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条件与细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6:31:27 289 人看过

继子女和继父母存在扶养关系的,可以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子女又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想继承遗产的,必须和继父母存在扶养关系,继子女和继父母不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能作为继父母的子女继承遗产。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拥有继承权,可以继承遗产,无扶养关系的,应当没有继承权。

在什么条件下继兄弟姐妹可以相互继承遗产

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并且继兄弟姐妹之间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可以相互继承。

哪些情形下遗嘱是无效的

遗嘱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遗嘱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无效。注:意思是,在订立遗嘱时,立遗嘱人要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其所订立的遗嘱才是有效的。如果当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遗嘱无效,即使又恢复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订立的遗嘱也是无效的。同理,如果订立遗嘱时,立遗嘱人有完全行为能力,即使后来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了,其先前订立的遗嘱也是有效的。

2、受胁迫、欺诈而订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注:只是被篡改的部分无效,没有被篡改的部分仍然有效。

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6、如果遗嘱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则该部分无效。

7、危急情况消除后,能够用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文章
  • 继承房产的详细条件
    一、继承房产的详细条件1、被继承人死亡留有房产可以继承;继承人是法律规定的合法继承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有继承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二、房产继承办理程序详细步骤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
    2023-06-16
    72人看过
  • 继子继承遗产的条件
    非婚生子女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是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扶养教育关系。法律规定,如果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教育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可以跟亲生子女一样,以第一顺位遗产继承人的身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继父母的财产。一、怎么处理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法律上怎么规定的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二、养女和侄子谁有房子继承权养女有房子继承权,是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具体的继承人员如下所述:(一)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
    2023-03-14
    415人看过
  • 继女继承遗产的条件
    1、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2、继父母没有立遗嘱。怎样认定这里的“形成扶养关系”?民法典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所以,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关键是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的义务。主要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1)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再婚时应是未成年人;(2)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的配偶应享有直接的抚养权;(3)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应共同生活,特殊情况除外;(4)抚养事实达到一定年限。一、我国法定继承的范围及顺序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
    2023-04-06
    463人看过
  • 继承遗产的原则
    赡养义务
    一、继承遗产的原则(一)份额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二)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三)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四)适当照顾的原则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二、遗产继承有多长时间的有效期遗产继承的有效期分为两种:一种是接受遗赠的有效期,一种是提起继承权诉讼
    2023-06-04
    341人看过
  • 遗产继承的规则
    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的规定为:1、我国遗产继承效力顺序依次为遗嘱扶养协议、遗赠、遗嘱继承、法定继承。2、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如下: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顺序,遗产一般是平等分割的。法律规定,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
    2023-07-06
    176人看过
  •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条件
    一、继子女继承遗产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子女需要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才能继承遗产。在法律上扶养关系的表现。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扶养义务: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二)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扶养义务。(三)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二、遗产强制执行如何分配被继承人生前欠下债务的,以被继承人财产偿还债务,法院强制执行遗产后,如果有剩下遗产的,有遗嘱的按遗嘱要求分配,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三、遗产继承流程需要多久遗产
    2023-05-03
    259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遗产继承
    相关咨询
    • 遗产继承法细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8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
    • 遗产继承的原则和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11
      一、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二、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三、继承权平等原则。 四、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遗嘱继承细则的详情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3
      根据相关发啦,关于遗嘱继承细则如下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 遗嘱有效的继承细则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1
      根据相关发啦,关于遗嘱继承细则如下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 遗产继承的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1-19
      1、继承人须为继承开始时的生存之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因此,已死亡或未出生的人无继承资格。但是,现代各国继承法都规定对未出世的胎儿有保留继承份额的规定,我国继承法也对这个问题加以规定。法律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 2、继承人须为位居继承顺序者。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并非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应按先后顺序分别继承,顺序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