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怎么进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11:06 426 人看过

什么是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

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受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受处罚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听证要求,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在案,以确认受处罚的当事人行使了要求听证的权利的事实。

2、行政机关在收到受处罚的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后,应当着手准备有关举行听证的事项。如行政机关已经确定举行听证,则应当在听证的七天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受处罚的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如受害人。为保证听证的有效性,听证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到达受处罚的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

3、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公民可以参加旁听。新闻记者可以采访。

4、听证应当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的调查人员主持。这种调查与审查人员的分离,有助于确认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全面性。受处的当事人认为主持听证的人员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有权向该行政机关申请其回避。

5、受处罚的当事人可以自已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改进行政处罚听证会的举办方式和程序
    这样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派员参加。(二)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机关或执法机构
    2023-08-18
    499人看过
  • 不履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有哪些
    一、不履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如果是处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行政机关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有哪些内容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如下: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
    2023-04-19
    397人看过
  • 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的告知与准备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利的侵害。但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对这类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决定权在于受处罚的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受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后,由受处罚的当事人根据自已的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对受处罚的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听证委托书委托人(姓名)性别职务工作单位电话联系地址邮编代理人性别职务电话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委托人委托代表参加统计局为一案组织的听证。代现人的委托代理
    2023-07-07
    345人看过
  • 2023行政处罚听证组织有什么程序
    一、行政处罚听证组织有什么程序1、行政处罚听证组织的程序包括:(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7)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8)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23-06-11
    372人看过
  • 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处罚有: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
    2023-06-27
    363人看过
  • 行政复议需不需要进行听证程序?
    行政复议不必听证,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但申请人提出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法律事务主管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只有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自行政机关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所申请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什么是行政复议听证?《行政复议法》并未专门规定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并且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进行。但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根据《行政复议法》的上述规定,同时也为规范海关复议机关调查取证行为,防止复议人员不公正审理案件甚至徇私舞弊、违法办案,《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对海关复议机构主动调查取证、听取有关人员意见问题作出了专门的规定,提出
    2023-07-01
    317人看过
  • 听证程序: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正义保障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书面提出听证要求;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公安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关于印发《池州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八月九日池州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事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均应执
    2023-07-11
    270人看过
  • 听证程序在行政处罚中的应用情况
    适用吊销许可证或者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的听证范围是什么组织听证范围是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派员参加。(二)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机关
    2023-07-07
    491人看过
  • 听证时限在行政处罚程序中的作用
    行政处罚听证需要的时间最少是十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在听证会七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因此,行政处罚听证需要的时间最少是十日。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种类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处罚有: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
    2023-07-07
    365人看过
  • 想要进行行政复议听证申请程序是怎么样的?
    行政复议听证申请程序:一、核对听证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他行政复议参加人)身份二、宣布听证纪律:1、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照相;3、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听证参加人不得退场;4、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5、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6、关闭通信工具。(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会准备就绪)听证主持人:一、宣布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名单。二、宣布听证会开始,案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案)。三、在听证活动中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享有以下权利、义务:(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权利是:1、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或者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2、可以委托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3、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4、听证结束前作最后陈述..(二)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承担下列义务:1、
    2023-02-23
    37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后下一步如何进行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一、盗采矿产资源行政处罚如何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
    2023-04-11
    447人看过
  • 沂源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一、受理机构:沂源县公安局法制科二、办理机构: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由该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组织听证。三、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1、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含本数)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含本数)以上罚款的;(3)责令停产停业的;(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2、需办理的手续:(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公安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四、办理机构应履行的义务1、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
    2023-04-24
    127人看过
  • 如何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组织程序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一、听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听证的适用范围是行政机关拟作出的较重的行政处罚,例如较大数额的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等。而听证的程序是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再由有关人员在听证会上申辩和质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并由行政机关依法及时作出处罚决定。二、行政处罚听证需要多长
    2023-06-27
    102人看过
  •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听证申请
    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的情形有: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
    2023-07-03
    81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可以启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的听证程序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二)听证程序的基本内容 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要求 3.告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 4.公开听证 5.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6.听证委托代理 7.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8.
    • 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种类有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节听证程序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
    • 工商行政处罚程序听证的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07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营业、责令停止广告业务等; (二)吊销、收缴或者扣缴营业执照、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撤销商标注册、撤销特殊标志登记等; (三)对公民处以三千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 (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达到第 (三)项所列数额的行政处罚。 工商行政处罚听证
    • 行政处罚群众程序是怎样的,怎么听证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7-03
      举行听证会的条件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以上三种处罚较重,可能给相对人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为了慎重起见,在作出处罚之前,给相对人一次申辩和质证的机会。至于行政拘留,虽然比不上处罚更重,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了暂缓拘留
    • 涉及行政处罚听证公开举行的听证程序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3
      涉及行政处罚听证公开举行的听证程序如下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