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施工合同的质量问题具体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5:25:14 427 人看过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归根结底就是三件事:工期、质量和价款,即工期要保证,质量要合格,价额要合理,这三点处理好了,就不会发生大的纠纷。

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

(1)设计缺陷引起的质量问题。工程设计是由发包方自己委托设计单位完成的,交由施工方执行,这就存在一个责任承担的问题。施工方应以图纸执行人的身份审核图纸,并且要从施工合理性和安全性的角度指出设计缺陷。

(2)施工作业本身的问题。施工作业本身的问题经常发生在隐蔽工程,如果事后发现就明显滞后了,这就要求施工方应将已经完成的隐蔽工程及时交付验收,确保隐蔽工程质检无误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方不能忽视施工组织方案,应当针对具体工程的特点量身定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实际上是由一整套文件组成的。例如工地现场的材料管理体系,一些重点的、公共的工程或者对质量有特别要求的工程,需要双方共同选择一个中立实验室做材料检验工作。除了选择这个中立实验室之外还要注意送检方法,是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之下提取样品封存送检,还是由施工单位或者材料单位自己封存送检,再交给各方面检验报告,这二者之间的差异非常大。所以,工地管理问题是一个严格而科学的问题,应把它纳入到质量保证体系中严格执行。此外,还有工程的验收、检验方法,在质量保证体系中也要作出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合同履行的实质和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就其实质来说,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
    2023-07-24
    473人看过
  • 样机出现质量问题也应履行三包
    10月9日,市民王先生向批发城工商分局投诉,他于今年5月,在某家电市场购买了一台打折的某品牌冰箱样机,谁知先后出现了三次故障,找到经销商后联系该品牌冰箱售后服务部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王先生依据三包有关规定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但经销商以样机无法退换为由不予退货。无奈之下,王先生请求工商部门尽快协助处理。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经销商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与该品牌冰箱服务总部及临沂区域售后取得联系,咨询厂家三包服务事宜,并调取了王先生的冰箱维修记录。通过调查,工商人员发现,按照国家商品质量三包规定,家用电冰箱三包期限整机为一年,其主要部件为3年。王先生的冰箱连续维修两次以上且在三包期内。由于样机在出售时属于正常商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
    2023-06-07
    424人看过
  • 买卖合同履行完后可否质疑的问题
    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对合同履行可以质疑的,如果有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一、合同约定不明时履行规则有哪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
    2023-03-31
    81人看过
  • 施工质量问题如何追责
    法律综合知识
    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施工方、承包方和施工方的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施工企业应当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原设计单位负责工程设计的修改,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五十九条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常见施工质量问题有哪些1、模板工程:模板轴线偏位、标高不准、支模过程中出现凸肚、缩颈和翘曲,致砼料浇灌振捣时出现漏浆、跑模、模板拆除后出现蜂窝麻面、孔洞、露筋或几何尺寸超出设计尺寸等。2、钢筋工程:钢筋规格,布筋间距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符,墙、柱、主筋偏位,楼板及悬挑板上筋下陷,同截面接头过多,绑扎及焊接不符合规范要求,骨架歪斜和基础钢筋倒钩等。3、混凝土工程:蜂窝麻面、露筋、孔洞、烂根、缺棱掉角、调口变形、缝隙夹渣,裂缝等。
    2023-08-07
    456人看过
  • 工程质量跟造价的关系具体是怎样的?
    一、保证工程质量是最大的成本节约1、设计质量是影响造价最大的阶段建设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分为投资决策阶段的控制、设计阶段的控制、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的控制。其中设计阶段是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是约占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四分之一的技术设计结束前的工作阶段。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则为5%~35。可见项目投资的关键在于施工以前的投资决策的设计阶段,而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据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却基本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因此,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建设效益是非常的重要。长期以来,我们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投资控制。而往往把控制项目
    2023-06-04
    132人看过
  • 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
    1、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2、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
    2023-07-16
    105人看过
  • 合同终止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根据自愿合同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愿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还可以约定一方终止合同的条件。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有权解除合同的人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同意,合同终止包括两种情况:1谈判终止。指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或完全履行前,双方为终止合同,经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原合同的协议。例如,B公司向a公司订购了一批服装面料,准备生产时装,但由于B公司的生产订单被取消,B公司不再需要订购面料,因此,与a公司达成协议,通过协商终止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应遵循订立合同的程序,即双方应就终止合同的意图表示同意。在达成协议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协商解除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如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解除合同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原合同仍应履行。终止协议的权利。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在某些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例如,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
    2023-05-07
    177人看过
  • 合同未生效的具体问题
    未确定效力的合同主要有三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批准,合同有效。但是,纯收益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需要法定代理人认可;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无效;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没有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有什么效力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依法成立就生效。如果抵押不动产的,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
    2023-07-15
    69人看过
  • 产生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产生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或缺陷,既有人为的主观因素,也有其客观因素。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经历漫长的时间,所用建筑材料品种繁多;参建单位众多,施工人员成百上千,素质高低不齐;在施工过程中,受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方面异常因素的影响,使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表现形式千差万别,类型多种多样。使得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也错综复杂,往往一项质量问题是多种因素引起。根据多年处理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与分析,以下几个方面是造成质量问题最主要的因素:(一)违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建设,对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它反映了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比较常见,发生的问题往往是致命的。(二)违反有关法规和合同的规定无证通过挂靠设计;无施工资质或超越资质施工;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公平竞争
    2023-06-15
    360人看过
  • 被骗罪中的履行合同失职的量刑问题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失职渎职罪的量刑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23-07-04
    120人看过
  • 改合同的问题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样的
    改合同的问题具体的操作流程是:1、当事人进行磋商,约定合同变更事项;2、当事人就合同变更内容达成一致,修改合同的相应内容;3、法律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登记等手续的,从其规定。一、修改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方面修改合同时应注意以下方面:1、主合同双方需要签署;2、双方需要就修改事项达成一致;3、如果合同重新签订,原合同内容保持不变,只能在修改条款后直接引用到新合同中;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主合同的内容,或以主合同为附件;5、双方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总之,合同的重新签订涉及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否则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解除。二、劳动变更实体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2、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
    2023-03-05
    426人看过
  • 土木工程合同的实际履行问题
    土木工程合同的履行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标准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根据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程度,合同履行可分为全部履行、部分履行和不履行。发包方来说,履行土木工程合同最主要的义务是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而承包方最主要的义务是按约定交付工作成果。但是,当事人双方的义务都不是单一的最后交付行为,而是一系列义务的总和。例如,对工程设计合同来说,发包方不仅要按约定支付设计报酬,还要及时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地质勘探等工程资料,还要根据约定给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等;而承包方除了按约定提供设计资料外,还要参加图纸会审、地基验槽等工作。对施工合同来说,发包方不仅要按时支付工程备料款、进度款外,还要按约定按时提供现场施工条件、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等;而承包方义务的多样性则表现为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施工进度不能超过合同工期等等。总之,土木工程
    2023-06-05
    466人看过
  • 工程质量规范具体是什么样的
    一、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我国标
    2023-03-04
    273人看过
  • 施工合同的履行原则及在履行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施工合同的履行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合同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应给付什么,既不能用其它标的来代替,也不能用金钱来代偿。义务人在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合同责任,只要对方需要并坚持,还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2)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切实、准确地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去履行,即为适当履行("适当"二字在这里指履约行为和结果同约定条款的要求相符合)。(3)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精神,去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内对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和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变更价款报告做出了明确的时限规定(均为14天),其中的第31.2条内并规定了若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
    2023-06-15
    20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质量问题不合格的可以拒绝履行合同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6
      合同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话,我们可以拒绝履行合同吗?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平等地享有法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但权利的行使仍须依法进行,否则,权利的内容将得不到实现。
    •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7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施工质量问题问题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19
      建设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受偿即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 这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 工程质量问题定义是怎样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9
      产品质量问题,就是不合格品,在ISO9001里对不合格的定义是“未满面足要求”。这里是指未满足设计要求,虽然质量问题的发生会带来质量成本的提高,或已带来了经济损失,但没有投入使用而造成后果。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常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
    • 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6
      因产品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对方更换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一条【瑕疵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