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因工伤亡,工伤保险责任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1:55:38 66 人看过

承包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工程交由自然人实际施工,该自然人因工伤亡的,承包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建设工程领域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其违法转包、分包项目上因工伤亡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并不以存在法律上劳动关系或事实上劳动关系为前提条件。为保障建筑行业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后的工伤保险待遇,加强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和对违法转包、分包单位的惩戒,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确立了因工伤亡职工与违法转包、分包的承包单位之间推定形成拟制劳动关系的规则,即直接将违法转包、分包的承包单位视为用工主体,并由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工头”作为劳动者,处于违法转包、分包利益链条的最末端,参与并承担着施工现场的具体管理工作,有的还直接参与具体施工;其同样可能存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伤亡的情形。“包工头”因工伤亡,与其聘用的施工人员因工伤亡,就工伤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责任而言,并不存在本质区别。

律师补充: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小包工头工人工伤该承担多少责任
    当被受雇者因执行受雇之事务而遭受人身伤害时,雇主须对其负有赔偿之责。然而,关于赔偿比例的问题,现行法律尚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通常这种情况下的赔偿责任均为雇主全权负责。值得注意的是,若雇佣关系之外的其他第三方造成受雇者人身伤害,受害人有权要求该第三方向自己支付赔偿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
    2024-04-27
    478人看过
  • 小包工头有责任承担工伤事故吗
    小包工头有责任承担工伤事故。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其追偿。小包工头不给工人结账怎么办小包工头不给工人结账的处理方式如下:1、先协商先争取协商解决。2、拨打12333、12348、12351咨询并获得维权帮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热线:12333司法部门的热线:12348工会组织的热线:123513、申请调解如所在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4、找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所在。遭遇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拨打工会“12351”维权热线,或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会可以直接出面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协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需要打官司时,工会还会提供专业法律
    2023-08-13
    480人看过
  • 工伤包工头担百分几责任
    一、工伤包工头担百分几责任工伤包工头担百分几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在劳动合同法中,包工头违法招用劳动者,包工头和发包方承担同等责任,一般要占百分之三十至六十。1.工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身体损害,其损伤应由雇佣他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2.包工头是工人的实际雇主应对工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包工头挂靠在某公司,这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4.如果包工头没有资质的,发包方在对外分包建设工程时应审查分包人的相应资质,并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如果发包方明知包工头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二、工地受伤老板不赔钱怎么办首先,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其次,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同时,还要
    2023-06-19
    384人看过
  • 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由谁承担责任
    一、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由谁承担责任1、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2、法律依据:《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工伤职工如何申请伤残鉴定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签订《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协议书》;2、伤病职工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
    2023-04-20
    94人看过
  • 单位分立工伤保险责任谁承担
    一、单位分立工伤保险责任谁承担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二、借调期间的工伤保险责任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1996年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曾对这个问题作出规定,即职工被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条例之所以对这一规定做出修改,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被借调职工的劳动关系在原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自然应当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等工伤保险责任;二是被借调职工的工资、履历等与工伤保险有关的档案资料,一般都由原用人单位保管。如果由借调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在双方发生争议时不利于当事人提供证据,并可能对争议的调查取证和及时处理带来
    2023-05-25
    79人看过
  • 包工头需要对施工人员承担工伤责任吗
    包工头不需要对施工人员赔偿,在工伤赔偿争议案中,包工头不需要负法律职责。用人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一、职工工伤如何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
    2023-03-16
    60人看过
  • 给包工头打工致伤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009年5月,临沭县青云镇孙某经人介绍到某建筑公司从事木工工作,每月工资45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7月12日,该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高某承包了建筑公司的一个工程,并将木工活分包给陈某,陈某安排孙某在该工程施工。孙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胸第6、7椎体压缩性粉碎性骨折。孙某要求建筑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支付其工伤待遇。但该建筑公司认为,孙某系陈某聘请的人员,工资是由陈某负责结算,故公司与陈某之间只存在雇佣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孙某不服,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保障部《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
    2023-04-25
    402人看过
  • 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是什么意思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工伤怎么算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
    2023-06-24
    314人看过
  • 跟随包工头施工时受伤责任应分担给谁
    一、跟随包工头施工时受伤责任应分担给谁跟随包工头施工时受伤责任应分担给包工头,由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挂靠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特殊情况下,发包方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工地受伤后应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工地受伤后应如下申请工伤认定:1.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在有效期内,可以到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局进行申请;2.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
    2023-08-30
    477人看过
  • 工程外包导致工伤,责任该由谁承担?
    劳动者和单位是雇工的雇佣关系的,由雇主按照普通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事故中,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分包的单位个人没有用工、安全生产资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工伤事故责任发生在哪个条件下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条件是:(一)职工同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二)职工必须有人身伤害(三)职工的人身伤害必须在其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四)事故必须是造成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五)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所引起的(六)工伤职工没有法律禁止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2023-07-05
    93人看过
  • 企业破产职工工伤待遇保险谁承担责任
    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未支付职工工伤待遇,公司注销后其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请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呢?答:既然是企业的破产清算,就应当按照《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通过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办理:1.《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楼主所说的职工工伤待遇应当属于债务人(即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的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不必作为一般的普通债权进行债权申报。而应由管理人(可以是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整理出清单并予以
    2023-06-07
    116人看过
  • 少报工伤保险缴费工资责任谁担责?
    1、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里所称的“职工工资总额”即缴费工资,关于“缴费工资”的相关规定,看本网站《辨析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缴费工资、应税工资》一文。2、工伤职工按照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可见,“缴费工资”直接影响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工伤职工的利益。申报工资数额高,则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就高;申报工资数额低,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就低。同样,缴费工资的高低,也直接决定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多少。我们研究的是,用人单位为了少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职工实际工资数额标准以下申报缴费工资的行为。二、少报缴费工资谁的错?用人单位本应该按照本单位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然而,由于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使得用人单位在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过程中,也就享有了至高的主动权。用人单位本应当将参加工伤
    2023-03-20
    29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对职工承担什么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一、工伤认定还没给可以停发工资吗工伤认定还没给就不能停止发工资。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
    2023-03-18
    148人看过
  • 工地散工工伤由谁负责:包工头还是承包商?
    要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条件是劳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包工头以个人名义招用员工,包工头进行管理,发放劳动报酬。由于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所以双方之间是形成的劳务关系(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此时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的责任全部由包工头承担。发生事故由包工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赔偿。包工头工人工伤怎么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费等,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
    2023-08-04
    25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员工买了工伤保险,可有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5
      1、职工发生工伤的,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
    • 为包工头打工造成工人重伤谁承担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为包工头打工受伤由包工头和打工工地的建设方承担责任。
    • 包工头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包工头不配合, 劳务工人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权利人和包工头之间属于雇佣关系,雇员在工作时受伤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
    • 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费?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工伤争议的举证责任,若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劳资双方发生争议以后,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是否工伤事故要由用人单位来举证。但是,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资是多少等,劳动者则负有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作为一个整体应当为本单位所有职工(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 包工头个人雇工发生工伤后由谁承担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1、工人工伤的直接负责人是有发包资质的发包单位。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