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0:23:13 104 人看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3年10月9日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规定指出,行政性收费,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罚没收入,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没款以及没收赃物的折价收入。在法律、法规之外,任何地方、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擅自设置收费、罚没项目。

《规定强调,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收费和罚没情况进行清理,凡越权自行设立的收费、罚没项目,要一律取消。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和罚没项目的规定。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决不允许将收费、罚没收入与本部门的经费划拨和职工的奖金、福利挂钩,严禁搞任何形式的提留、分成和收支挂钩。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不得给执收、执罚单位和个人下达收费、罚没收入指标。《规定要求,各种行政性收费收入,应作为国家财政收入逐步纳入预算管理。所收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根据执收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分别作为本级财政的预算收入,上缴同级国库。有关罚没收入的归属,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为保证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对行政、司法机关办公、办案等所需的正常经费要给予保证。决不允许行政、司法机关搞创收。在预算安排上对这些部门不得实行“差额管理”或“自收自支管理”。

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应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罚没票据。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票据的领发、使用、缴销、报关制度,并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行政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核算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行政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的监督和检查。对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行政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实行提留、分成和收支挂钩办法或者下达罚没收入指标的,要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人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收入有待规范管理
    在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部分单位的房屋租赁收入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为:一是房屋租赁程序不合理,租赁合同的签订不规范。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时,没有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有的单位房屋对外租赁时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虽然签订合同但合同到期不续签,部分单位不能及时收取租赁费,当权益受到损害时,无法寻求法律保护;二是单位对外招租工作不透明、不公开,未实现公开拍租。有些单位在确定承租对象、租金方面“暗箱操作”,出租房屋价格不合理。有的以低价格租出,经办人员再从中捞取好处,造成单位收入严重流失;有的单位将公有房屋无偿转给下属单位租赁经营,变相转移国有资产租赁收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三是隐瞒房屋租赁收入。有的单位将房屋租给餐饮服务业,以少收取租金抵单位业务招待费和招待用礼品等,以“吃”抵租、以“物”抵租,会计核算账面不反映,造成单位
    2023-04-24
    188人看过
  • 行政处罚罚没收入如何处理
    行政处罚罚没的收入应当上缴国库。《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没收的财物必须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都不得私分或变相私分,应当销毁的物品依法销毁。一、私分罚没财物罪能判多少年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判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什么是私分罚没财物罪具体的私分罚款财产行为要看具体的法律规定,严格而言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私分罚没财产罪的主体特殊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
    2023-03-29
    90人看过
  •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利得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加强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号),第二条本办法试行范围包括国资委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监管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利得,是指国有资本国家作为所有者依法取得的投资收益,具体包括:(1)应付利润,即国有独资企业按照规定应当上缴国家的利润;(2)国有股股利、红利,即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的国有股股利和股息收入(3)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即国有产权和股权(股)转让收入(4)企业清算收入,即,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所得(扣除清算费用),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的国有股(股)清算所得(扣除清算费用)(5)其他国有资本收益第四条中央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按照规定直接上缴中央财政国家对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另有规定的,
    2023-05-07
    97人看过
  •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收费标准有何规定
    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收费标准有何规定以深圳为例: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价格管理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取得经营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市住宅、办公、工业、商业等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行为。政府开发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经济适用房等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运营、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五条住宅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市价格主管
    2023-04-14
    115人看过
  • 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是什么
    1、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局制定;2、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区、县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基准价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3、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其它服务项目的收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4、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应当公布。已按照条例向业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性质相同的费用。未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服务收费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物业公司在提供了相应的物业服务之后,自然可以要求小区业主按照约定来支付物业费。换言之,如果本身物业的服务就没有提供到位的,其实作为业主也不能任人宰割,此时可以拒绝物业公司要求支付物业费的请求。而在遇到物业乱收费的时候,
    2023-04-06
    161人看过
  • 关于驻穗中央、省属企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9-6-18【实施日期】1999-7-1【发布单位】【文号】粤价[1999]158号驻穗的中央、省属各物业管理单位:为贯彻省物价局、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广东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粤价[1999]90号),现就驻穗中央、省属企业(包括原部队企业和外地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广州市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一)住宅1、多层住宅(9层及以下)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0.75元(装有电梯的为每平方米1.00元);三级:每平方米0.50元;四级:每平方米0.40元。2、高层住宅(10层及以上)一级:按优质优价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1.95元;三级:每平方米1.55元;四级:每平方米1.30元;五级:每平方米1.00元。3、高尚住宅区、别墅区,主要依据业主的要求和所提供的服务
    2023-04-22
    128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罚没收入和罚款收入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2
      罚没收入,是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两个不是同一概念哦,前者是以违法违章者为依据;后者是收取费用为前提。
    • 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有什么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5
      XX行政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国有资产收入收缴工作,并监督检查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缴纳情况。
    • 什么是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0
      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是由财政部按照规定程序在代理银行为执收单位设立,用于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收缴,以及与中央财政专户进行清算的银行账户;该账户只能用于执收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收缴,不得用于执收单位的支出。
    • 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有什么新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0
      财政部要加强对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收入收缴管理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
    • 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规定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5
      执收单位增加、变更、撤销中央财政汇款专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