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文书属于司法文书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08:12:41 375 人看过

属于。

1.仲裁机构自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至裁决整个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资料。主要包括:法人及其代表证明书,仲裁通知书,申诉书,答辩书,调查证据,有关笔录,调解书,裁决书等。其特点是:具有法律约束力、强制性以及特定的格式。

2.司法文书是指侦查、检察、审判、公证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上形成与使用的专用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

司法鉴定属于司法类吗

不是。有一些司法鉴定是属于法律类。司法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司法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在司法鉴定中,人身伤害情况鉴定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鉴定是常见的两种鉴定。所以,司法鉴定不属于任何一门专科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0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有关刑事司法文书——裁定书
    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裁定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凡用书面语形式表达的,称之为裁定书。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一种重要司法文书,其作用在于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保障人民法院的判决得以实现。生效的裁定书与生效判决书一样,都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一般包括复核死刑裁定、缓期执行裁定、发回重审裁定、维持原判裁定等。刑事裁定书可以上诉吗刑事裁定书可以上诉。法律规定,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当事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2023-07-15
    174人看过
  • 仲裁决定书的范文
    一、仲裁决定书的范文仲裁决定书简称裁决书。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后,为解决当事人对实质问题争议而作出的法律文书。应当写明:(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2)申请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3)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4)裁决的结果和仲裁费用的负担;(5)不服裁决的起诉期限。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机关的印章,送达当事人。国内仲裁决定书,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即发生法律效力,上级仲裁机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撤、销原裁决,指令重新裁决;涉外仲裁栽决书作出后,为终局裁决,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构提出变更或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二、仲裁适用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
    2023-06-07
    176人看过
  • 仲裁中使用哪些文书
    根据仲裁法关于仲裁程序的规定,仲裁中使用的文书介绍:1.约定仲裁类文书约定仲裁类文书,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其他以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2.申请立案阶段的仲裁类文书申请立案阶段的仲裁类文书,包括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受理案件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3.仲裁审理、裁决阶段的仲裁类文书仲裁审理、裁决阶段的仲裁类文书,包括各类笔录、保全措施审批表、保全裁定书、仲裁调解书和裁决书等。4.仲裁裁决执行阶段的文书仲裁裁决执行阶段的文书,包括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撤销仲裁裁决裁定书、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裁定书等。
    2023-05-01
    96人看过
  • 关于没有书面仲裁文件的劳动仲裁调解
    在25日下午我们便联系到了客户,客户在了解情况确认后将1000错款退回,但此时主任并没给客户说明也不愿意说明口挂情况,后经我和本行老员工商量认为不妥,又和客户联系说明情况,请求原谅,答应帮其解除挂失并得到客户谅解,我回到网点后也向主任说明(在此期间我已经将检查交到主管部门会计科),主任当时没说什么,而在26日早晨开会时强烈指责我的这种说明行为是在威胁客户,我觉得很委屈,当即辩解说明不是,主任当即大发脾气,让我收拾物品把我上交会计科处理,到达会计科后我又写了封检查交上去,然而领导却叫我回家等消息。在4月26日到5月10日期间,我和我父亲多次到建行进行交涉,而最终他们给我们的结果是已于4月30日将我以及另外6名员工退回给人才公司,并且退回原由是综合技能考核不合格(在4月20日之前曾进行过4项末尾淘汰制考核,我个人的总分为311.5,平均分为78左右,而会计科告诉我的平均分是68),在我们6人中
    2023-06-09
    432人看过
  • 仲裁文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仲裁文书可以强制执行吗仲裁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其申请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员法院提起申请,仲裁委员会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权利,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所以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对于仲裁裁定,当事人或者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第六十三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二、仲裁裁决生效后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您可以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强制执行。1、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
    2023-03-28
    380人看过
  •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书范文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书范文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范本原告xxx,性别:x,民族:x,住址:xxx,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x诉讼代理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被告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xxx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对x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xx号仲裁裁决书的第x项至第x项的错误裁决进行纠正,依法判定原告的仲裁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的双倍工资、离职补偿金及加班费,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查明本案事实,裁决显失公正。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做出公正裁决,以维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此致x市x区人民法院具状人:xxx。x年x月x日。二、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
    2023-06-06
    60人看过
  • 合同属于什么文书
    合同应该是协议书。所谓协议书,就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个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当双方发生争议时,此协议就要经过法律的确认,包括仲裁或法院的判决。所以严格来说,法律文书代有强制力的,如果你不执行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协议书就没有这个强制后果,而且其协议在双方发生分歧时,还有一个需要法律确认的一个程序。涉外合同文书如何送达涉外合同诉讼中,涉外合同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依受送达人居住地点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当事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应按照民事诉讼法一般规定的方式送达;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当事人,不论其是否属于外国国籍,都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的方式进行涉外合同诉讼文书的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取下列七种方式机芯涉外合同诉讼文书的送达:(1)依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这是指受送达人所
    2023-07-22
    419人看过
  • 中国劳动仲裁裁判文书网?
    首先,我国人社部还没有建立劳动争议仲裁网,只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没有要求劳动争议仲裁文书上网,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文书,也就不会上传到人社系统的官方网站。对于最高法建立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只是上传各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不接受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
    2024-05-09
    170人看过
  • 仲裁文书中仲裁发展历程问题
    仲裁文书中仲裁发展历程在投资过程中仲裁对于解决投资者纠纷比法律诉讼既快捷又经济。与法官判决和陪审制度不同,仲裁制度在判定违规行为时使用改正和赔偿。在仲裁结束后,仲裁员的裁定是最终的,如果任何一方不满,都不能反悔或提起诉讼。只有很少的情况可能改变。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已普遍把仲裁作为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一种方式。1923年由国际联盟主持,在日内瓦签订了一项《仲裁条款议定书》,缔约国承认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是有效的。1927年又签订了一项《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承认在缔约国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在其他缔约国都应当承认有效,并且可以执行,这两个公约的签订有利于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开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许多国家相继成立了常设的仲裁机构。1958年联合国通过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中国已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又于1976年制定了《仲裁规则》,推荐各国经济贸易界采用。仲裁作
    2023-06-14
    270人看过
  • 仲裁文书中仲裁的范围有什么
    1、仲裁文书中仲裁的范围有哪些《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仲裁法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合同纠纷是在经济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因订立或履行各类经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国内、国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国内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期货和证券交易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票据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和海商纠纷等,还包括涉外的、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国际贸易
    2023-02-27
    286人看过
  • 领取仲裁法律文书什么意思
    一、领取仲裁法律文书什么意思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有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二、哪些纠纷是没有办法仲裁的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2)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
    2023-06-06
    324人看过
  • 属于民告官的法律文书是
    属于民告官的法律文书是公民行政起诉状。一、起诉状和辩护词的概念?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二、行政处罚告知书是什么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不属于抽象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行政处罚告知书是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
    2023-06-24
    47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无管辖权文书
    法律综合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滁州市定远路x号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事实与理由:刘xx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12】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09年4月底刘xx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09年5月初刘xx与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将刘xx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xx一直在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
    2022-07-21
    125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最新判案文书属于什么文书?
    属于实体处理文书,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以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的一种实体处理文书。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判决书的制作,在实质上应当具备逻辑性和公正性的特点。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下达后,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第一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
    2023-04-11
    3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民事调解书属于裁判文书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7-26
      民事调解书不属于裁判文书。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撰写的结构完整、要素齐全、逻辑严谨的文书,是人民法院确定和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凭证,也是当事人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凭证。裁判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   根据《人民调解法》   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第二
    • 法院判决书属于公文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回答人民法院判决书是公文吗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制作的裁判文书,是反映案件争议和诉讼请求、记载司法活动过程、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司法产品,对于贯彻执行法律、解决矛盾纠纷、宣传国家法制、维护社会稳定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大家都在讲司法权威,那么对司法主体而言,司法的权威是司法裁判应当享有的威信和公信力,也就是说司法权威的本质是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而裁判文书正是这种公信力和执行力的
    • 贸仲仲裁申请书[论文]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2
      申请人:,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 申请事项: 申请人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提起的仲裁申请。 申请撤回事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行达成和解。鉴于上述原因,特向贵委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望贵委予以办理为盼!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 什么是仲裁文书,仲裁法律文书与民事诉讼文书的区别与联系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3
      仲裁法律文书是指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处理争议事实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时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或法律效力的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仲裁文书与民事诉讼文书的区别:(一)制作主体有所区别除当事人作为文书制作主体之外,仲裁法律文书与民事诉讼文书的制作主体有明显区别:仲裁法律文书的
    • 裁决书是法律文书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是属于法律文书的。法律文书一般是指具有特定的法律意义、能产生相应法律后果的文书,但通常情况下是指司法机关或仲裁委员会等裁判机关在处理案件中所产生的法律文件,如公安机关的拘留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的裁判文书等。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裁决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报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所作出的裁决结果,不管是否生效,都是属于法律文书,如果裁决生效的,则可以称之为:生效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