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证明上的笔迹鉴定申请责任人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0:55:58
485 人看过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由谁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的方法
297人看过
-
笔迹鉴定如何质证
189人看过
-
笔迹鉴定是谁的责任?
324人看过
-
笔迹鉴定能不能做假,谁承担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
475人看过
-
法院如何鉴定借条笔迹
272人看过
-
担保人申请笔迹鉴定书如何书写?
25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最新文章
#借款
相关咨询
-
申请鉴定借条笔迹,申请人申请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应该怎样分配?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8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它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和观点有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当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则由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真正焦点是: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原告虽提供了借条,证明了该借条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已经向法庭证明了借款事实客观存在或者证明了借条是被告书写,但被告对原告主张的借款事实做出了否
-
笔迹鉴定申请签字确认借条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9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故原告应当对借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借款证明上的笔迹不通过鉴定的方法予以认定,将使借款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应当由原告对笔迹的真实性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故应当由原告申请鉴定。二、被告对借款证明上笔迹的否认属于对案件事实的否认,不属
-
笔迹鉴定申请人提取笔迹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9笔迹鉴定有私自鉴定和法院委托: 看样子你的鉴定属于法院委托的情况,如下流程: 1、首先该鉴定必须要得到法院的认可,认为其实审理中的关键证据,法院才会接受你的鉴定申请; 2、将检材与样材提交至法院,法院会将原被告双方都认可的样本连同检材送至随机抽取或双方都无异议的司法鉴定所; 3、司法鉴定所做出结果后直接返回法院。 这里送送检材料必须是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如你所说,笔迹材料是在法院书写的,如双方当事
-
申请了笔迹鉴定笔迹鉴定结论不正确的质证可以重新鉴定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2当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
-
去申请了笔迹鉴定了之后,申请笔迹鉴定书的格式如何写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5申请人:xxx,男,土家族,xxx年09月01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住所地:广东省xxxxxxxxxxxxxxxx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xx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xx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资料: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