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孕妇有什么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0 08:13:49 437 人看过

一、国企员工孕妇有什么待遇

我们有责任确保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的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者和孕妇不能执行的活动。

对于在怀孕期达到或超过七个月的女员工,应当避免安排她们参与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夜间工作的劳动任务。

同时,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问题上,如若雇主已经为员工加入了生育保险制度,那么生育津贴将按照员工所在用人单位去年全年内每个月的企业员工人均月平均工资水平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相应员工;若雇主未能为员工投保生育保险,则应按照该员工在休产假之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于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所产生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支出,如果雇主已经参加生育保险,则这些花费将由生育保险基金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支付;如若雇主未能参加生育保险,则此类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国企员工判拘役后可否不开除

国企职工被判拘役后不一定要被开除,但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开除员工。拘役属于刑罚,企业是可以开除员工的。

一、按法律规定,作为国企人员,如果是劳动合同关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公务员性质工作人员,由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所以用人单位是有权开除你的。如果是事业编制人员,判处徒刑才会开除公职,缓刑不会,公务员只要是刑罚就要开除公职。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国企员工孕妇有什么待遇”,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5: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企保留劳动关系员工的待遇是什么?
    国企与其他企业一样,在员工受了工伤且伤残等级已经达到了无法继续工作甚至不能正常生活的地步,就必须让员工有充足的时间养病。在员工的养病期间,国企除了要保留与受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还必须对员工因伤产生的各种费用负责。那么具体来说,国企保留劳动关系员工的待遇是什么呢?一、国企保留劳动关系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
    2023-06-27
    67人看过
  • 国企混改后员工福利待遇怎么样
    国企混改对于职工影响不大,也许一线员工福利有所提高。1、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等公有资本应主要与非公有资本参股。这既是基于当前改革实践,进一步实施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公有资产保值增值,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实质性地改进公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之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2、要推动公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吸纳非公有资本进入,同时允许公有资本特别是国有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股私有企业或外资企业,形成不同性质资本组合成的股份制企业或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3、坚持效益原则,使资本的联合或融合有利于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运行效率,最终实现企业效益的增长和可持续发展。4、国企混合所有制是指,在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加入民间(非官方)的资本,使得国企变成多方持股,但还是国家控股主导的企业,
    2023-04-05
    193人看过
  • 国有控股企业员工的保障待遇如何?
    国有控股员工的合法权益有保障。国有控股公司是说公司的股份组成中有国家投资,《公司法》规定,所有类型的公司都必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所以说国有控股员工的合法权益是有保障的。国有控股银行的工作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吗国有控股银行的工作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为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
    2023-07-04
    259人看过
  • 妇女怀孕期间在工作单位待遇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哪些关于为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二、劳动法对女工产假有规定吗劳动法对女工产假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三、什么是女职工保护女职工保护内容: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他。
    2023-03-17
    158人看过
  • 国企员工退休金待遇疑问解答
    并不是只有国企才拥有退休金,无论国企还是私企,只要是劳动者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足额交纳了保险金,到退休时都会拿到退休金.所不同的是现在一部分国企实行了年金制度(即过去的补充养老保险),参保者在退休时可以得到这一笔补偿金。员工退休工资与工龄有关系吗退休工资跟我们的工龄关系是相当大的,我们的养老保险基本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只要交费时间越长,退休金越高,只要交费基数越高,退休金也越高。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工龄是职工领取工资和各种待遇的重要依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工龄已经与养老金的计发关系不大。养老金的多少已经由缴费年限等因素来决定。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
    2023-07-03
    154人看过
  • 企业依法破产工伤人员有什么待遇
    一、企业依法破产工伤人员有什么待遇首先在企业破产,进行破产清算时,应当预留出职工工资等份额;其次,在企业无法进行支付时,如果企业为该员工支付了工伤保险,工伤赔偿由人社局进行支付。企业破产时,企业工伤职工可以预先申报解决工伤待遇享受。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假如属于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则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支付全部费用。二、员工工伤死亡如公司破产无钱赔偿怎么办对于破产的公司,你可以把工伤赔偿作为破产债权,优先支付给你,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条框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作为破产债权,根据法律【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
    2023-06-04
    83人看过
  • 国有企业员工受工伤应该得到哪些待遇
    工伤赔偿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国有企业员工受工伤的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确定等级的工伤人员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级工伤职工可享受伤残津贴,确需护理者可享受生活护理费,解除、终止合同者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
    2023-02-19
    386人看过
  • 员工试用期待遇有什么?
    员工到一个新单位上班很多都需要经过一个使用期限,员工的试用期可以增加员工和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因此员工的试用期是很有必要的,同时我国的合同法对于员工试用期的期限有规定之外,对于员工试用期待遇有什么福利也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按照规定给予员工应该享受的待遇。一、员工试用期时间规定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二、员工试用期待遇有什么1、《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
    2023-04-17
    84人看过
  • 企业员工退休后待遇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
    2023-05-05
    271人看过
  • 国企内退职工的待遇
    内退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在改制前的企业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其生活费、养老金从改制后新企业成立的第一天起改按文件执行,由改制后的新企业继续为其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以按改制前原内退规定一次性发给有关费用,并缴足有关社会保险费。一、承债式收购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一)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二)二者变更流程不同(三)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承债式收购指国有企业改制不能逃避改制前企业的债务,应由重组方重组改制后的企业继续承继,而不是指由重组方承继该企业的债务。股权转让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二、企业改制安置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1、解除劳动合同后自谋职业的职工⑴对解除劳动合同后自谋职业的职工,改制企业应以现金方式支付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享受失业保险;⑵对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与改制后的企业签订劳动
    2023-02-16
    71人看过
  • 孕妇待岗期间有无工资
    法律综合知识
    一、孕妇待岗期间有无工资企业孕妇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所在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二、劳动者工作存在问题,待岗作为一种处罚手段除了客观员工,劳动者不能从事本岗工作外,有些企业也会
    2021-10-22
    212人看过
  • 妇女产假工资待遇国家规定
    一、妇女产假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妇女产假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如下: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3.产假,领生育津贴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可以。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二、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吗?产假是包括法定节假日的。因为产假是一个阶段性的假期,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按
    2023-06-29
    210人看过
  • 企业待岗人员待遇
    关于员工待岗期间的工资待遇,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一、员工待岗期间社保怎么缴纳因放假而待岗,待岗工资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没有合同约定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按照《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二、延迟复工要补吗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延迟复工不需要补班。《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
    2023-03-26
    370人看过
  • 上海孕妇请病假条会有哪些待遇
    在现实生活中女性求职时总会受到隐形的性别歧视,大多数公司考虑的后果就是女性在社会必须扮演的的角色—孕妇,无法工作却要正常给予工资,一般来说,对于公司不仅会增加成本,还会有一系列麻烦事,但是对于这种情况国家的有关法律早已给出相应的规定,那么,上海孕妇请病假条,工资有哪些安排呢?上海孕妇请病假条,女职工怀孕请病假有工资吗一、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一)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每多生一个婴儿)15(有独生子女证)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第二、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第三、晚育假增加30天;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第五、男士有10日得陪护产假(二)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
    2023-06-21
    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企缓刑员工工资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7
      企业管理人员被缓刑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似乎不应该用“开除”),是合法的。 2008年开始施行的新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缓刑人员仍然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所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国有企业女职员享受什么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
      带薪产假是非常好的保障,没有后顾之忧。
    • 国企工资待遇国企待岗期间什么样的工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4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 深圳女职工怀孕人员国家规定有什么待遇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3
      例如在深圳市,女职工怀孕流产假期,流产假天数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下面法律为您详细介绍深圳女职工怀孕流产假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法律知识: 流产产假的规定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流产假期】 现行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
    • 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和工伤待遇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企业因宣告破产、改制、撤销、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的,根据《贵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138号令)、《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国有企业破产和改制重组职工分流安置暂行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2452号)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932号)的精神,须预留工伤保险费用并一次性交参保缴费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