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连续的解释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21:32:23 196 人看过

在首次违反行政处罚法的基础上,以两年为界定条件,两年之内为连续状态,而两年之外则为继续状态。连续行为有加重处罚的可能,而继续行为则不会的。

从广义上说,连续违法包括以某种行政违法为常业或习性的违法。比如长期出售伪劣商品作为谋生手段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就是典型的常业违法。单独看,此类行为人的每一次出售伪劣商品行为均可构成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但因其进行的是同种类违法,所以法律上仍规定为一事,而不是以同类多事分别处罚。

连续违法每次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属于同一违法形态,认定相对容易,困难在于选择性的连续违法是否为同一违法。

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的时效是两年,超过此时效之后行政机构就不得再作出任何的行政处罚决定。故此为了使得违法者受到处罚,不仅行政职员需要排查行政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公民在发现违法行为存在之后,也需要及时的向行政机构举报。

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的时效是两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层涵义:

1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3、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人连续实施同一种违法行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了数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同一行政处罚规定。如某违法行为人连续多次出售损害人体健康的“豆猪肉”,这一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多次出售,这一违法行为就是处于“连续”状态的,对其追诉时效的计算,就要从最后一个违法行为实施完毕时计算,也就是从最后一次出售“豆猪肉”的时间计算,对这一连续性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4、对于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来说,追究时效为两年,同时也明确规定在行政处罚时效问题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虑到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十分复杂,行政违法案件又千差万别,作出这样灵活的规定有利于行政处罚的有效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执行时效的名词解释
    一、行政处罚执行时效的名词解释行政处罚执行时效的名词解释即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逾一定期限仍未执行的,免于执行。《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执行其行政处罚的时效未作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却规定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处罚的申请期限。二、行政处罚是否可以免除滞纳金行政处罚的滞纳金是可以免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三、行政处罚多久不执行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超过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时间不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
    2023-05-20
    221人看过
  • 赌博行政处罚措施解释
    行政处罚措施
    赌博行政处罚标准如下: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二、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
    2023-07-22
    210人看过
  • 水行政处罚决定的解释的主体是谁?
    一、水行政处罚决定的解释的主体是谁?如果是水利方面应当是水利局;如果是水资源方面应当环保局;如果是水的卫生方面应当是检疫局。水利局的主要职责:水利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国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
    2023-04-13
    55人看过
  • 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诠释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有五个区别:1、针对不同的对象。行政处罚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相对人;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具体和法定组织作出;3、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纪律和失职;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4、不同类型的制裁。行政处罚主要有:警告、记过、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类型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5、执行程序不同。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执行。处罚决定归入被处罚人的人事档案,被处罚人不服行政处罚,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按照法定程序上诉;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自行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处罚人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的种类和期限是什么?行政处分的种
    2023-07-11
    46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的重点
    司法解释如下: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行政处罚有以下几个特征:1、决定并实施处罚的机关是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和受委托的机关或组织);2、行政处罚只适用于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行政处罚的承受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3、行政处罚是一种严厉的行政行为,可以直接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因此对行政处罚要规定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是制定本法的“两保障”之一。制定行政处罚法以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简单说就是既保障,又监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行政处罚法在于使违法行为人承担所应负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
    2023-07-06
    489人看过
  •  两次行政处罚的连续时长限制是多少?
    《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该法适用于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并规定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承担的行政处罚,同时强调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执行,否则行政处罚无效。在同一单位内,如果同一违法行为在两次行政处罚之间间隔发生,法律没有限制,只要符合相应的处罚条件,就可以随时处理。《行政处罚法》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律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处罚的期限限制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规章或
    2024-04-23
    25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37条怎样进行解释
    一、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37条怎样进行解释1)、在调查程序中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的执法手段,包括以下几种:进行调查、了解、询问,以掌握有关事实。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是查明事实和获取有关证据所需要的执法手段。本法明确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进行检查。也就是说,只有法律、法规授予其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采取检查手段。抽样取证。对于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行政处罚案件,抽样取证是比较适当的调查执法手段。登记保存证据。在证据有灭失的可能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对该证据进行登记,并保存于一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予以销毁或者转移。登记保存证据,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应于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调查程序中执法人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履行的相应义务。在行使调查或者检查的职权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并且,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表明其执法身份的证件;在进行询问或
    2023-05-02
    22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时效如何界定连续
    一、行政处罚时效如何界定连续行政处罚时效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实施后,行为与违法状态在时间上仍处于延续之中,包括非法占用土地、违章建筑等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是否需要听证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均需要进行听证,只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需要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
    2023-04-22
    5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发行机关是什么时间发布的?
    一、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发行机关是什么时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二、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
    2023-06-19
    91人看过
  • 2021年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如下: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行政处罚有以下几个特征:1、决定并实施处罚的机关是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和受委托的机关或组织);2、行政处罚只适用于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行政处罚的承受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3、行政处罚是一种严厉的行政行为,可以直接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因此对行政处罚要规定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是制定本法的“两保障”之一。制定行政处罚法以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简单说就是既保障,又监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行政处罚法在于使违法行为人承担所应负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
    2023-07-11
    132人看过
  • 限行处罚连续吗
    一、限行处罚连续吗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罚100块,扣3分。),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二、限行的处罚标准对应限行时段,受限车辆如果驶入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交管部门将通过安装在市区的智能化监控设备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①如果限行车在限行范围内道路上行驶,将按照每天一次的处罚,每次处以200元罚款,不扣分,“如限行日当天上路,处罚200元,下一限行日上路,再处罚200元,以此类推。②外地车违反“行四停四”规定,每次罚款50元扣3分,如果已经违反一次,之前停驶的天数作废,要重新计算,请外地车牌的车主一定注意,不然会被连续记录违规,这样很有可能会出现。扣分达一两百分的情况。
    2023-05-29
    84人看过
  • 行政处罚罚款限额有哪些解释
    在我国行政处罚是一类治理社会和维护社会安全的一种管理手段,对我国的人民法律保护有着较强的保护作用。我国对这类处罚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的公民违反这类法律的处以5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进行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作为这类管理措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交警比较特殊,可以当场处罚200元以下。行政处罚和百姓息息相关,在以往“人情罚”、“议价罚”、“同案异罚”的情况时有发生。而现在,《实施办法》则严厉“挤”掉行政处罚中的“人为泡沫”,明确规定对法律、法规、规章设定有一定幅度的罚款处罚,裁量基准应当视情节在幅度范围内划分为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一、行政处罚规定1、罚款为一定金
    2023-04-13
    362人看过
  • 怎么解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解释(一)指一种思维性质(mentalquality),一种审慎的、思虑周详的态度。这个用法没有特别的法律意义。(二)表示法官不是依据硬性的法律规则(如果条件A满足,法官必须做B)来决定问题,而是享有选择权,可以根据案件事实作出决定(如果条件A满足,法官可以做B)。这种用法可进一步分为两个意义:一是法官拥有个人自由裁量权(personaldiscretion),仅凭藉其个人的好恶办案;二是法官的裁判必须有理由,且受法律原则的指导,但不存在特定的法规或规则制约其裁判。(三)指法官在某硬性规则诸要素已满足的情况下,必须自觉地按某种特定方式行事。但该规则含有一个标准,要求法官对具体情况作出个人判断。由于对标准是否符合,存在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情形(特殊情况例外),所以法官实际上在进行选择。所有包纳有合理、相关、公平或正义等标准的规则都涉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这种用法与第二种用
    2023-04-24
    420人看过
  • 连续多次未申报如何行政处罚
    一、连续多次未申报如何行政处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且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关于未申报税的有关规定有哪些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相关行政法规
    2023-04-22
    8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决定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更多>

    #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咨询
    • 怎样解释按日连续处罚什么样的环境违法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1
      《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按日计罚制度,即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计罚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情形。首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存在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包括超标超总量排污,未批先建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通
    • 公安机关处罚行政复议的解释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1
      根据《行政诉讼法》(注意:这里是行政诉讼法,而不是刑事诉讼法哦)中第12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申请复议既可以选择本级人民政府,也可以选择上一级主管部门,但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其中我还注意到了一点,就是书中提到的可以申请复议的范围就包括了这样一条: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 行政处罚的罚金归誰有什么相关的解释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9
      关于行政处罚的罚金归誰的回答为罚款或罚金,归国家所有,上交国库。 1、罚款 这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它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 2、罚金 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 行政处罚因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是怎么解释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4
      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相对方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如罚款)处罚。或者说相对方的一个行为违反一种行政法规范时,只能由一个行政机关作出一次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解决的是行政实践中多头处罚与重复处罚的问题。过罚相当原则过罚相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既不轻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
    • 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37条怎么解释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4-12
      1)、在调查程序中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的执法手段,包括以下几种: 进行调查、了解、询问,以掌握有关事实。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是查明事实和获取有关证据所需要的执法手段。本法明确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进行检查。也就是说,只有法律、法规授予其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采取检查手段。抽样取证。对于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行政处罚案件,抽样取证是比较适当的调查执法手段。登记保存证据。在证据有灭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