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分阶段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21:31:07 304 人看过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分阶段履行。针对于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和相关的执行单位进行商议,来确定是否可以进行分阶段执行,如果在执行过程之中,当事人确实因为一些困难无法立刻履行其应尽的相关执行义务,那么就可以和执行机构进行说明商议从而分阶段履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一、个人如何向法院申请执行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行政处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申请时限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事先催告行政相对人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提交申请材料

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二、滞纳金是什么概念?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可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其特征是:(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2)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3)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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