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有限认购权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6 14:29:01 347 人看过

一、公司法对有限认购权是怎么规定的?

优先认购权指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

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应当按照实际比例行使。但是《公司法》允许公司股东通过章程等自治约定,允许未实缴的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二、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有哪些

1、封闭性限制。《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其目的是杜绝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的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权交易,从而损害其他非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司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破产清算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n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0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是多久?
    现行公司法并未规定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目前我国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间均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约定;但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限足额出资,除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实业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1、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2、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
    2023-07-22
    9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认购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先认购权是指在同等情况下,股东具有先于他人认购股权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两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购买价格相同,但其中一个公司要求分期付款,而另一个公司要求一次性付款,那么后者的股东将具有优先认购权。这是因为,法律将认购权视为一种权利,而不是简单的购买优惠。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先认购权指的是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先于他人认购股权的权利。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两个股东购买同样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享有优先认购权。举个例子,如果一家公司规定购买股权可以分期付款,而另一家公司则必须一次性付款,那么后者的股东就无法享有优先认购权。 公 司 法 规 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优 先 认 购 权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在公司的股权转让中有优先购买权。具体来说,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此外,
    2023-10-09
    367人看过
  •  公司法优先认购权的定义
    在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券时,老股东具有优先认购的权利。股东可以按照其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认购新股或可转换债券。但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等自治约定允许未实缴的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在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券时,老股东具有按其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其他股东进行认购的权利,这种权益被称为优先认购权。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应当按照实际比例行使。但是《公司法》允许公司股东通过章程等自治约定,允许未实缴的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 什 么 是 公 司 法 优 先 认 购 权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在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
    2023-10-01
    195人看过
  • 回购请求权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异议股权回购制度作出了规定,对于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公司决议,投了反对票的股东都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股东退股的法定条件有哪些股东退股的法定条件如下: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二、异议回购请求权的适用条件所谓异议回购请求权,指的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一种“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收购自己股份”的权利。其含义通常有广义与狭义之
    2023-02-26
    494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的认缴制期限
    新公司对认缴期限没有规定,理论上讲认缴期限可以无限长,如在章程或者发起人协议书约定资金50年逐步资金到位这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的。但是,在实际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应该按照在章程中约定的期限缴资,且约定的期限应该是合理合法的。股东如果没有按照约定实缴出资,则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章程约定或者发起人协议书实缴出资,已按约实缴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追究未按约实缴股东的责任。同时,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被解散清算时,则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必须缴足出资。注册资本认缴制期限多久2019年实业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1
    429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是认缴还是认购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认缴还是认购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指出,目前大多数企业在筹备和设立过程中已不再强制要求预先实缴资本,只需按照相应的规则进行认缴资本即可完成注册手续。这一改革举措将原本严格执行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更改为认缴登记制度,同时废除了对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自公司设立之日起两年内在满足相应条件下需缴足全部出资的硬性规定;以及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缴足全部出资的规定。同时,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所有出资的原有规定也被予以取消。《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认缴出资未实缴股东如何转让股权原投资方有责任确保其对应出资比例的资金得以如期、足额支付到位;倘若未能实现这一承诺,即须承担相应的合同违约责
    2024-07-19
    494人看过
  • 2024回购请求权在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回购请求权在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规定如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2023-12-08
    79人看过
  • 法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怎么规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注册资金可以乱填写吗注册资金不可以乱写。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注册资本金能使用吗注册资本资金可以使用,但是必须要在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例如是为了维持公司的经营活动、
    2023-03-28
    277人看过
  •  有限公司回购股份规定
    公司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回购股东股权,包括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且公司连续盈利、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解散事由出现时。不过,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公司是不能回购股东股权的。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呢?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公司是不能回购股东股权的。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如何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公平、公正地行使股权回购权,不得滥用。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的,应当依法提出诉讼。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的,首先
    2023-10-25
    421人看过
  • 公司法怎么样规定有限公司破产
    一、公司法怎么样规定有限公司破产有限公司破产与股份公司破产的标准相同,需要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条件。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而言,主要有以
    2024-01-28
    248人看过
  •  股权转让规则: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概述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受到公司法的限制,具体限制包括四方面:股权转让的前提限制、股权转让的范围限制、股权转让的价格限制和股权转让的程序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受到公司法的限制,具体限制包括以下方面:1.股权转让的前提限制:2.股权转让的范围限制:3.股权转让的价格限制:4.股权转让的程序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时间限制。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3、其他限制。 公 司 法 对 股 权 转 让 的 限 制 规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
    2023-09-13
    179人看过
  •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限额的规定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限额的规定《公司法》修订,一是删除了原《公司法》中公司对外投资比例的限制,改由章程可以规定对外投资的限额,同时增加了有关担保的规定。这种限制不属于公司登记机关的审查的范畴,公司对外投资本来就是公司与生俱来的权利,是公司支配财产和自主经营的行为,改由章程规定实际上是还权利与公司。二是章程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担保有规定的,必须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且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三是为防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牟取私利,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时规定,被担保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而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政策限制第一: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需要外汇管理部门审批,虽然直
    2023-08-17
    400人看过
  •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时公司法对出资额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准备哪些材料?(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二、注册资本认缴的内容有哪些?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
    2023-06-28
    312人看过
  • 怎么认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动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动,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才生效的,一般应认可已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其股权变动的效力。(2)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4-05-03
    3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公司法对认缴出资、认购股权的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 (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 (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 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 法律法规对公司权利能力的认定有什么限制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0
      公司的权利能力会受到公司法等民事特别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自身性质的限制。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包括以下方面: 1、经营范围的限制。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如果确实需要增加或变更经营项目,应首先依法修改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公司擅自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承担相
    • 法律对收购公司的债权有什么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8
      收购公司的债权注意事项: 1、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 2、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问题; 3、关于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 公司法对股东认缴出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对认缴期限有何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5
      公司法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而是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 这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 股东之间约定即可,但是应该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
    • 公司法对董事会的权限有什么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8
      根据《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有下列权限: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