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撤案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04:50:33 488 人看过

一、检察院撤案的条件

检察院撤案的条件如下:

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检察院径行起诉条件

检察院径行起诉条件可分为实体条件、政策条件和程序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和诉讼的实际需要,提起公诉必须具备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具有管辖权及被告人在案。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是实现公诉个别化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n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n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诉案件案卷在检察院,怎么撤销
    公诉案件如何撤销公诉撤回,是指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起诉条件,或者公诉请求的内容有错误,决定撤销、收回公诉请求的诉讼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199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后如何处理撤回起诉是检察机关处理刑事案件常用的一种方式,由于立法上的缺失和司法解释的不完善,各地做法呈混乱局面,不仅浪费了国家司法资源,而且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2023-06-14
    54人看过
  • 检察院如何申请撤案
    刑事诉讼法
    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案件撤案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
    2023-04-28
    130人看过
  • 检察院未提交法院的公诉案件能否撤回
    公诉案件:在宣判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2023-06-14
    229人看过
  • 检察院检察院的办案程序
    1、拘留及批捕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2、审查起诉及补充侦查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举报后检察院办案程序1、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按照案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2、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
    2023-08-04
    324人看过
  • 检察院撤销案件派出所不给我撤销案件怎么办
    检察院撤销案件派出所不给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一、定罪免处释义是什么定罪免处是指构成犯罪,但免于处罚。《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定罪免处的适用条件如下:1、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已经构成犯罪。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当然谈不上刑罚处罚问题,更谈不上免刑。2、犯罪情节轻微。所谓“犯罪情节轻微”是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的危害不大,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如果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大或者罪犯的主观恶性较大则不能
    2023-06-22
    486人看过
  • 检察院抗诉条件,检察院抗诉需要哪些条件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检察院主动启动抗诉程序的情况下,案件被改判的可能性比较大一些,如果说抗诉是由检察院自行完成的,那倒是可以省去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是我们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程序就很简单了,把申请书和证据递交给检察院即可。申请检察院抗诉材料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
    2023-08-05
    381人看过
  • 下级检察院对上级检察院撤销案件审查结果怎样处理
    1、上一级检察院对撤销案件进行审查后,下一级检察院按以下情形处理:(1)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意撤销案件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并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2)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撤销案件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五条一、撤销案件的程序是什么1、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所谓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是指经侦查查明的事实不是犯罪的事实;或者虽有犯罪事实而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或者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2023-02-23
    408人看过
  • 地方各级检察院决定撤销案件怎样报上级检察院审查
    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案件的,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将撤销案件意见书连同本案全部案卷材料,在法定期限届满七日前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重大、复杂案件在法定期限届满十日前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三条一、检察院立案后怎样撤案1、如果是检察院立的案件。经审查如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属于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那么检察院是可以直接撤销。如果是公安局立的案件,检察院可以通过向侦办公安机关提出建议撤销意见。最终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程序撤销案件。2、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决定撤销案件。3、《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
    2023-06-22
    118人看过
  • 监狱批捕后,检察院能否撤销案件?
    检察院己经批捕没有撤案的可能,检察院已经批捕,说明检察院已经认定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存在的犯罪事实。公诉案件,即使得到对方的谅解,也只是民事部分,刑事部分依法由检察提起公诉,是不能撤案的,但酌情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检察院批捕后请律师辩护是否可以1、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就可以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可见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时间比较过去已经大大的提前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
    2023-07-22
    297人看过
  • 检察院撤销案件的决定要送达哪些人
    一、检察院撤销案件的决定要送达哪些人1、撤销案件的决定,应当分别送达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和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应当送达犯罪嫌疑人原所在单位。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应当制作决定释放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依法释放。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六条二、刑事案件撤销判决的条件1、刑法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2023-06-14
    328人看过
  • 如何妥善处理检察院撤回退侦的案件
    一、如何妥善处理检察院撤回退侦的案件检察院退侦撤回后,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意味着什么检察院退回补充侦
    2023-11-04
    95人看过
  • 寻衅滋事案件检察院不立案可以撤案吗
    不可以,民事部分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从法律上来说,寻衅滋事是由公安机关侦查后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诉讼的,并非当事人意志可以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吗?寻衅滋事罪作为我国的刑事公诉案件,如果已经被侦查机关立案,刑事部分是行为人无法控制的。要按照侦查、公诉、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通过刑事审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虽然行为人无法与受害人进行刑事责任部分的调解,但是行为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受害
    2023-08-05
    233人看过
  • 检察院自侦案件撤案刑诉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检察院自侦案件撤案刑诉法的规定是什么?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公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四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一)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二)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
    2023-06-03
    358人看过
  • 案子检察院到法院怎样才能撤案
    一、案子检察院到法院怎样才能撤案案子检察院到法院的可以由检察院撤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检察院能办理取保吗检察院能办理取保,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
    2023-07-25
    11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检察院撤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检察院是否必须撤销案件以及撤销案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1
      不必要撤销案件,因为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 如何撤案检察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5
      1、如果是检察院立的案件。经审查如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属于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那么检察院是可以直接撤销。如果是公安局立的案件,检察院可以通过向侦办公安机关提出建议撤销意见。最终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程序撤销案件。 2、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 检察院退侦案件的检察院在哪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7
      检察院退侦去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检察院认为还需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侦查和执行取保候审。办理取保候审应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
    • 检察院不批捕的案件公安会撤案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4-03-27
      检察院不批捕的案件公安不会撤案。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公安一般不会撤销,而是进行补充侦查,但如果两次补充侦查都没有认定犯罪事实诉,则需要释放当事人。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检察院立案后检察院是不是必须尽快撤案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6
      检察机关是监督司法行为的司法机关,可以行使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法院判决等司法行为的权利,这是三大司法机关相互制约的表现。那么检察院立案后可以撤销案件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特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