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6:44:55 290 人看过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

1、交通事故案件的一般处理程序。

2、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由谁承担。

3、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4、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一、行人被汽车撞伤了我该怎么办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车祸,肇事者不垫医疗费应该怎样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05: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夏季装修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夏季气温较高,气候干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较多,从安全角度出发,材料应尽量放在阴凉处,避免内部由于空气不流通、温度过高而引起火灾。夏季装修用的材料还要尽量减少在工地堆放,这样可以减少事故隐患,另外作业时用的电器、工具尽量与材料保持一段距离,带电作业时尽量远离材料,最好将工作区域和材料区域作一个合理的划分。勤通风,防止装修造成污染。为了避免在夏季装修污染“高发期”中受到伤害,除了要选用无毒和少毒的装饰材料,请正规的家装公司施工之外,还要做到装修房间的通风和空气净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尽量让房间多通风;如没有条件,可选用室内通风装置和能降低室内有害气体的空气净化装置。防潮、防曝晒。夏季购买木制品包括施工主料大芯板,辅料白木条、门边线、窗框线和在墙下沿的踢脚板等,都需要检测木制品的含水率。在建材市场,一般木制品专营店都应有木材含水率的测量仪。国家规定,标准板材的含水率不能超过12%。专家建议,
    2023-04-22
    77人看过
  • 工伤认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工伤认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注意事项工伤认定应注意的问题:1.如果提起工伤赔偿诉讼请求的当事人没有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定工伤的意见书,法院则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2.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负责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他部门比如法院、医院、鉴定机构或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等等,均无权进行工伤认定。3.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当事人的伤情已经认定为工伤,当事人据此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则应当受理。二、认定工伤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单位主动给员工申报工伤的,可以及时处理好工伤赔偿事宜,减少因工伤而对职工所造成的影响,也可以减少单位的负面形象,稳定职工的情绪。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果单位未在规定期间内申报工伤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
    2023-09-09
    120人看过
  • 司法鉴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司法鉴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4、如果对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二、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
    2023-04-16
    472人看过
  • 交房时应注意哪几个问题
    收房时主要应注意三个问题:1、审查有关证件。首先审查房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示范合同第八条有明确约定。按《北京市城市房屋转让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为交房的法定前提条件。否则,购房者一般可拒绝收房。此外,还需审查几个证件,包括住宅质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面积实测表等。2、审查房屋质量。主要看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包括户型、朝向、尺寸、结构等。如这些方面发生变化,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要求开发商修理,待修理后再重新验房。3、审查交房费用。房屋价款结算。期房是依据房屋预测面积计算合同价款,收房时双方应根据面积差异予以结算。物业管理费用。作为异产毗邻房产,实行强制性物业管理制度。购房者接收房屋后,无论是否入住,就开始享受到前期物业服务,因此收房时就须交纳物业管理费。按北京现行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一次最多可收取一年的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是为房屋公共部
    2023-04-21
    307人看过
  • 处理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处理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中,应重点考虑证据收集与保全、合同要素、质量鉴定、法律法规索引等各个方面。(一)证据收集与保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其证据的收集有其特殊性。1、施工现场的证据收集,应当考虑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固定方式与保全方式,因为施工现场随时间的推移,有些现场会被覆盖或破坏,而且有些招、摄影的背景很难区分现场的实际位置。除了摄像、拍照,还可以采用封样方式,比如工地用料、木材、钢材、墙砖、水泥等,可现场封样。2、制作调查笔录、通过对施工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或驻工地代表、监理人员、材料管理员、鉴定人员的走访调查,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书面证据。3、工商查档的方式。可以了解施工企业的资质及经营业绩,对于合同的有效性、法律文书的执行及诉讼的主体资格具有重要意义。4、收集一切可能收集到的书面证据。如合同,补充合同,备忘录,现场签证,开工令。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证明书,(材料)送货回单,施工
    2023-06-10
    468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什么交通事故受害人需注意:1.发生事故后如果受伤的,应当及时治疗;2.及时掌握对方信息;3.不要随便签署赔偿协议;4.发现对方逃逸,要及时报警,并记住对方及对方车辆信息。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时需要说明什么当事人在报警时,应当向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清晰、明确地报告一下内容:1.事故时间、事故地点;2.事故车辆类型、事故车辆号牌、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3.人员伤亡情况;4.如发生人员被夹在车内无法移动等特殊危险情况,应一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5.事故车辆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6.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详细报告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三、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2023-12-04
    497人看过
  •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中的重大问题?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如下:1、出事后立即报警,以固定证据,分清责任。2、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肇事者提车后转移财产。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4、若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依法赔偿的数额较大,而肇事者不愿赔偿或事故车辆的价值不足以支付,应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进行财产保全。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
    2023-07-05
    314人看过
  • 司法程序中被告需要注意的交通事故问题
    准备阶段要注意的问题,包括证据的收集、聘请律师及准备庭审。在打官司的准备阶段,当决定要打官司的时候,最好是寻求律师或者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在准备的阶段,如果聘请了律师的话,那么之后的工作主要就是配合律师去打官司。在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的秩序。交通事故中如何确定被告交通事故中的被告包括机动车使用人、机动车车主、以及保险公司。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
    2023-07-02
    347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处理继续犯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我国刑法分则对属于继续犯的犯罪及其法定刑设置了专条予以规定,即对属于继续犯形态的犯罪设置了独立的罪刑单位,故对于继续犯应按刑法规定以一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司法实践中认定继续犯,应当注意如下几个问题。一、犯罪继续状态与状态犯的区分问题犯罪行为处于犯罪的继续状态与状态犯并非同一概念。继续犯又叫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了不少继续犯的条款,如《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罪,《刑法》第348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等。而状态犯是指危害行为一经实施,危害结果随之发生,犯罪即为既遂。作为犯罪的继续状态,某一具体犯罪的犯罪状态在相当时间内处于继续进行的过程中,每一继续阶段的犯罪形态都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即从该犯罪既遂一直延续到行为终了,都是一个犯罪构成。而状态犯是指犯罪完成后的一种不法状态,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罪,行为人将妇女、
    2023-06-11
    458人看过
  • 税收筹划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当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带有明显的产业倾向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通过税收这种经济手段直接作用于市场,鼓励扶持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产品,对此,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时,就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自觉排除国家限制发展的那些产业领域,以此来减少市场风险,增强获利能力。税收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但由于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税收筹划的途径、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首先注意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节税空间的大小有两个因素应该考虑:一是经济活动与税收相互影响的因素,也就是某个特定税种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通常就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要分析哪些税种有税收筹划价值,避免得不偿失。企业作为微观经济组织,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一方面应当考虑本身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应当自觉地使自身的生产经营行为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尽可能保持
    2023-06-07
    308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应对笔误问题
    如果需要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对错误内容的更正要求。但法院有权不采用警察的责任认定,即推翻警察的责任认定。在民事诉讼中,交通警察的责任认定只是证据之一,其是否被采用需要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质量证明状况和交通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由法院认定。如果法院认为交通警察认定的责任错误,可以依法另行根据情况进行责任认定。如果需要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可以向事故处理中的交警部门提出对错误内容的更正要求。法院有权不采用警察的责任认定(即推翻警察的责任认定)。交通警察的责任认定,民事诉讼中发挥的只有证据的作用,交通警察的责任认定是否被采用,需要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质量证明状况和交通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由法院认定。如果经过庭审调查,法院认为交通警察认定的责任错误,可以依法另行根据情况进行责任认定。 法 院 如 何 认 定 交 通 事 故 责 任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
    2023-10-01
    37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撞人应急处理的注意事项
    交通撞人事故处理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酒驾撞人,致死,交通事故怎么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酒后驾驶撞人致死按交通肇事罪定罪,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2023-07-07
    5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常见的问题及处理
    1、什么样的交通事故能“私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或者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以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车里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2、损害赔偿协议书的内容有那些?损害赔偿协议书是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所要填写的书面文件,这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并共同在上面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3、哪些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1)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4)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5)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有争议的;(6)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
    2023-05-27
    150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2.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一、故意伤害罪可从哪些方面辩护反驳公诉机关提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2023-04-03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6
      注意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调解程序。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
    • 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解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当事人在事故处理中的注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09
      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 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对方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样子的,适合和解吗?到底哪些情况适合和解,哪些情况不适合和解,什么时候和解最好!相关问题的详细解答,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江西吗?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
    • 民间借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8
      1.借给什么人。 2.借多少。 3.期限多长。 4.注意订立书面协议。 5.利率不能超过法定范围。 6.注意催讨。
    • 交通事故中应该怎样处理赔偿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07
      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医疗费赔偿标上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 办理故意伤害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2
      办理故意伤害案件应注意的四个问题如下: (一)一般性的打架斗殴,没有不损伤人身健康或者伤害情节显著轻微,不属于故意伤害案件。 (二)故意杀人是因杀人的故意而致人死亡的,而故意伤害致死是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人死亡的。 (三)凡因打架斗殴或者群众之间因民事纠纷引起械斗而致人死亡的,除行为人有明显的杀人故意,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处罚。 (四)对伤情程度介于轻、重伤边缘的案件,在处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