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否影响产权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1:12:27 296 人看过

买卖合同影响产权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无效无法成立的,其买卖房屋的法律行为也不能生效,该要进行产权登记的其房屋必须是合法所得。

一、房屋产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是指房产权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权利的种类和登记的种类向登记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为。这一程序的主要工作是检验证件和填写申请书、墙界表等。

2.勘丈绘图

勘丈绘图是对已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屋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房屋的平面图(地籍图),为产权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指以产权、产籍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际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墙界表以及其他产权证明,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的整个过程。

4.绘制权证

绘制权证包括缮证、配图、核对、盖印四个流程。

5.收费发证

收费发证是房屋产权登记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包括征税、收费和发证。产权人缴纳的税费,原则上应包括印花税和登记费、勘测丈测费、权证工本费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主体名称和签订人名字首尾须保持一致。

出卖方应该注意买受方合同尾部的单位名称须与合同首部的单位名称一致、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书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是否与真实名字一致,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或简称。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对其代理权进行审查。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才能避免无权代理的情形。

3、防范合同恶意履行。

合同恶意履行的情况比较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对对方资信有质疑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保留相关证据,出现纠纷时,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4、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交易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合同部分条款内容,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1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风险相关文章
  • 预告登记是否已签买卖合同
    一、预告登记是否已签买卖合同是的。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二、买房必须办理预告登记吗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2、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因此,从预告登记的性质上说,预告登记是债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即使得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
    2023-05-06
    130人看过
  • 买卖标的物权是否设立影响合同生效吗
    一、买卖标的物权是否设立影响合同生效吗签订合同时,买卖标的物权是否设立,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物权的主要特征有哪些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2、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只有一个,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
    2023-06-17
    370人看过
  • 房产证过户有障碍,买卖合同是否受影响?
    房产证过户不了,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合同符合如下情形,就有法律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但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房产证过户后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房产证不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一般情况下,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这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对方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
    2023-07-03
    325人看过
  • 动产抵押未登记是否会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
    一、动产抵押未登记是否会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未登记的房产抵押协议是有效的。抵押协议只要满足合同的成立要件,不违反法律法规,就是有效的;如当事人只订立不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权就不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如何撰写合规的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根据法律规定,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三、抵押合同无效
    2023-11-13
    233人看过
  • 买卖合同对解除查封是否有影响?
    案外人有买卖合同不可以解除查封。保全令的制定不同于保全令的执行。外人对裁定有异议的,只能申请复议。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中保全。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同意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属于中间性裁定、临时性裁定和程序性裁定。其目的是通过维护被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财产地位,为将来生效判决内容的实现提供保障,最终能否实施尚不确定。买汽车有买卖合同吗买汽车是可以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
    2023-07-01
    480人看过
  • 抵押合同未登记,是否会对担保产生不利影响?
    抵押合同签订后即可生效,所以没有进行抵押登记也要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动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有效吗抵押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一)抵押合同有效。我国法律对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作出原则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二)抵押权未生效。我国法律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与登记结
    2023-07-06
    384人看过
  • 租赁合同效力是否影响房屋买卖
    房屋在租赁期限内进行转让或买卖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且,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一、房子被法院拍卖安置费怎么拿没有安置费。法院拍卖房产后,偿还银行欠款后,法院房子拍卖多的钱退还被执行人。在法院拍卖执行的房产时,债权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二、买房遭遇租客优先购买权如何去办买卖房屋时,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应当履行通知义务。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
    2023-04-02
    264人看过
  • 房屋登记撤销,是否影响抵押权
    不会影响。民法典规定,房屋设立了抵押权后,房屋可以买卖,但买卖房屋所得价款要优先偿还抵押债权,注销抵押后,买受人才能办理过户登记。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一、房产证抵押后过户怎么办房产证抵押后需要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二、如何对抗先租后抵的抵押权先租后抵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主张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影响。《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
    2023-03-28
    349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能否影响房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至此,楼市与房价走势问题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对不动产登记推出后房价下跌的猜测,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昌曾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出台对房价的影响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因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影响房价,只是以它为基础的房产税、遗产税会影响。而且如果从3月开始登记,完成登记还要好几年,房产税、遗产税如何收缴也是未知数,因此,现在谈不动产登记对房价的影响为时过早。另外,即使有影响,作用也有限,因为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市场供求关系,还有税收法律、国家宏观经济走向等。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民众对不动产登记有很多期待,是因为不动产登记会被认为是房产税、反腐败等的重要手段,对于将房产作为主要投资形式的民众而言会有较大影响,但就目前市场现状来看,房地产市场经过几年的调控,投机行为已得到有效的控制,目前购房客户多以刚需和首改为主。部分网友认为,不动产登记的
    2023-05-05
    350人看过
  •  原登记地是否影响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可以在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最初在男方户籍地办理了结婚登记,离婚时,他们可以在女方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他们是在诉讼中离婚,则应当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协议离婚,他们可以在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因此,如果双方最初在男方户籍地办理了结婚登记,离婚时,他们可以在女方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他们是在诉讼中离婚,则应当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 婚 诉 讼 管 辖 : 该 由 谁 来 决 定 ?离婚诉讼管辖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涉及到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和程序的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的管辖原则是“协议优先,不协议则由法院指定”。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双方在诉讼前已经达成协议,则法院应当依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案件,但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需
    2023-09-08
    377人看过
  • 限购政策是否会对房屋买卖合同产生影响?
    符合限购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不受限制,不符合限购政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签订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限购政策属于行政法规,对合同的订立具有约束力。西安房屋限购政策限购区域为临潼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自2017年9月13日起,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3-07-02
    272人看过
  • 股权变动是否受到股权登记的影响
    [案情]2004年1月18日,原告孙某明与被告王某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被告王某建将其拥有的被告某公司的25%股份以205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同日,原告将转让款205000元支付给被告王某建,被告某公司向原告出具了《出资证明书》。合同签订后,被告王某建未履行合同义务,并未至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王某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两被告返还原告股金250800元;两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以股金250800元为基数,自2006年3月25日起至被告付清上述股金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评析]该案所涉主要为股权变动及股权变动与股权登记之影响的问题。公司的股权登记一般分为两种,包括内部登记和外部登记。内部登记一般是指登记义务人对公司股权构成及其变动情况、股东信息等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制度。外部登记是指公司登记机关依照的程序和要求,对公
    2023-06-09
    344人看过
  • 登记的产权人未出资,其签署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本案判决认为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未出资,所以其不是真正的产权人,购买人知道其家庭成员情况,因此其买卖合同无效。其实,房屋产权人是否出资购买,不影响其对房屋拥有的权利,父母购房而以成年子女名字登记的,应当视为赠于或家庭共有。但内部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鉴于产权证的公示效力,第三人与登记的产权人交易的,应当认定其合同效力。否则将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的安全和交易相对人的合理预期。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10年8月24日父母以女儿名义买房女儿转卖第三人无效本报北京8月23日讯盛先生夫妇为了享受更多按揭购房的优惠,以女儿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产。女儿则在领取房屋产权证书的第二天将房屋转手卖给了秦女士。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房屋产权纠纷案,一审判决涉诉房产为盛先生夫妇所有,其女儿与秦女士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盛先生夫妇诉称,为取得更长的按揭贷款期限,2005年1月,他们借用女儿盛小姐的名义购买了一
    2023-06-10
    494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未登记是否影响行使股权
    股权变动的标志应以股权的交付作为股权变动的认定标准。而股权转让合同中股权交付的具体判断依据,应根据转让双方的意思表示和履行行为来判断,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内容是确定交付标准的主要依据,并根据该约定是否履行来判断股权是否已经交付。转让方已就股权转让变更事项通知公司,则可推定股权已经在双方之间完成交付。公司的股权登记一般分为两种,包括内部登记和外部登记。内部登记一般是指登记义务人对公司股权构成及其变动情况、股东信息等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制度。外部登记是指公司登记机关依照的程序和要求,对公司股权的初始设立、变更或注销等重要事实记载于商业登记簿册,并予以公示的制度。但不论是外部登记还是内部登记,体现的均是登记行为在不同范围内的对抗效力,而不是股权变动的标志。
    2023-06-13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风险是指由于合同条款不完备、当事人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约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从而给当事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识别和防范各种合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不完备的风险、违约风险、不可抗力风... 更多>

    #合同风险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的产权登记怎么办理?如果有谁办理商品房买卖产权登记有什么影响?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
    • 房屋买卖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是否影响其效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3
      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和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我国关于不动产权属的认定采纳的是登记要件说,即赋予登记以强的公信力,登记一经完成,权利即为设定。实践中不乏房屋买卖当事人、共有人因各种原因未能登记,或行政机关因种种原因错误登记的情况。但该种登记一经完成即产生了登记的公信力,即使该登记与真实权利不符,法律对于依赖该登记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人亦加以保护。
    • 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是否影响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7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
    • 同时办理股权登记和结婚登记是否影响离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1
      有关系。如果股权取得时间早于登记结婚时间那么股权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反之如果股权取得时间迟于登记结婚时间,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商怎么分割。
    • 2022年房屋买卖的备案登记是否影响过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2
      不影响过户。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