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3年10月9日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规定指出,行政性收费,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罚没收入,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没款以及没收赃物的折价收入。在法律、法规之外,任何地方、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擅自设置收费、罚没项目。
《规定强调,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收费和罚没情况进行清理,凡越权自行设立的收费、罚没项目,要一律取消。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和罚没项目的规定。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决不允许将收费、罚没收入与本部门的经费划拨和职工的奖金、福利挂钩,严禁搞任何形式的提留、分成和收支挂钩。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不得给执收、执罚单位和个人下达收费、罚没收入指标。《规定要求,各种行政性收费收入,应作为国家财政收入逐步纳入预算管理。所收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根据执收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分别作为本级财政的预算收入,上缴同级国库。有关罚没收入的归属,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为保证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对行政、司法机关办公、办案等所需的正常经费要给予保证。决不允许行政、司法机关搞创收。在预算安排上对这些部门不得实行“差额管理”或“自收自支管理”。
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应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罚没票据。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票据的领发、使用、缴销、报关制度,并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行政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核算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行政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的监督和检查。对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行政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实行提留、分成和收支挂钩办法或者下达罚没收入指标的,要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人的法律责任。
-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134人看过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节录)
345人看过
-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103人看过
-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237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指什么
94人看过
-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有什么内容
301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行政处罚罚没收入和罚款收入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2罚没收入,是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两个不是同一概念哦,前者是以违法违章者为依据;后者是收取费用为前提。
-
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有什么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5XX行政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国有资产收入收缴工作,并监督检查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缴纳情况。
-
什么是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0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是由财政部按照规定程序在代理银行为执收单位设立,用于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收缴,以及与中央财政专户进行清算的银行账户;该账户只能用于执收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收缴,不得用于执收单位的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