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得逞是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7:41:19 392 人看过

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具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或者说犯罪行为没有齐备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其理由在于: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是以既遂为模式的,例如,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是以杀人行为已经导致被害人死亡为模式的,而杀人未得逞要么表现为杀人行为本身没有实行终了被害人因而没有死亡,要么表现为杀人行为虽然实行终了但由于某种原因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因而不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即没有具备死亡这一要件,不完全符合以既遂为模式的犯罪构成。但刑法总则又修正了分则的规定,即在未得逞的情况下,也得以犯罪未遂论处,故上述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未遂。’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犯罪未得逞通常具体表现为没有发生犯罪结果,但这决不意味着凡是发生了犯罪结果的都是已经得逞。因为犯罪行为的性质不同,犯罪结果的类型就不相同。同样的结果,相对于此罪而言,是构成要件的结果,而相对于彼罪而言,不是构成要件的结果。例如,伤害结果相对于故意伤,害罪而言,是构成要件的结果,但相对于故意杀人罪而言,还不是构成要件的结果。因此,在造成了伤害结果的情况下,相对于故意伤害罪而言,已经既遂;但相对于故意杀人罪而言,则只成立未遂。

一、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如何区别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抢到钱,但是行为实施时已经构成犯罪,只是没有得到财物而已。但如果为盗窃去购买钳子等作案工具,为抢劫去购买枪支、刀具或踩点等显然是在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属于犯罪预备。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

二、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构成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

2、必须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3、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生。

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属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总而言之,能达目的而不欲时,为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为犯罪未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吗?
    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相关法律知识: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的种类包括: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
    2023-08-17
    289人看过
  •  犯罪是否已经得逞?
    该段内容讲述了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犯罪既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对于犯罪既遂,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如果我们想要描述一个人故意杀害了另一个人,但最终没有成功,那么可以将其描述为故意杀人未遂。对于犯罪既遂的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 打 击 犯 罪 既 遂 , 维 护 公 平 正 义打击犯罪既遂,维护公平正义是任何国家法律的重要宗旨。然而,在实践中,对于犯罪既遂的打击往往存在一些争议和难点。本文将探讨犯罪既遂的认定问题以及相关的法律原则。犯罪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行终点的,但未完成全部犯罪构成要件的形态。对于犯罪既遂的认定,关键在于是
    2023-09-10
    96人看过
  • 保险诈骗未得逞是不是构成犯罪?
    保险诈骗未得逞可能会构成犯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与保险诈骗行为是否满足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关。(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保险制度,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制度是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对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所导致的损失,运用社会和集体的力量共同建立基金以补偿或给付的经济制度,它具有共济互助和经济补偿性质,是一种个人危险的社会分散化。在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已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对于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保障个人的生活安定,减少社会财富损失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保险业务也成为积聚建设资金发展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
    2023-04-10
    55人看过
  • 建议用“未完成”来代替犯罪未遂中的“未得逞”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上述对犯罪未遂的定义中,“未得逞”对实践中的犯罪未遂表述不够准确,容易在理解上是产生误会,建议刑法对其进行修改。“逞”的词义是“快意”、“称愿”(《辞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2411页)。得是“获得、实现”(同前,1839页)。在现代汉语中,“得逞”特指“(坏主意)实现”:“达到目的”(《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2.页),它带有贬义色彩。犯罪“未得逞”在字面上的意义,是犯罪分子的意图未获得实现。《刑法》用“未得逞”来表述犯罪未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犯罪未遂这种犯罪形态。但因为它强调的是犯罪“意图”的实现与否,没有包括尽《刑法》规定的各种犯罪的未遂形态,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犯罪意图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主观上所要达到的犯罪目的。在我国《刑法》规定的各种犯罪中未遂中,多数情况下,犯罪未遂
    2023-06-12
    167人看过
  • 故意伤害未得逞的罪行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根据以上规定,故意伤害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如果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情节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故意伤害罪伤害未遂和解后可以免于处罚吗故意伤害罪伤害未遂双方和解的,可以免于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
    2023-07-04
    472人看过
  • 未得逞的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原因
    犯罪未得逞理解如下:1、既遂行为认为犯罪未成功是未完成犯罪行为;2、既遂目的认为,犯罪未成功是行为人犯罪的目的未实现;3、既遂结果表明,犯罪未成功是犯罪未产生法定的犯罪结果;4、既遂构成要件认为,犯罪不成功是犯罪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构成犯罪的理解行为人获取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但尚未投入生产,是否可以认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见解。一种观点认为,重大损失是指被害人所遭受的实际、直接的经济损失,而不是可能遭受的损失。在侵害人已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但他人尚未实际使用的情形下,侵害人的行为谈不上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权利有受到侵害的危险,不等于权利事实上受到损害。实践中采用成本法进行损失评估不够科学,其原因在于:一是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其与有形财产之间存在重大区别。商业秘密是无形的,不是一个实体,侵害人在使用,但是也没有排斥合法权利人的使用,所以将技术秘密自身价
    2023-07-02
    149人看过
  • 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犯罪未得逞和犯罪未遂是一样吗犯罪未得逞是成立犯罪未遂的条件之一。关于犯罪未得逞的含义,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1)既遂行为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未完成犯罪行为。(2)既遂目的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没有实现。(3)既遂结果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犯罪行为未产生法定的犯罪结果。(4)既遂构成要件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犯罪行为没有完全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该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中国刑
    2023-08-16
    294人看过
  • 得逞了属于犯罪既遂吗
    得逞和犯罪既遂是不一样的,犯罪得逞就是达到了罪犯的犯罪目的,而犯罪既遂是满足犯罪的要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偷了财物后又返还属于犯罪既遂吗?偷了财物后又返还不一定属于犯罪既遂,具体是否既遂,与偷盗财物的价值等的因素有关,与是否返还财物无关。具体来说,若是满足了以下的情形那么偷盗行为入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2023-07-24
    366人看过
  • 最胆小的抢劫犯伺机四年未得逞
    两个光棍汉为了弄点不使劲的钱花,四年来几乎每晚都结伙伺机抢劫,但因各种原因至今没有成功一次,近日,当两人身带凶器又伺机作案时,被山东青州市公安局风景区派出所巡逻民警察觉并将其抓获,目前,两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当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事发深夜行动鬼祟被抓获8月14日凌晨2点,青州市公安局风景区派出所的民警在青州市东夷文化园内巡逻时,发现在一个亭子南侧的绿化带旁有两个人影行动鬼鬼祟祟,时而潜伏,时而向亭子挪移,民警察觉行迹相当可疑,便迅速上前对其进行盘查,结果在两人身上各搜出了一把砍刀,一个弹弓和二十多枚直径1~2厘米的石子。这时,在亭子里坐着的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孩李某被眼前的情景惊得目瞪口呆,而当听到被抓获的两个男子石某和张某说当时正想对她进行抢劫时,李某腿立刻就有些发软了,浑身上下出了一身冷汗。李某告诉民警,由于8月3日晚男友突然对她提出分手,心情异常不好,所以一直呆在这里没有回住处,不曾想竟差
    2023-06-11
    490人看过
  • 诈骗犯得逞后如何处理?
    遭遇诈骗去应该去就近的派出所或是公安局报案。并向警方提供骗子的银行账户、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及时开展侦查破案工作。警方侦破案件并抓获诈骗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后,并认定其诈骗事实后,会将涉案赃款依法返还。怎样报案熟人诈骗保留诈骗的证据,到当地派出所向公安机关报案。一般情况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达到“数额较大”;金额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7-11
    399人看过
  • 父亲欲奸污亲生女儿未得逞法院认定犯强奸罪
    因为与前妻离婚多年,枞阳男子曹建(化名)竟将魔爪伸向自己的亲生女儿,最后强奸未遂。9月1日,媒体从枞阳县法院获悉,法院认定曹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曹建与前妻因感情不和离异近十年,女儿一直由自己抚养,2014年女儿上高中读书,抚养生活费由曹建一个人负担。2015年暑假女儿小花(化名)放假回家,一天晚上,小花闲来无事便在床上玩手机,当看到父亲进入房间时便立即将手机藏匿身下。曹建见状便斥责小花整天不好好读书就知道玩手机,导致手机费过多。小花未予辩驳,曹建便掀开小花身上的被子欲抢夺手机查看。当曹建看到小花已经发育成熟的身体,遂起歹意,抱住年仅15岁的小花便欲奸淫。后因小花极力反抗,曹建才未予得逞。后小花将此事告知母亲,曹建被警方抓获。法院认为,虽然曹建犯罪未遂,并在归案后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曹建侵害的对象是其亲生女儿,行为有悖纲常伦理,社会影响恶劣,酌情又应对其从重处罚,据此法院
    2023-06-11
    216人看过
  • 酒后一起参与轮奸未得逞如何定罪
    张某、杨某和姜某都是二十多岁的无业青年。2014年10月5日凌晨2时许,三人吃完夜宵后,寂寞无聊。张某提议:“搞个女人玩玩”,姜、杨二人表示赞同。而后三人在一黑暗小巷中途遇下夜班的女工赖某某,三人强行拦住赖某某,说要与她“玩玩”,赖不同意,张便用刀威胁赖说:“不走就捅死你”。三人挟持赖某某到张租住的房间。在张的房间内,张、姜二人先后强奸了赖某某。接着杨-涛不顾赖的哭泣,趴到她身上欲行强奸,但因饮酒过多而未能得逞。而后,三人将赖某某放走,并警告赖不要去报警,否则就杀死她全家。【分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没有异议,但对其犯罪行为是既遂还是未遂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杨某与他人一起轮奸妇女,属于共同实行犯。共同实行犯是共同实施犯罪的人,他们在共同犯罪中既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形成一个整体。其中任何一个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结果,
    2023-06-03
    109人看过
  • 饮酒过多参与轮奸未得逞是否既遂
    饮酒过多参与轮奸未得逞,如果其他参与人员中有人得逞的,则所有参与人员均构成既遂。在共同犯罪中,任何一个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结果,都是他们共同希望发生的,只要共同实行犯中,有一个犯罪既遂,全体实行犯的犯罪目的都已实现,因此他们都应当负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一、怎么区别共同犯罪中止和未遂《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构成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2、必须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
    2023-06-20
    281人看过
  • 朋友把人砍伤了,请问下各位犯罪既遂是犯罪得逞吗
    得逞了。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特征: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所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
    2023-06-18
    46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犯罪未得逞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啥?哪些叫犯罪未得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 犯罪未遂里的不得逞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1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 怎样判断是否犯罪“未得逞”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1
      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犯罪为得逞即行为人所希望或者放任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结果发生说)。 “未得逞”属于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并不为违法性、有责性提供根据,即不需要证明实行行为未得逞,只要已经着手又没有既遂的,就属于“未得逞”。
    • 犯罪没得逞与犯罪未遂相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9
      犯罪未得逞是成立犯罪未遂的条件之一,那么犯罪未遂也是可以说明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没有得逞,因为没有给其他公民以及社会大众造成实质上的危害,所以在对犯罪未遂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时也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力度的,具体的处罚原则会根据案件情况来确定的。
    • 犯罪未遂的未得逞是指哪些,其构成要件是哪些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31
      犯罪为得逞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了,但是没有达到既遂得状态就停顿下来了。具体表现有三种:一是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如故意杀人罪,受害人没有死亡,就属于未遂;二是某些犯罪行为没有完成,如想从监狱里逃跑的犯人未逃出警戒线就被抓回;三是法律规定的犯罪状态没有具备,如放火罪,在放火是,火种还没点燃时就被捕获。但是并不是没有达到犯罪目的就属于未遂,比如说甲想杀乙,结果却把丙杀了,对甲来说,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