据的提交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开庭前是需要对证据进行交换的。证据交换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证据交换的主持人是审判人员,证据交换的时间在开庭之前,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此外,还规定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证人在庭前证据交换中的陈述,视为当庭作证。被告可以查看原告的证据材料吗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案件结案之后,可以去法院档案室查档。双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都可以要求查阅和复印。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第七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
    2023-07-17
    7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行使的具体问题有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的具体问题有哪些(1)当事人以规避法律为目的,消极行使处分权,损害了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民事诉讼处分权是一种自由权,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便容易导致当事人为维护自己利益,规避法律对自己行为的规制,消极行使自己的部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从而损害到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这是由于当事人的自利性带来的处分权行使的局限性,例如:本诉中的原告已经确认意识到诉争的财产有损毁、消失的可能,但是因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参与,所以本诉原告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而导致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该财产的占有受到影响,损害其利益。在传统观念中,权利是一种自由,权利人可以行使,同样也可以放弃。但是由于民事诉讼处分权的特殊性,它直接关系到了民事主体实体利益的最终归属。有时候怠于行使处分权会影响到诉讼的正义运行,导致真正权
    2023-06-18
    48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范冲突若干问题分析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行政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法官审理案件若发现在法律适用中产生冲突,就需要对冲突的法律规范作出相应的选择,而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对各法的地位判断问题和法律适用中法律冲突的解决是这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法院需要确定什么法是可以适用的,然后再选择由哪个法来作为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的依据。本文就这两方面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加以分析而展开。一、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范冲突概述法律适用是法能够实现的重要方式,但目前对于法律适用的概念却有不同的理解。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被授权的单位依照其职权范围和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的一般规定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参照法律适用的概念,对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概念界定为: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在审理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过程中,查明、选择法律规范,并将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对争议作出裁决的活动。在理清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概念后,对行政法律规范冲突
    2023-06-06
    456人看过
  • 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适用问题有哪些
    (1)于约定解除情形下,如当事人对不当得利的返还有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作约定或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算。(2)于法定解除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算。上述的“合同解除之日”,是指合同解除生效之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应以约定的解除日期为准,当然法律、行政法规如有规定解除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则依照其规定。关于损失赔偿请求权:(1)于约定解除情形下,如当事人解除合同之时对损失赔偿金约定履行期限的,则诉讼时效期间应自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作约定或未约定履行期限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算。(2)于法定解除情形下,包括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赔偿请求权,以及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情形下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一般系违反合同附随义务)产生的损失赔偿请求权。此两种损失赔偿请求权于合同解除之前就已客观发生,并非合同解除之时才产
    2023-04-26
    499人看过
  • 行政合同适用行政诉讼,有哪些解释?
    一、行政合同适用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行政合同有如下特点:(1)行政合同的主体一方必须为行政机关。(2)合同的订立是以公共利益或者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权力(行政管理)为目的,签订的合同。(3)作为一方的行政主体与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行政合同中往往体现了行政机关的公权力,即行政优益权。(4)行政合同的订立需要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意思表示一致,有着合同的属性。行政合同缔结前期是经过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当中也自然有私法的属性。但是归根结底,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在行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为了公共利益或者事务,与行政合同相对人达成的协商一致。在缔结合同阶段、合同
    2023-04-13
    362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适用范围不包括哪些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8
      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行政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当事人对下列事项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类案件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amp;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在哪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
    • 行政诉讼证据的定义以及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4
      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真实可靠的证据是法院判案的根据。这部分证据称为“可定案证据”。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的特征:⑴客观性;⑵相关性;⑶合法性。
    • 民事诉讼适用的若干证据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
      一、《民诉证据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二、《民诉证据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 具体行政行为可适用哪些依据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3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渊源上的根据,是与其事实根据相对称的概念。它是指行政主体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既包括行政主体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件依据,也包括不具有立法权的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杈和法律所作的其它规范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
    • 行政诉讼的证据有哪些行政诉讼证据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7
      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上述证据经法院审查属实,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